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波 李 秀
今年1月31日,经过枣庄市检察院、生态环境局(原环保局)、公安局等单位的共同努力,5921.64吨跨省非法倾倒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全部清理、处置完毕,经现场检测,各项数据全部达标。
看着已经恢复原状的污染现场,枣庄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感慨:“大量工业固体废弃物能够快速处置,要归功于市检察院,他们的检察建议起了关键作用。”
2018年10月,枣庄市峄城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马某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案件时发现,2016年至2017年,马某某在没有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为非法获利,从江苏、浙江等地的4家公司联系工业垃圾运输至滕州龙阳、薛城陶庄、峄城阴平等地违规倾倒、掩埋。2017年9月22日,峄城区环保局(现峄城区生态环境局)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将本案移送至峄城区公安局。经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鉴定,该固体废物为有毒物质,但由于没有对环境修复费用进行评估,无法认定污染环境罪,峄城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马某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的同时,将环境污染线索上报市检察院民行处。
市检察院民行处经调查查明:公安机关对马某某等人立案后,2018年4月,通过峄城区阴平镇财政所代收4家公司污染物处置费175万元。2018年7月30日,峄城区阴平镇政府与枣庄市某物流公司签订《固体垃圾处理协议》,约定由物流公司将本案废弃物运输至有资质的机构处置。2018年10月15日至19日,市检察院民行处工作人员前往滕州、薛城、峄城6个案发现场发现,在一年多的时间内,除峄城阴平的少部分废弃物被处置外,其他现场的废弃物一直没有清理,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健康。2018年12月2日,枣庄市检察院向市环保局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查处在本市倾倒案涉固体废弃物的违法行为,消除对当地环境所产生的污染。
枣庄市环保局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立即制定了《关于做好非法转移倾倒我市固体废弃物安全处置工作方案》,成立安全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召集相关区(市)分管领导和环保局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措施。截至今年1月31日,涉案固体废弃物全部清理、处置完毕,经有资质机构检测,案发现场环境全部达标。枣庄市检察院会同市区两级生态环境局、地方政府对案发现场进行了检验。
目前,峄城区检察院正与峄城区法院沟通,根据实际支付的环境治理修复费,就马某某污染环境罪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