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罗安洪
“肖勇,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随着法槌一声响,一起集体贪污专项资金案件画上了句号。
“哎呦,一万多元都交回去,判刑不说,还要罚钱,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参与庭审的群众就议论开来。在邛崃市,一个民政局下属救助站聘用的非党员干部,为何能引起关注?
肖勇1990年入伍服役,脱下军装后成为一名热电工人。没想到6年后,他成为众多下岗工人中的一员,此后其经历了漫长的待业时光。
2003年12月,邛崃市民政局救助站招聘工作人员,肖勇成功应聘,对待工作也认真负责。他每天开车在全市区域内收集流浪乞讨人员情况,在这个岗位上一干就近十年。无论是刮风下雨,还是烈日炎炎,桥墩下、破旧的拆迁房……到处都留下他排查的身影。
当过兵、下过岗、再就业,如此坎坷路都蹚过的肖勇,为何会走上犯罪道路?问到此处,肖勇双眼呆滞盯着询问他的纪检干部,嘴唇一张一合,还有点哆嗦,一声叹息后低下了头。
2013年,到了“四十不惑”的肖勇却很困惑,妻子一直打零工,儿子职高毕业没稳定工作,自己在救助站的工资每月扣完保险还不到1000元。而眼看自己的战友、同学、同事都购了新房、买了轿车,肖勇内心开始躁动起来,当救助站的同事在商量增加救助人数和天数套取资金,给大家发放补助的时候,他再没有勇气提出反对。
当年4月,时任救助站站长的闫坤伟(同案查处)召集该站工作人员金彬瑶、徐萍(同案查处)和肖勇共谋虚报受助人员和虚增受助天数,从而套取中央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资金发放补贴,肖勇在虚假票据上的证明人处一次又一次签上自己的名字。从此踏上了一条越走越远、越走越黑的道路。
2013年5月初,申报资料刚送到邛崃市民政局。肖勇像平常一样,带着登记本和救助工具开着车在全市漫无边际的游荡,看似平静的他,内心却七上八下,受助人员的情况他心里再清楚不过,一旦被发现虚报是多丢人的事。
但肖勇还是忍不住打听情况,第一次得到的结果是“还没审”,他的心一直悬着;再次得到的结果是“顺利通过”,内心便平静了不少。几天后,领导通知大家“开小会”,肖勇看到手中3张百元大钞,不禁亲了一下。
在以后每个月“例行公事”的日子里,肖勇也时不时地担心。可又一想,这样的违纪违法行为是救助站领导组织的,好几个人都有份,自己就是收集点信息,增加几个人,没多大责任,就是发现了也有领导顶着,自己就是一个合同工而已。
没几天手中的“零花钱”就没了,肖勇盼望月初“开小会”的心切越来越重,感觉时间过得太慢。2013年4月-2017年8月,邛崃市民政局救助站共套取中央、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7万余元,肖勇个人分得14600元。
2018年4月,邛崃市委第二巡察组进驻市民政局,延伸巡察邛崃市救助站。巡察公告震慑着“开小会”的几人,想着争取宽大处理,他们不约而同向巡察组交代问题,长达5年之久的救助站工作人员集体套取专项资金案浮出水面。
2018年8月,肖勇被邛崃市民政局予以解除聘用。随后,邛崃市人民法院二审依法判处肖勇犯贪污罪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