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11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济南闭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和有关法规、决议、决定、报告,并对有关工作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等。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于晓明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王随莲、王良、王云鹏、王华,秘书长孙建功出席。
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9年山东省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审查批准了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报批的15件地方性法规;表决通过了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有关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对省政府关于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专题询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以无记名按表决器的方式表决,决定免去陈先运的山东省民政厅厅长职务,李勇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决定任命陈勇为山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炳国为山东省民政厅厅长。会议还免去了人民法院有关审判人员职务和人民检察院有关检察人员职务。
根据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于晓明向刘炳国颁发了任命书。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山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刘炳国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了宪法宣誓。
于晓明在讲话中指出,本次会议作出决定,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于明年1月中旬召开。要认真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筹备工作,提前着手、精心谋划、统筹协调,制定好会议工作方案,落实好会议的各项安排,确保会议如期顺利召开。要认真做好年度收尾和总结工作,对照工作要点,全面梳理分析,加强统筹安排,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要集中精力、保质保量起草好常委会工作报告,力求全面真实反映常委会一年来的主要工作。要抓紧研究制定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等工作计划,为明年工作顺利展开打下坚实基础。
副省长孙继业,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甲天、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勇,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基层人大代表,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及省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