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民主与法制》相伴四十年

2019-11-17 04:45伍开瑜
民主与法制 2019年31期
关键词:法制宣传先进个人法制

伍开瑜

不解之缘

《民主与法制》创刊之年,正是我从部队转业之时。

1979年10月,我转业到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工作。我报到上班之后,一天从院里书报架上发现一本《民主与法制》杂志,翻阅后我就被深深吸引住了,从此每期必读。

从1980年开始购阅,不论外出开会学习、出差旅游,我都不忘把它带上。我们全家相争阅读,年终装订成册。我还把它作为收藏品,并把一些重要的、感兴趣的内容摘抄在我的笔记本上。

1996年,我主动报名参加《民主与法制》读者联谊会,成为一名会员,与《民主与法制》结下了不解之缘,是《民主与法制》的一名忠实老读者。

名副其实

《民主与法制》的刊名,由我国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奠基人彭真委员长亲笔题写,由三十多位德高望重的老前辈、党和国家有关部门负责人作顾问,系政治、法律、伦理、社会综合性新闻月刊,1995年之后改为半月刊,现在改为周刊。《民主与法制》旨在维护法律尊严,反映民众呼声,鞭挞邪恶,匡扶正义,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促进改革开放和谐社会建设。

《民主与法制》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胆揭露社会丑恶现象,反腐倡廉,伸张正义,敢于向邪恶势力“亮剑”;大力宣扬好人好事,读后给人以智慧、力量和勇气,而且给人以安全感和幸福感;常为弱势者伸出援助之手,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和赞扬。正因如此,《民主与法制》曾被广大读者评为“全国十佳刊物”之一,拥有300多万读者,2009年发行26万册,发行量居全国同类刊物之首。

《民主与法制》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是我很好的精神食粮。它给了我智慧、力量和勇气,它伴随着我由一个只有初中文化的部队普通基层军官,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从助审员、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庭长、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到林业审判庭长兼任三元区林业局党委宣传委员,1999年1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四级高级法官。

在法院工作二十多年来,我始终坚持用《民主与法制》精神激励自己,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尽职尽责,直至退休,所承办的案件,未发现冤错案。二十多年来,我先后为区直机关、学校、乡、镇、林业系统开展法制教育一百五十余场次,获得干部和职工的好评,曾被省高院等部门评为“打击犯罪,保护森林资源”严打先进个人,被市林委、市法院评为“严打”先进个人,先后三十多次被区、本院、三元林业局评为“普法”先进个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为三元区社会稳定、经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这些都离不开《民主与法制》的激励,我要衷心感谢《民主与法制》。

相伴终身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我入伍从军十五年,在法院工作二十七个年头,退休已十三年,整整见证《民主与法制》四十年。

2009年8月,因“杜拉克”一案,为维护自己和众多投资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一马当先,历经长达八年的依法维权,为投资者、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0多万元,免除被当地工商行政机关拟定罚款100万元。我为民维权,受到大家的赞扬。

虽然已经退休,为了体现活到老,学到老,老有所乐,老有所学,丰富自己的晚年生活,我仍自掏腰包订阅了不少报刊,《民主与法制》还是我的首选。退休后,我被三元区关工委聘为委员、法制宣传组副组长。为了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坚持学习和订阅《民主与法制》。

治国安邦需要民主与法制,扩大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需要民主与法制,构建和谐社会和树立科学发展观需要民主与法制,广大人民群众呼唤民主与法制,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加需要民主与法制。

希望《民主与法制》在法制宣传和舆论监督上发挥独特优势作用,希望《民主与法制》越办越好,读者越来越多。我愿与《民主与法制》相伴终身,并以此文纪念我与《民主与法制》相伴四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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