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邓联繁
2019 年1 月11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在进行社会革命的同时不断进行自我革命,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最显著的标志,也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关键所在。这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一并强调社会革命与党的自我革命的一个缩影。
此前,习近平总书记还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庆祝改革开放40 周年大会等场合,发表过关于两个革命的重要论述,反映出他对两个革命的高度重视,也释放出推进两个革命是新时代重要课题的强烈信号。
“周虽旧邦,其命维新。”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革命的系列论述的具体语境来看,两个革命意指深刻深远的改革创新、巨变质变。从这两个革命的具体进展来看,实践创新与制度创新力度巨大,成果显著,学术创新则相形见绌。发展“廉学”有助于改变此现状,促进两个革命的实践创新与制度创新。
社会革命包罗万象,难以一一列举,但无论从历史、现实还是理论来看,建设廉洁社会都是社会革命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方面。
从历史来看,我国不乏优秀的廉洁文化与反腐制度,但贪腐现象依然很普遍与严重,以至于历史学家吴晗说:“一部二十四史充满了贪污的故事,贪污现象‘无代无之’。”著名经济学家、教育家王亚南更是直言,一部二十四史,实为一部贪污史!腐败危害严重,是我国古代王朝衰亡的重要根源。社会革命自然要以史为鉴,建设廉洁社会,提高社会的廉洁度,从而跳出历史周期率。
从现实来看,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工作显示,官场中的腐败、党内的腐败令人触目惊心,社会中的腐败、党外的腐败也不断爆出大料,让人瞠目结舌。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前几年,安徽怀远某小学,一名小学生任副班长兼语文科代表期间,多次以检查别人作业、学习进度为由,逼迫其他学生吃屎喝尿,收受其他学生“贿赂”几万元,其中一个女生给的最多,高达1 万。诸如此类的社会腐败现象,屡见不鲜,污染了社会风气。
从理论来看,腐败是社会毒瘤,是社会溃败与社会动荡的主要根源,社会革命当然要向腐败说“不”。廉洁社会与廉洁政府相辅相成,没有廉洁政府就不可能有廉洁社会。廉洁社会需要以廉洁政府为先导,否则就是避重就轻、纸上谈兵。同样,没有廉洁社会,也不可能有廉洁政府,廉洁政府有赖于廉洁的社会土壤、社会氛围、社会基础,否则就是海市蜃楼、空中楼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也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打铁必须自身硬。自我革命不是自我陶醉、故步自封,而是刀刃向内、革故鼎新;也不是妄自菲薄、自惭形秽,而是在自觉自省基础上的自我净化、自我提高。
进一步说,自我革命有破有立,而且是大破大立,其本质上是一个自我扬弃的过程。扬的是积极因素、正能量,弃的是消极因素、负能量。因此也是一个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过程。这决定了扬廉弃腐不仅是党的自我革命的应有之义,而且是重中之重。由此不难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这里的“刮骨疗毒、壮士断腕”,就是对党的自我革命的生动刻画。
一方面,就弃腐而言,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也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党的自我革命必须坚决反对腐败,下最大气力解决腐败问题。不反腐败会亡党,真反腐败不仅不会亡党,而且能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我们党更加坚强、更有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力度空前,成效卓著,取得了压倒性胜利,成了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里程碑。
另一方面,就扬廉而言,清正廉洁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党的自我革命必须打好廉洁牌。弃腐与扬廉,既密切联系,又各有侧重。毛泽东主席曾经说过:“我们不但善于破坏一个旧世界,我们还将善于建设一个新世界。”党的自我革命既要抑腐,让腐败在党内无立足之地,这侧重“破坏旧世界”;也要扬廉,让廉洁在党内蔚然成风,这侧重“建设新世界”。
所谓“廉学”,可在两种意义上使用:一是专题学问,即关于“廉”的知识体系,类似于常见的“中国学”“汉学”“湘学”等,研究内容与方法横跨文学、哲学、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等学科。二是专门学科,类似于前述的某个学科。目前,虽然有一些高校和中国社科院在“廉政学”“监察学”上进行了有益探索,但作为专门学科的“廉学”尚未在全国范围内创立;作为学问的“廉学”虽然事实上存在,但旗帜不明,加之受制于没有“廉学”学科,因此,迄今为止仍没有形成公认的“廉学”学术共同体,专职研究“廉学”的学者并不多。
无论是古人所说的“礼义廉耻”还是今天流行的“德能勤绩廉”,都说明了“廉”的基础性与极端重要性,意味着“廉学”极有价值。就社会革命与党的自我革命而言,由于两者都内含廉的要求,因此,发展“廉学”对两大革命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是有助于促进两大革命的学术创新,丰富学术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革命与党的自我革命有声有色、可圈可点。如以整饬作风激浊扬清;以严明纪律强化约束;以从严治吏匡正用人导向;以“打虎”“拍蝇”“猎狐”惩治腐败,刹住了过去被认为不容易刹住的一些歪风邪气;攻克了一些司空见惯的顽瘴痼疾;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许多大事;以党的伟大自我革命推动了伟大的社会革命,深得党心民心。在这过程中,实践创新与制度创新步子大、成果多,学术创新则显得较为滞后。发展“廉学”,有助于从“廉”的角度深化新时代社会革命与党的自我革命研究,催生更多更高水平的学术成果,补齐学术成果这一短板。
另一方面是有助于促进两大革命的实践创新与制度创新,丰富实践成果与制度成果。创新永无止境,新时代的社会革命与党的自我革命,仍然有创新的必要和巨大空间。仅就制度反腐而言,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有力推进,一系列有关反腐的国家立法与党内法规相继出台或修订,完善了反腐败制度体系,但仍然存在诸多不足。如反腐败党内法规制度碎片化,零星分散在巡视工作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与低层次的规范性文件中,且还有一些事项没有实现规范化、制度化,亟待通过出台“中国共产党反腐败工作条例”予以解决。发展“廉学”,有助于从“廉”的角度开阔新时代社会革命与党的自我革命的思路,为实践创新与制度创新提供更加有力的学术支持,提高实践创新与制度创新的质量、效益。
新时代的社会革命与党的自我革命,既为发展“廉学”提供了契机、动力与素材,也呼唤“廉学”加快发展,为之提供更好的学术支持。建议有关方面努力达成发展“廉学”的共识,实行三个结合,实实在在促进“廉学”发展。
一是学问发展与学科发展相结合。学问发展侧重学术研究,学科发展侧重人才培养。虽然“廉政学”与“监察学”都只涉及某一方面,不及“廉学”全面系统,但是,一些单位开展的“廉政学”“监察学”等学科建设探索,仍然很有价值,有关部门应予以大力支持,为“廉学”学科建设积累经验,并适时在全国范围内创设“廉学”学科,培养专门的廉学人才,让中华优秀传统廉洁文化代代相传,后继有人。在“廉学”没有成为统一学科之前,作为学问的“廉学”仍然要加快发展,为创设“廉学”做好相关论证,多出成果,夯实学科建设基础。
二是原理研究与应用研究相结合。反腐败永远在路上,是一个永恒的课题,也是世界各国的共同课题,联合国还专门出台了反腐公约。因此,廉学原理研究要贯通古今中外,框定廉学基本范畴,挖掘总结反腐败共同规律。应用研究则要接地气,剖析廉洁政治、廉洁经济、廉洁文化、廉洁社会等领域中的具体问题,包括廉洁从政、廉洁从业、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等。
三是自主研究与交叉研究相结合。所谓自主研究,就是要聚焦廉,从廉出发,就廉论廉,回答什么是廉、为什么要廉、怎么才能廉、不廉怎么办等问题,彰显廉学独立性、独特性。让人感到廉学确有自洽的逻辑与独立的必要性可行性,而不是附加在政治学、哲学、法学上的附属品。所谓交叉研究,就是基于廉要全覆盖的特点与规律,即人人要廉、处处要廉、时时要廉的规律,开展廉学与政治学、哲学、法学等学科的交叉研究,开发廉政学、廉法学、廉哲学等交叉学科,增强廉学的适应性与解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