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歌
什么样的书法才是好书法?许多时候确实没有标准。大凡艺术,都没有标准。见山见水,有心无心,主观起很大作用。據说人的五官比例和分布越接近平均值,就越美。所谓大众脸,就是最美的。字在许多时候也是这样,平庸一些,受众就广。徐渭不是说过:“高字不入俗眼,入俗眼者必非高字。”沈寐叟的书法,别说大众,就是专业人士,也未见得都欣赏得了。但是书法真要以艺术的眼光来打量它,还是需要有一点个性,见心见性,有差异才有意思。都是大众脸,那就只要复印机好了。
还有“字因人贵”或者“字因人传”的说法。名人,就是有影响力、有传播力,他的一言一行、他的八卦、他的鸡毛蒜皮,都能为大众关注并津津乐道,他的字,自然也更容易被人们看到,被认识、被喜欢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当然很多文化名人,其胸怀、气质、学养自有与众不同或者高人一筹之处,这便更容易传播,更容易被肯定。许多时候,字确实是附着在人身上的,就像他的皮肤,就像他的特征,甚至带着他灵魂的样貌和精神特质。总之,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样来看书法,书法就更有高度和玄机了,它不仅仅是线条墨色的艺术,他更是人格的符号化,从而定格在,或者说永远活在中国文化版图里。
李白说唯有饮者留其名,其实许多人是靠字而垂名千古的。无数曾经在这个世界上鲜活地生存着的人,大家也是有着普遍的人性,喜怒哀乐、吃喝拉撒,亘古如此。但是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绝大多数,没了也就没了,烟消云散,渺无踪迹,只有少部分人才会有帝王霸业或可歌可泣的事迹,却也多半被历史演绎篡改,面目全非,其实根本就不是那回事。只有某些人的字,是以它本真的面貌留存于世,点画依旧,神韵宛然,依稀明月未变,仿佛古人犹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