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民在行使话语权的时候一定不能对他人利益以及国家和集体利益产生损害,同样的,新媒体在传播的过程中也不能对他人、集体以及国家的利益产生损害,所以在新媒体的传播过程中一定需要契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督。但是在目前的新媒体传播监督中,由于新媒体的发布渠道较为宽泛,导致监督管理并不能做到面面俱到,因而也就无法对“蝴蝶效应”做到有效的控制和避免。
在新媒体的传播过程中,每一个人都可以作为信息的收集者和发布者,同时形成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传播途径,这就是现如今所谓的自媒体。这种媒体相较于传统媒体主观性更强,以至于信息的真实性以及准确性没有良好的保障,同时还会出现一些不良的信息。新媒体行业中,个人主观言论的传播更为便捷,从而在人人都可以随便发表言论的情况下,人们的非理性现象就会非常的严重,从而也就导致了各种不良舆论的出现来混乱社会秩序。
在新媒体的信息传播中,信息与信息之间通常是有非常大的联动性,即单一事件发生之后,往往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被大众所知,从而不断的引发各种言论和信息的传播。在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新媒体传播中,很多事情都会形成一个联动效应,其中有好也有坏,但通常都是坏的居多,如此也就严重的影响了人们的生活,甚至给人们带来危害。
信息时代中,人们不能良好的规范自己的言论以及行为,导致了各种不良事件的不断扩大,如此也就导致了相关事件最终的不良后果。在新媒体的传播中,国家应该充分的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在有效的规范民众的言论行为的同时,有效的避免“蝴蝶效应”的出现。
在新媒体的传播过程中,相关网络监管人员需要充分的借助法律武器,对新媒体网络信息传播秩序进行良好的监管,从而有效的避免“蝴蝶效应”的出现,进而有效的保护人民权益。
众所周知,每个人都有舆论自由,但是不良的舆论往往会导致很多不良的后果出现。我们需要积极的从正面对网络舆论进行引导,让其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从而让广大民众处于安全的生活环境中。在新媒体的传播过程中,一则具有吸引力的新闻会在短时间内通过各种传播渠道进行传播,以至于产生影响也是在一瞬间完成的。为了防止小事件发展成为引导全民舆论的大事件,在网络舆论上,监管人员需要针对某些可能成为巨大危机的信息进行合理的控制。与此同时,网络监管人员需要和相关平台管理人员形成联动的管理形式,对相关的舆论进行健康的引导,从而有效做到“蝴蝶效应”的避免工作。
在传统的信息不良传播事件中,通常采用的就是围堵的方式进行处理和补救。在新媒体时代,大众的信息意识正在不断的发展以及扩大,如果再采用这种方式进行处理和补救,并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相反,有可能会引发更大的不良的舆论和事件。所以,在一些突发的不良信息事件的补救工作中,需要及时的吸取相关教训,做出有效的补救措施,尽可能的挽回损失。
总而言之,在新媒体背景下,“蝴蝶效应”的产生是因为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网民的非理性以及信息的联动性等,所以为了有效地避免“蝴蝶效应”带来的危害,相关部门需要加强信息的监管制度和预防补救措施,同时广大民众也需要积极提高自身的言论以及行为修养,从而让人们得到的是新媒体发展的便利而不是其产生的“蝴蝶效应”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