李文建
摘要:从2016年5月1日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全面推行之日起,相关部门陆陆续续颁发了财税〔2017〕37号、财税〔2018〕32号等一系列的指导性文件。截止今天,据不完全统计,在我国全部税收中,增值税这项税收收入已达百分之六十,早已成为最大的税种。而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全面实行无疑使地勘单位深受影响,相关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机遇与挑战并存。借此,单位的管理者应该通过组合不同的税务筹划方式,使自身所开展的税务筹划工作可以取得理想中的效果。在更好的顺应营改增税制改革全面实行新趋势的同时,为单位的未来发展积蓄力量。基于此,开展地勘单位的税务筹划工作受营改增实行后的影响方面的话题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价值。本篇文章主要研究地勘单位税务筹划工作受营改增实行后的影响和相应的对策这两个方面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地勘单位;营改增;税务筹划影响
一、影响研究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方面
在推广营改增的过程中,因为涉及比较多的企业,税务部门承担着巨大的压力。在税制改革中存在下述突出问题:无法在短时间内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处在正常经营状态的企业,开具发票属于正常纳税过程。但是因为前期营业税发票作废问题,导致后期税务部门难以在短时间内提供增值税发票,给处在经营状态中的企业造成了诸多问题,其中对地勘单位分包单位的影响甚大。该类单位由于自身资质等够不到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所以取得专用发票困难重重。随之造成地勘单位税务抵扣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最终使单位承担着极高的税负压力[1]。例如,地勘单位工程勘察的调查研究地点主要是在野外,往常出于降低成本的目的,多采取在项目所在地外包小工程或者临时聘用民工的方式,相关的土地占用费、青苗补偿费、道路平整费以及雇工费等,取得正规发票的难度极大,更别说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
(二)产业链延伸及扩展方面
近些年以来,地勘单位出于增加经济效益的目的,着力于产业链延伸与扩展,新增了仓储服务、地热工程、鉴定服务、地质灾害防治以及建筑施工等几类经营活动。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常常约定先付一部分定金,其余款项以工程进度为根据另行支付。但是在全球经济处于下行趋势的大背景下,单位在收到客户定金后,一些业务的执行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无法进行,或者一些客户在中途无力支付剩余款项等问题,不论是哪一方的原因都会导致地勘单位应收账款在出现贷方余额的时候往往不做或者迟做销售收入等情况。当税务部门开展税务稽查工作的时候,上述行为极易被认定是违规行为,地勘单位此时需要一大笔罚款和滞纳金,对单位来说本是可以避免的损失。根源在于很多单位的管理者不够关注税收筹划政策,对实行营改增后出现的新的问题与情况没有深刻的认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违反相关法律规范的行为也不自知,难免使单位所开展的经营活动中存在着巨大的风险。
(三)税款重复征收方面
现如今,我国不论是营业税发票的开具,还是增值税发票的开具都可以进行联网开票。企业联网开票所开具的发票,税务网络系统都会依次记录下来。当下,在营业税改增值税的过程中,因为营业税与增值税这两种不同税种之间的过渡短期之内难以完成。在过渡阶段对部分地勘单位的处理难免出现税款重复征收现象。出现该类现象的根源在于营改增实行后,再由营业税向增值税过渡的这一特殊时间段之内两项不同的税收是并行的[2]。所以,导致税务部门对勘察单位单次产品的税款征收变为两次的重复征收。上述税务问题的存在引发了一些矛盾,也使勘察单位在内的一些企业的税负增加。
二、对策研究
(一)做好加强与工程分包商及供应商合作的工作
在实行营改增后,只有在工程分包商与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地勘企业的税收抵扣工作才能顺利进行。所以,地勘单位在进行工程分包商与供应商的选择时,应该尽可能选择和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资格的工程分包商及供应商之间展开合作,以便在使增值税抵扣工作进行得更加顺利的同时,也使单位的税负开支得以减轻。假如工程分包商与供应商不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勘察单位就应该注意借助这一理由,争取从工程分包商与供应商一方取得更大的价格折扣,即增强议价能力,同样也起着经营成本减少的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因为大多数可抵扣票据发生于经营过程中,因此单位中的参与人员应该及时和工程项目部中的相关人员取得联系,一道处理这一问题,以免出现税款抵扣方面的问题。
(二)做好加强与税务部门之间沟通交流的工作
处在营业税向增值税过渡这一特殊时间段之内,税务部门因为现实情况难以一一解答企业的现存问题。不免使税务部门与包括勘查单位在内的企业之间的矛盾和误解有了一定程度的加深,使企业的常规经营和发展受到了极其严重的影响。比如,上面提及由于产业链的延伸与拓展,而使勘察单位出现了一些不自知的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除了单位管理者认识不深、不熟悉法律政策之外,还在于与税务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不畅通。针对当前存在的此类状况,勘察单位为了减少违规行为出现的几率,有必要加强与税务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力度。针对本单位所存在的问题,及时与税务部门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借此使双方的误解减少,也可以有针对性的调整与改善相关问题[3]。比如,前面提及的税款重复征收問题。不但使勘察单位自身的利益能够得到切实的保障,而且能够更加配合税务部门工作的开展,使勘察单位和税务部门这两者之间有着更加协调的工作关系。还有,2019年税收工作的主题是减费降税,地勘单位中的管理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如果与税务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不足,很有可能对减税降费政策的解读出现偏差,导致纳税资料准备不足与申报工作不及时等问题,进而也难以享受到相关的优惠政策,这不得不说是一个极大的损失。
(三)做好应税业务范围确认与税务筹划方案优化工作
一方面,营改增的实行。对企业内部管理有着更高的要求,仅地勘单位来讲,很多单位相关体系还达不到要求,所以地勘单位应该做好调整机构、梳理制度以及再造流程的工作,从而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适应新形势,应该以业务流程为根据,对本单位的应税业务范围加以认真梳理与确认,对纳税管理、增值税销项发票的申请开具以及增值税进项发票的取得认证这三个工作流程作为重点加以优化,注重明确各个环节的时间与责任,保障生产经营进行得更加顺利与税务申报更具合理性。另一方面,基于税务筹划整体方案的制定与应用,开展细分单位应税项目的成本与费用的工作,列出一份更加详细的、便于抵扣操作的成本加费用清单,做好可抵扣增值税发票明细账与台账的建立工作,经过确认后生成增值税纳税申报单,与主管国税局取得联系,经过深入沟通交流后,在其审核通过后完成备案,使本单位的纳税申报更加细化、合规,减轻自身所承受的税负[4]。
三、结束语
本篇文章首先从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方面、产业链延伸及扩展方面、税款重复征收方面对地勘单位税务筹划工作受营改增实行后的影响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最后,提出了做好加强与工程分包商及供应商合作的工作、做好加强与税务部门之间沟通交流的工作、做好应税业务范围确认与税务筹划方案优化工作这三个相应的对策,以期为地勘单位做好税务筹划工作提供切实的借鉴与依据。在将营改增对税务筹划工作的影响降至最低的时候,使本单位的常规经营活动开展得更加顺利而平稳,为单位的后续壮大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张杰. 浅谈全面"营改增"背景下地勘单位的应对建议[J]. 中国科技投资, 2017(33).
[2]薛勤蜂. 试论'营改增'对地勘单位税负的影响及对策[J]. 中国经贸, 2017:175.
[3]郭芳兴. "营改增"对地勘行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J]. 中国总会计师, 2017(10).
[4]毛文静. 论营改增背景下企业税收筹划的对策[J]. 中国市场, 2017(6):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