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 袁航
各级财政将扶贫资金作为支出保障的重中之重,不断优化调整支出结构,积极改变财政资金无偿补助的传统方式,通过财政资金股权投资、财政补偿、贷款贴息等,撬动金融、社会资本参与产业脱贫攻坚。
作为全国脱贫攻坚主战场和决战区,至2018年底,贵州还有155.12万贫困人口,脱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面对贵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底子薄、短板多的实际,要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保障财政扶贫资金精准投入是重中之重,确保将财政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在保障财政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用方面,贵州有何举措?成效如何?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对贵州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晏婉萍进行了专访。
当代贵州:今年春节后的第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加大力度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攻坚,新增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主要用于这些地区。作为全国脱贫攻坚主战场和决战区,贵州如何统筹财政资金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晏婉萍:近年来,在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贵州各级财政将扶贫资金作为支出保障的重中之重,不断优化调整支出结构,有效统筹财政资金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盘活部门现有未执行预算资金力度,统筹调整用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通过精准对接中央重点扶贫项目安排与资金投向,力争我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重点建设项目纳入中央支持范围;统筹部门预算编制,聚焦全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决策、重点项目,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确保省级各部门安排的惠民项目主要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用好用活脱贫攻坚基金,充分发挥各子基金对产业扶贫的撬动作用,通过基金拉动深度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
聚焦“四场硬战”助脱贫。2016年至2018年,投入资金1018.23亿元支持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累计筹集资金920亿元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建成安置房44万套;投入1123亿元支持教育医疗住房保障。
当代贵州:脱贫攻坚是一场硬仗,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怎样整合各级各部门财政资金特别是撬动金融资本为全省脱贫攻坚服务?
晏婉萍:脱贫攻坚非一人之力一时之功,需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为此,我们积极改变财政资金无偿补助的传统方式,通过财政资金股权投资、财政补偿、贷款贴息等,撬动金融、社会资本参与产业脱贫攻坚。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积淀了许多经验,取得了许多成效。比如探索PPP模式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有效助推100余万人实现脱贫;再如深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全覆盖,形成了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地方特色农业保险以及省级政策性家禽、蔬菜保险共同发展的格局。
此外,我们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有效撬动金融资本上千亿元,为全省脱贫攻坚注入了源源不断的金融力量。
当代贵州:随着脱贫攻坚工作不断深入,新情况不断出现,客观上对扶贫资金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绩效管理是其中重要举措。请问实施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有什么重要意义?
晏婉萍:当前,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全部或部分用于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贫、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基本医疗、社会救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事关贫困地区广大贫困群众能否如期脱贫致富增收。
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是提升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是提高脱贫质量和实现精准脱贫目标的关键措施,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绩效管理注重精准脱贫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聚焦提高脱贫质量和减贫效果,有利于瞄准贫困人口精准帮扶,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
通过绩效管理,可以实现对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跟踪,实行资金使用部门自我管理和外部监管相结合,赋予基层精准施策更大自主权,有利于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贫困人群自我发展能力,切实提高扶贫成果可持续性,让贫困人群有更多的获得感。
基于此,我们希望通过抓绩效管理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
当代贵州:贵州在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方面是如何开展工作的?
晏婉萍:我们严格按照中央规定的“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提供资金保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严禁拔高脱贫标准和搭扶贫“便车”搞行业建设和形象工程,严禁形成政府债务。
科学设置扶贫资金使用绩效目标,要求建立健全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扶贫资金精准使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后,各级财政部门要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
鼓励各地围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改革资金使用方式,大胆探索创新,让有限的资金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
当代贵州:“监管也是投入”,在杜绝扶贫资金“跑、冒、滴、漏”方面,贵州是怎么做的?成效如何?
晏婉萍:贵州由于扶贫资金量大、面广、点多、线长,再加上管理链条较长等原因,扶贫资金有效监管面临着许多挑战。为确保财政扶贫资金的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用到老百姓的“心坎”里,我们始终牢固树立“监管也是投入”的理念,全方位强化监管,坚决杜绝扶贫资金“跑、冒、滴、漏”。
全面推行扶贫项目资金乡村公示公告制度,省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确保资金使用在阳光下运行。
积极支持配合实施“民生特派”制度,将扶贫资金纳入“民生特派”的重要监督内容。启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对扶贫资金和项目全面、真实、准确的实时动态监管。
成立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针对各级巡视、审计、检查等反馈的问题,组建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专项治理工作专班,抽派精兵强将集中办公,围绕“实现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逐步规范、资金使用绩效明显提升”的治理目标,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加大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力度,组成6个联合检查组对我省16个贫困县2017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投入、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发现违规问题135个,涉及违规资金3.07亿元,对12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开展闲置扶贫资金专项清理,督促各地将16.58亿元扶贫资金闲置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