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东明
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参与全球化程度越来越深。中小企业引进外资或“走出去”扩大经营均离不开金融支持。本文着重关注金融系统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的現状和问题,并讨论背后的可能原因,进一步从企业、金融行业和政府三方面对加强中小企业“走出去”的金融支持提出相关建议。
中小企业“走出去”现状
近年来,中小企业海外投资趋势迅猛发展。根据《中国企业全球化报告(2017)》,中小企业海外投资呈现如下趋势。
一是投资领域多元化。中小企业的海外投资领域从过去的能源、资源类投资逐渐转向包括高新技术、服务贸易在内的多元化领域。具体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2016年以前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业和制造业,2016年以后虽然对传统产业的投资仍然占主导地位,但对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金融等行业的投资明显上升。
二是投资规模不断扩大。2016年以前我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规模以1亿~10亿美元为主,2016年以后100亿美元以上的大规模投资案例达到64起,占2016~2017年投资总案例数的42%。
三是中小企业海外投资的主要方式是并购。根据CCG对民营企业“走出去”的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过去十几年,中国民营企业的海外并购案例数持续增长,仅以2016年为例,中国民营企业海外并购案例达397起,占当年总投资案例的53%,并购总金额达到3963.19亿美元,同比增长280%。
金融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的制约因素
资金不足仍然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自1994年三家政策性银行成立至今,针对“走出去”战略基本形成了“信贷+保险”的金融支持体系。随着“走出去”战略的不断推进和“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中小企业“走出去”的金融支持体系受到国家政策和金融行业的较大关注,逐渐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出口信用保险体系,从而转移“走出去”的金融风险。然而,中小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或出口贸易中,每个经营发展阶段都离不开资金支持,尤其在发展后期,需要新增流动资金或者追加固定资产投资等,所需资金量更大,这就需要企业通过额外的融资渠道获得资金补充。限于融资渠道以及中小企业发展等多方面因素,中小企业融资并不容易,资金不足成为后期发展的主要障碍。
金融服务体系有待完善。虽然近几年国家各部门越来越关注对中小企业“走出去”的融资问题,并且发布相关政策进行引导和鼓励。大型企业仍然是商业银行的主要客户群体,尤其是四大行的信贷服务主要围绕大行业、大企业、大城市展开,贷款的项目一般金额大、期限长,增加了银行的贷款风险,因此大大挤压了小型企业的可贷款空间,也无形中提高了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要求,压缩了中小型企业能获得的贷款额度。
目前,信贷审批权限有所收缩,基层分支行通常只负责收贷收息,而没有贷款审批权,增加了中小企业贷款的地理限制,提高了信贷成本。当商业银行具备贷款审批权时,中小企业需要符合一定的信贷准入条件,对企业财务和信用要求较高,而且需要一定的抵押和担保。而中小企业通常缺乏可抵押物或者担保,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获得贷款的可能性。
融资渠道亟须拓宽。企业融资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以股票、债券为主要金融工具的一种融资机制,资金供求双方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由于股票或债券的发行受到资产和资金规模的限制,基本由国有大型企业垄断,中小企业很难通过直接融资获得资金支持,以银行贷款的间接融资是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因此,中小企业对单一融资渠道的依赖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金融服务的供不应求局面,抬高了金融机构的相对地位,中小企业的融资资质就会相对较高,最终加大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
海外业务发展相对滞后。目前,中小企业“走出去”的金融支持体系发挥的作用主要局限于国内,很难辐射到海外。金融机构海外业务发展较为滞后,以银行为例,虽然海外分支很多,但分布地区和分支业务都有很大的局限。从分布地区来看,国内银行的海外分支主要集中在周边地区尤其是港澳地区,其他热门地区如欧洲、北美等分支机构相对较少。从海外分支的业务来看,海外分支通常主要办理基础的存取业务,没有决策权,较少参与当地的企业活动,很难在海外直接为当地的中国企业提供相关融资服务。
金融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的对策研究
针对当前金融支持体系存在的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信息不对称、信贷结构失衡和信贷管理制度不灵活等问题,需要企业、金融行业和政府从微观、中观和宏观层面形成合力,完善中小企业“走出去”的金融支持体系。
企业层面
完善企业管理。相对于大企业,中小企业通常没有建立较为完善的企业制度,这加大了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估成本,增加了银行面临风险的概率。此外,由于中小企业自身资源的限制,融资时担保能力有限,缺乏有利的资产抵押或者有效的信用担保。为此,中小企业须加强企业管理,避免由于管理和治理不善带来的经营不规范等问题,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和长期盈利空间,从而获得银行和投资者的青睐。此外,也有助于提高企业对财务等信息的真实披露,从企业方降低信息不对称,为企业自身乃至中小企业群体赢得更多的信任与信贷机会。
注重良好银企关系的建立和维护。由于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对融资企业有相对更多的选择权,企业作为需求方有必要主动争取建立与银行之间的关系并长期维护。一般情况下,金融机构对于新的贷款需求者,由于不了解企业信息,通常需要花费较高的信息收集成本。鉴于此,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应该抱以诚信和坦诚的态度,主动向合作金融机构提供企业运营相关的真实信息,不仅节省了金融机构的二次信息成本,更获取了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信任,有利于二次融资。当企业与金融机构建立起长期合作关系时,企业容易获得在位优势。
金融行业层面
积极尝试并开发新型金融支持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目前面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方式仍以贷款为主,以股权融资为代表的直接融資方式更多地针对大型国有企业的融资需求。为了拓宽现有融资渠道,在充分了解企业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应抛除固有成见,大胆考虑以股权融资的方式对企业进行融资支持,既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缺乏有力担保、贷款额度受限的问题,银行也有希望通过股权融资获得比一般借贷更高的回报。此外,为了补充传统商业银行的信贷手段,典当行因贷款手续相对简单快捷,且大多数情况下不需要抵押登记,可贷的限制条件也相对较少,金融机构可尝试鼓励并推荐典当融资作为融资的新型手段。开发其他新型融资手段应该作为金融机构长期的课题。
建立专门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机构,开发专业化、差异化融资产品。中小企业由于规模、资金等限制,很难得到一些大型金融机构的青睐。金融行业有关部门设立专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机构,尤其针对中小企业“走出去”战略,面对各个企业“走出去”的个性需求,设计专业化、差异化的融资产品,比如设置不同额度、不同回报率的融资支持等,不仅有助于提高中小企业“走出去”对资金的需求,也降低了相关风险。此外,由于支持对象均为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容易获得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等的大数据,有助于掌握中小企业相关特点的一般规律,这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后续交易成本。
完善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中小企业在短期内提升自身信用水平或可供担保的资产较为困难。对此,第三方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担保,通过有偿使用第三方的信用来获得融资,将以往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要求转为对担保机构的资质要求,切实解决了部分中小企业融资的资质问题。为了分摊风险责任,还可以建立再保险制度,即对担保人所承担的担保风险的担保,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担保资源和更大的担保空间。
政府层面
规范民间金融,助力中小企业民间融资。民间融资在中国由来已久,依靠地缘和人缘能够最大程度地聚集社会闲散资金,有助于在短期内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然而,民间融资缺乏正规手续和法律保护,存在较大的金融安全隐患。对此,政府应该加以引导规范,为借贷人和贷款人之间提供一定保障,比如建立适当的监管系统等,保证民间金融的有序运转。
建立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体系。建立全国共享性的信用评级体系,不仅为金融机构获得企业信息披露提供了一个窗口,同时也是规范中小企业经营、实现诚信经营的长远举措,是解决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根本途径。然而,如何建立信用评级体系,包括企业名单入库、企业真实信息的获取、信用评级的指标建立等问题,还需要业界和学界的共同努力和实践。
搭建“政银企”对接网络平台。中小企业“走出去”离不开政府、银行和自身三方面的共同作用,然而由于管理体制等原因,任何两方在事务交涉上均耗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效率较低。对此,政府牵头搭建三方共同参与的网络平台,为三方对话提供实时交流机会,突破时间和地点的限制,提高对接效率,这对于“走出去”的企业尤为重要。政府利用该平台向企业提供境外投资解读、产业动态等相关信息,银行为企业提供在线金融服务等,而企业在平台实时汇报海外投资动态等相关经营信息,增进信息共享,使信息更加透明和及时。
(作者单位:北京开放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