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窈瑶
焦窈瑶,1988年生于南京,南京师范大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硕士。小说诗歌见诸《钟山》、《山花》、《雨花》、《萌芽》、《青年作家》、《青春》、《滇池》、《扬子江》、《诗刊》、《诗歌月刊》、《诗林》、《草堂》等。诗歌入选《2015中国诗歌年选》(花城版)、《2017中国最佳诗歌》、《江苏诗歌地理2018卷》等。曾获“重唱诗歌奖”、“千纤草”女子诗歌大赛“十佳诗作奖”等。即将出版短篇小说集《暗夜魔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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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年后我重新见到了秦朵妮,熟栗色短发,齐刘海,平细眉,大地色眼影,眼线浓魅,在云上咖啡馆二楼内室昏暗的光线下,鼻翼、唇颊闪烁着肉感的光泽。我来晚了,最后一个空位恰好在秦朵妮旁边的旁边,那时我还没认出她就是秦朵妮,十八年前她还是坐在她妈妈自行车后座上的小娃娃,被裹在荷叶领的乳白色绒线衣里吃手指。我呢,正和邻居莹姐在平房前的空地上跳橡皮筋。
秦朵妮一点都没有遗传冯梅,就长相而论。冯梅是我们这排平房住户期待的对象。“冯梅来了”,意味着六间房的门窗里必定要冒出几双眼睛,将这女人的一颦一笑打量个足。冯梅像是旧月历画上的美人,满月脸盘,清亮眉眼,衣裙都是合着身裁的,将她那长条身段勾转得玲玲珑珑。那伴着打铃儿喊的一嗓子“爸、妈”,嗲得很,脆得很,惹得上头楼房里住的男人也伸长了脖子使劲瞄一瞄。
冯梅是这排平房最后一户人家的儿媳,二儿媳。那间房在我们家隔壁,是这排住户里最小的,走道只夠那对老夫妻欠一欠身。家具就只有一张床,一只五斗橱,一个衣柜。厨房厕所都是在后面,逼仄得很,和这排的所有房子一样。我不记得那黑黢黢的房里有凳子,秦奶奶都是坐床上,藏青色的帐幔里掩一丛黑漆漆的头发,右胳膊撑起半边身,脚尖绷得紧紧,似碰地非碰地,那姿势实在古怪得很。十八年后我在秦朵妮的画室看到了几幅她祖母的画像,那些画颇有立体主义画派的风格,带有一种扭曲的生猛。画中女人散发着肉欲气息的脸昭显出痛苦的激情,完全印证了童年时期的我对秦奶奶的印象。
秦朵妮那里没有秦瑞安的画像,一张也没有。
细辨一辨,朵妮的格局、气性无不显着一个秦瑞安。那半白的蓬发,深目高鼻,拿手的胡琴、书法和京戏,塑成了我们这些孩子心目中的“洋人隔壁爷爷”(秦瑞安其实是土生土长的芦镇人,早年去新疆支边)。回到芦镇养老的退休工程师秦瑞安驰骋芦镇的各大舞厅,霸占了“舞王”的名号。老秦夫妇膝下三子,独有小儿子留在新疆,大儿子行事神秘,很少露面。前两年我和母亲在芦镇一家小超市见过那男人,一个蹲在货箱边抽烟的黑脸汉,穿了超市工作人员的制服,额上的纹路似刀刻。母亲指认我看,我才知道母亲是见过他的,可我对他的故事一无所知,然而我肯定我只见过秦嘉森,胖胖的脸,鼻梁上一架眼镜,文绉绉的模样,谈吐彬彬有礼,是那个年代知识分子的派头。冯梅原是秦家二公子青梅竹马的玩伴,两人同考到南方的大学,又回到芦镇安家生根。秦嘉森在建筑公司当了个小头头,冯梅当出纳,女儿生下来几年,秦家老两口退休退到芦镇,让秦嘉森给找了房子,也帮着去幼儿园接接孙女,周末也会让冯梅把孙女带过来耍耍。
接孙女的事不久便泡汤,秦瑞安一大早出门买菜,再去老人俱乐部下盘棋,中午回来做做菜,下午跳舞一直能跳到太阳下山,晚上出去继续找乐子。秦奶奶早赌气在外头接了一个会计活,两人一天不见面是常有的事。再后来冯梅也不带朵妮来了,就是突然就不来了,秦瑞安出车祸那回,冯梅连面都没照一下。秦瑞安从医院被抬回来时,是胖墩墩的秦嘉森驮了他进屋子。那会我们都以为老秦的一条腿废了,关于车祸现场有一段血腥的传闻:老秦的大腿被汽车一碾,刺啦裂了一个大口子,血哗哗地淌啊淌。大人们都说这下老秦还跳个倒(南京话,念第三声)头舞,捡回一条命就不错了。
我觉得有件事特别可惜,那就是至今我没亲眼见过老秦秦瑞安跳舞。有一天我路过正在被挖土机狠挖的“乐乐舞厅”的旧址,围墙上贴着“××工程项目××施工队”的大标语,它们郑重其事地告诉我这里即将被开发成一个集电影院、游乐场、健身俱乐部为一体的大型娱乐场所。我徘徊又徘徊,只能在脑海里勉强复原土气张扬的横匾,灯光闪烁不全的“乐乐舞厅”四个字,连同前门陡陡的一段台基。红男绿女绿女红男,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那一拨拨年轻人,他们怎么打扮,怎么挽手,怎么活蹦乱跳冲进门,怎么跳慢舞跳迪斯科,怎么点饮料怎么哈哈笑,顶上的花球彩灯怎么转,怎么乱花渐欲迷人眼,这些我统统都不明了。我母亲说舞厅,舞厅不就那样,进去有人收钱,想跳就跳,不想跳就坐一边;我怀疑她根本没进去过,她说哎呀我也忘了别问我。
反正我别的都不在意,我只想见证芦镇“舞王”的诞生。据说就是在这里,秦瑞安如旋风惊现,横扫舞池,那头半白的蓬发随着舞步播下痴情絮种,飘飘荡荡掠走女人的眉眼心肉。
我随父母在芦镇西南边的平房住了五六年,度过了我的小学时代。我们搬走后不久,秦嘉森在别处给老秦夫妇寻了个住处,是楼房,我父亲去探望过他们。他们来过我们的新家,在我读中学的那几年。老秦常会带点坏掉的半导体、手电筒、开关插板之类的给我父亲修,他知晓我父亲的这点爱好。秦奶奶还是安顺得惊人,每每她用那对硕大的、流露了不安的神经质的眼睛望着我,我总是心惊,借口复习功课躲进小屋。
我所偷听到的是,他们不再为跳舞的事吵架,老秦现在跳舞都带着秦奶奶,也教她跳。但我不觉得秦奶奶显得有多快活,我怎么能忘记,她曾经在我们家哭过,就在那间小斗室的隔壁。秦奶奶坐凳子还跟坐床一样,肢体不自然地歪扭,一件薄纱料的灰绿色暗花无袖衫,粗肥的胳膊一片抖抖的赤红(似是阳光照的),胸脯突突地起伏着。我见过秦奶奶的那对乳房,大概是那之前的某个夏天,我倚在秦奶奶家的门上吃西瓜,是秦奶奶赏我吃的,秦奶奶说等她换个衣服,她就陪我和莹姐去市民广场。市民广场旁边有个银行,银行门口蹲两个大石狮子,我跟莹姐就盼着晚上亮紫灯,好绕着石狮子抱那些柱子玩。只有秦奶奶陪我们,老秦去跳他的舞。
那对乳房长长扁扁,很像两个垂挂的葫芦瓢。我生怕秦奶奶瞧见我偷看了她,可她好像很愿意我看似的。
我最后一次见到秦奶奶,竟然怎么也想不起她哭泣的模样,只剩下灰绿色和赤红来回交迭,吞噬了窗下那个人影儿。秦奶奶的头发白得不彻底,她老了,可远没有秦瑞安老得让人触目惊心,我头一回见她那样笑,原来秦奶奶也可以这么笑,笑得令我起了错觉,好像下一秒,她就会突然嚎啕大哭起来。
秦瑞安的头已经秃了大半,从他身上我认识到,原来一个漂亮男人的衰颓是比“美人迟暮”更苍凉的存在。我固执地将他想象成没落贵族,一定要扮一份佯裝的体面,然而眼前的昔日“舞王”面相衰老,两手插在黑羽绒服的口袋里,歪倚在沙发上打长长的哈欠,一面揉眼睛,一面唠唠叨叨地数落着被推在茶几上的坏电炉。
“小乔师傅啊,这玩意儿还能不能修好?”
他们都习惯喊我爸“小乔师傅”,就像我爸习惯喊他们“秦师傅”、“罗师傅”一样。
秦奶奶的大名是罗秀琳。
那会我已经在上大学,秦瑞安还跑到我书房溜达了一圈,背手望望这个书橱,又望望那个书架,嘴里还嘀咕着“这个书好,嗯嗯,那个书不错”。我眼朝下盯着他一双脚,套着蓝色鞋套的旧皮鞋,踢踏踢踏,它们还在舞场、广场上继续飞旋,挪转,弹跳,只可惜我看不到。在那些个平房岁月,这双脚总是旋风般飘过我们的窗下,正伏案练毛笔字的我常常被窗口探过来的脑袋吓一跳。
“淼淼又在练字啦!”
有时我母亲会请他进屋指点我一下,他会在宣纸上写些古怪的草书让我猜是什么字,完了就不停地看表说哎呀呀跳舞要迟到了迟到了。眨眼工夫他就蹿出门去,推了那辆二八自行车哧溜一下没了影儿,跟着秦奶奶就抱着一盆衣服出来晾晒,一件一件,齐整整地搭在晾衣绳上,有裤衩背心,还有袜子,在风里一飘一荡,也跟跳着舞似的。
老秦没有再来拿那只电炉,是我父亲修好了给他们送了去。
这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我没有再见过他们。
我在另一篇小说里写过云上咖啡馆(女主人是诗人齐姐),这里算是本市有名的文艺沙龙据点。咖啡馆藏身闹市,隐匿在一片民国建筑群里,上下两层,外带一个小院,房型结构曲折婉妙,从前厅到楼梯两侧,再到楼上走廊会客房的墙上,都挂贴着外国诗人的肖像,竖立的敞口书柜里文艺书籍码放整齐,文学杂志被用细线悬着挂在木钉上,随时供人翻阅。
几个写诗的朋友借齐姐的场地办起了“诗歌俱乐部”,说好了每期推一个主持人,轮流讨论各自的诗作。秦朵妮就是跟着乐手男友过来玩的。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叫蜂鸟的乐手是齐姐的朋友,自己组乐队好几年了。那天他们俩都发了言,轮到秦朵妮时,她的一排美艳的指甲在那张印了诗作的薄纸上轻磕,嘴唇开合得很性感,从里面吐出的“实验”、“先锋”、“想象力”这些词似雪片般优雅地消融。我们的眼神时时对视,那时我就有了些许预感:她在认我。
是的,她在认我,我也在认她。
晚餐时秦朵妮坐得离我很远,她和蜂鸟,还有另一个女伴坐成一排,抽烟,谈笑,喝黄罐的宝汀顿啤酒。他们在和对面的诗人聊各国民谣,鲍勃·迪伦,伍迪·艾伦,周易金刚经。我们这边没有人抽烟,我身边的哲学博士和我聊起他在挪威吃的三文鱼,我们都不能吃辣。
当意识到秦朵妮闪离了我的视线,我立即采取了行动。我出了屋子,下楼绕过做咖啡简餐的小厨房,在后院的卫生间门口,我的肩膀突然被拍了一下。
天色已黑,我们彼此都不确定是不是认出了对方,但我们都付诸了努力,力图让后院微弱的灯光为我们照亮某些确证。
“你是淼淼姐?我爷爷奶奶老说的那个?我没认错?”
“你爷爷奶奶?”
秦朵妮夹烟的手往身侧一个虚晃:“我爷爷家以前住平房,住你们家隔壁。老秦老秦,一天到晚跳舞的那个。”
十八年来,我才第一次知道老秦孙女的大名。自从冯梅再没有骑自行车带她出现,“妮妮”这个小名只成了符号,除了听说她从小学画,考到市里的美术高中,又上了艺术学院,我没有见过任何一个年龄段的她。我的名字,应该于她也一样。
“我爷爷现在不跳舞了,摆了一双鞋在床头,天天看。”
秦朵妮突然咧嘴朝我笑了一下:“你是不是觉得我爷爷这人特有趣?”
我一时不知如何开口,她又抽了口烟,将烟雾喷得絮絮的:“我奶奶回新疆去了,跟我叔叔过。”
这时从楼上又下来几个上卫生间的人,里面就有秦朵妮的男友蜂鸟。朵妮拽了他胳膊往边上一靠:“这是我男朋友,淼淼姐有空来给我们乐队捧捧场呗。”
“你们认识?”乐手蜂鸟理着平头,粗眉毛,颏上黏了些稀疏的胡茬。关于他的情况我也是后来听别人说起。他真名陈峰一,出身音乐世家,十几岁就开始玩音乐,后来去欧洲漂过一阵,顺带学器乐演奏,回国后就正式组建蜂鸟乐队搞民谣创作。朵妮加入之后不但参与写词,还为他们的专辑设计封面,做乐手和声。
朵妮灭了手上的烟,一个抛物线甩进了一旁的垃圾桶,用手掩着嘴巴不说话。
“怎么认识的啊?你们。”
“不告诉你。”朵妮把我一拽,噔噔噔往楼上跑。等走回了屋子,她抄起桌上的手机,依旧咧嘴笑着:“我们加个微信吧。”
微信是加了,可我们几乎没有什么联系。有时我在朋友圈发一些作品链接,朵妮会给我点赞。同样地,朵妮发的乐队演出视频,我也会点个赞。
不久之后,秦朵妮突然给我发了一条语音微信。
淼淼姐,你来我家一趟吧,我们聊聊,怎么样?
秦朵妮说的“家”是她和陈峰一同居的地方。那是陈家在城南的老房子,被他们改造成了起居室兼画室,他们乐队还另有一个工作室,在城西。
那房子的采光不是很好,后院的树木花草蓊郁可人,炎炎夏日,屋里不开空调倒也荫凉。起居室一色日系设计,朵妮和我都脱了鞋,盘坐在榻榻米上。陈峰一不在,但他的衣物、鞋袜、生活用品丢得到处都是,墙角还散落着烟蒂、薯片袋、空可乐罐和啤酒瓶。一只瘪了气的篮球夹在几把吉他之间,有一把吉他上面的弦断了,拖拉到地上。
我是怎么爬起来,跌跌撞撞冲出门去,在瓢泼的雨里狂奔,怎么又在某个转角处撞见了披雨衣的陈峰一,怎么避开他继续狂奔,好像要整个天空蓄积的雨水把我整个五脏六腑来一个大淘洗……我统统都不记得了……我只记得暴雨中激烈的绿色,浸染了我的肌肤血管……我几乎要跳起舞来,像一片被雨水绞烂的叶子,只想烂得彻底点再彻底点……在一个时间成为液体哗哗垂落的空间里翻转自己失败的维度,每一个维度……
我得了重感冒,这场病生了足足半个多月才好。那一整个夏天我都没有恢复清醒。我坐在云上咖啡馆里喝闷酒,黄罐的宝汀顿。尽管我的那些朋友仍围在身边谈诗,谈小说,谈文坛八卦,谈尼采海德格尔维特根斯坦老子庄子,谈艾略特奥登史蒂文斯,谈后现代鲍德里亚德勒兹……无论他们谈什么都提不起我的兴趣,我想等陈峰一秦朵妮再次出现可我没等到,我什么也没等到。
朵妮的微信已经被我删了,那天在秦朵妮小屋里发生的事情令我感到恐惧,秦瑞安、蒋美鹤和罗秀琳的名字常常在我的梦境中交织缠绕,在暗夜的图景之上刺绣着妖冶神秘的花纹……一想到秦朵妮说的要我把秦瑞安、蒋美鹤“写进小说”的话,我就感到不寒而栗。将秦瑞安夫妇当作小说原型令我感到痛苦,进而是秦朵妮以及她的父母,他们的故事也关乎我童年的故事,过早接触大人悲恸的情事对于一个孩童来说亦很残忍,这对于他(她)情爱观甚至人生观的形成具有不可磨灭的影响……总之,我不想沦陷进朵妮的陷阱,如果那能称为“陷阱”的话。
就算我真的见到了秦瑞安,我能和他说些什么呢?
他一定变得更老了,想到这一点,就让我更加痛心到不愿面对。
夏天快过完的时候,有天晚上我接到一个电话,说话的是陈峰一,他说他们已经在全国巡演的路上。
“朵妮给你留了封信,在齐姐那儿。你去拿吧。”
我说好。我说话的时候没有什么表情,也没有什么心情,我觉得我已经渐渐平复,我在秦朵妮和我之间制造了一个距离,这距离让我稍加安心,虽然实际情况是我并没有怎么安心。
电话那头很嘈杂,像是在火车站,就在我准备挂电话时,陈峰一又来了一句:“和你商量件事行吗?”
我问他什么事。
“别再找朵妮,别找她。不管她给你写了什么都别找她。”
我没找她也不会再找她,我说。
“你答应我别找她。”
“好我答应。”
“谢谢。”
电话挂了。我静静发了会呆,感觉心脏跳得厉害。我努力使自己相信我没有置身于幻觉。那晚我做了一个噩梦,我成了秦朵妮的模特,我穿得和画上的蒋美鹤一模一样,湖绿色的长裙,脖子上多了一个十字架。我手边的桌上放了纸牌念珠,没有骷髅头和酒壶,只有一本厚厚的《圣经》,花瓶里插着一把向日葵,开得正灿烈。秦朵妮坐在我对面,在画板后面咧嘴朝我笑,她让我把《圣经》拿起来,放在胸前。我拿了,就在那一瞬间我发现我的下肢是空的,我瘫在一架轮椅里,正在我惊惧地大叫时,秦朵妮逼近到了我跟前大吼道:“不许叫!”
《圣经》掉在了我怀里,我捂起脸,哆嗦着不敢看她。这时从后面转出了一个男人,一身白衣,背上竖着一对翅膀,可他的脸是假的,是油画上天使的脸。朵妮牵起他开始跳舞,我从指缝里看着他们跳,跳得疯狂、热烈,跳得让我难以自禁,我在轮椅上扭动起上身,《圣经》掉在了地上。他们突然停了下来,男人捡起《圣经》退到一旁,秦朵妮冲过来揪住我的头发,狠狠地来回摇晃我的头:“跳啊,跳啊,有本事你起来跳啊!贱女人,让你跳!让你跳!”
我就摔了下来,瘫倒在他们脚下。我按住朵妮的脚,去吻她的鞋,她踢开了我。这时那个男人冒了出来,挡在朵妮面前,他搬住我的肩,将我抱起,轻轻放回轮椅。
他的面具脱落了,那是一张真实的,女人的脸。
是羅秀琳。
我立马就惊醒了,我下意识地伸直双腿,弯曲,再伸直,好确认,我的腿还在。
我去云上咖啡馆找齐姐的那天她人不在,信被寄放在店里的一个服务生那里。我拿了信,就坐在后院的凉伞下拆了,那根本就不是信,而只是一张便条,上面写了一个地址:市一中,××路××号。一个人名:韦乐。还有一个词:物理老师。
我以为还会有别的,可我反复找遍了信封,并没有。
秦朵妮对我撒了谎,韦乐,就是那个蒋美鹤的儿子根本不是舞蹈老师。为什么?为什么她又告诉我这些?
难不成,她关于秦瑞安的事,都是编的?
就凭那两幅画,我就信了她的故事。
恼怒,惊疑,恐惧,羞耻,种种情绪漫上心头,我捏着那张纸条坐立不安,那个戴眼镜的服务生男孩一直在吧台后面盯着我,嘴角还滞着一丝讽意十足的微笑。
我实在不能再忍下去,抬脚冲出了云上咖啡馆,连着撞倒了好几把椅子。
真实出现在我面前的韦乐,是个沉默寡言、面相严肃的中年男子。但实际上他比我大不了几岁,刚刚三十出头,只是无论发型还是服饰,都显得古板陈旧。他的颧骨很高,脸型尖瘦,唇颊布满胡须,眼神透着一股冷意,我想他大概不太受学生待见。
“秦朵妮,她还好吗?”
“我不知道。”
我说的是实话。
韦乐挑了挑眉毛,端起面前的拿铁来喝,他的每一句话说得都很镇定。就当我拜托在市一中教书的同学联系到他时,他也没有特别强烈的、惊讶的反应。
“她为什么要你来找我?”
“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我犹豫了一下,“之前……她说过你母亲……蒋……蒋美鹤……和她爷爷的事。”
“哦,我母亲,她确实叫蒋美鹤,她教音乐,喜欢弹钢琴,喜欢跳舞,她很浪漫。”韦乐将两手支在下巴底下,依旧没有什么表情,“当然了,她也很美。我父亲从芦镇国企出来,下海做生意,经常不在家,家里只有我和我母亲。她和那些男人的事,我早就习惯了。每回有男人要来,我母亲就给我钱,要我出门买吃的,跟门口小孩去打游戏机她也不管,总之我不在家就行。”
韦乐伸手往口袋里掏了一会,掏了个钱夹出来,他从里面拈出一张1寸照片,递到我跟前。
照片是黑白的,已经上了年岁,照片里的女人和秦朵妮笔下的蒋美鹤截然不同,这是一张标致,娟秀,没有流露任何痛苦压抑的脸,反而洋溢着热力和生机。我注意到她的眼睛和韦乐的很像。
“你父亲……就一点不知道?”
“他知道,他什么都知道。他只是不说。”第一次,韦乐苦笑了一下,“如果他骂她,打她,她跟秦瑞安,也许就没什么了。”
“什么意思?”
“其实我母亲只想我父亲多陪陪她,她想激怒他,好让自己受折磨,让我爸受折磨……结果她找上了秦瑞安,比她大了近三十岁。她根本不图他的钱,也没骗过他的钱,他们走到一起是因为喜欢跳舞,就这样。”
“撞秦瑞安的人……难道是……”
“不!我爸没那么卑鄙!”韦乐瞬间激动了起来,两手握起了拳头,“他一次次忍让,那都是他怕丢脸,怕公开……秦瑞安的老婆跑舞场闹事,把我妈打了,我爸去医院接了我妈回来,我妈一个劲地哭,他不打她,一句重话也不说,就丢她在屋里哭,自己跑到阳台去抽烟。”
韦乐用手揉搓着脸颊,一气喝完了杯子里的咖啡。我们都沉默了下来,我尽量不去看那张眼皮底下的照片,我怕那只是个骗局,我甚至不知道眼前这个男人是不是被秦朵妮安排好的,合伙演这出戏的局外人。不,我甚至还不知道,那张便条是不是真的出自秦朵妮之手……我的那位同学只知道韦乐的确是芦镇人,目前单身,住的是学校的教工宿舍,据说是本市师范大学毕业就考进来的。
但,我宁愿选择相信他一次,就凭他看那张照片的眼神。
“那后来呢……”
“没什么后来,我爸提出离婚,我妈不同意,她自杀了,吞的安眠药。我爸不在家,我一觉醒来,怎么也喊不醒她,后来我哭着喊邻居,他们就把她抬走了。”
韦乐的手伸过来,取回了那张照片。我几乎不敢去看他的眼睛,只有端起杯子,一口一口将咖啡喝光。
蒋美鹤自杀了。
我一时怔住。秦朵妮不是说她还在跟男人鬼混?
“大概三年前吧,我想想……好像快三年了,秦朵妮突然来找我。她那会还在上艺术学院,打扮得很前卫,头发染得焦黄,嘴巴里一刻不停地吹泡泡糖,拎了一双鞋赖在我宿舍门前不走。”
所以真的有那么一双鞋。
“她不停地问我我母亲和秦瑞安的事,我都照实说了。她不相信我母亲不在了,一直要见我母亲,要把鞋还她。”
“秦瑞安不會不知道你母亲……”
“他怎么会不知道,谁知道他发了什么疯?”
韦乐皱起眉,两只胳膊往后抱起后脑勺:“谁知道呢?那是不是我母亲买的鞋?秦朵妮根本不是来找我,来替她爷爷找我妈,她就是来找刺激,找乐子!”
我觉得我们已经没有再聊下去的必要了,可我有点不甘心,我想知道朵妮故事里关于她和韦乐交往环节的真实性。可我该怎么开口问?问他们到底有没有一起跳舞?问他是不是穿上了秦瑞安的鞋,问朵妮是不是穿上蒋美鹤的衣裙?问他们是不是还做了别的?……
“还有什么要问的吗?该说的,我都说了。”
“你们后来……我是说,你和秦朵妮……”
“我和秦朵妮没什么,我没要那双鞋,让她以后别再来找我,就这样。”
韦乐又端起杯子喝服务生续了杯的咖啡,他的眉毛又挑了一下,直觉告诉我他在撒谎。
朵妮和他,肯定发生过什么。
是他不敢承认,他觉得羞耻,还是朵妮篡改了真相?
而我需要反思的是,我有没有必要知道这些。
我难道不能好好利用,他们各自的故事赋予我的,自由。
你还想知道什么?韦乐又将双手叠起,遮着下巴,我不太确定他到底是在看我,还是在看我身后。我身后,有什么好看的吗?美女,也许。
没了。
真没了?
没了。
从咖啡馆出来,我和韦乐同行了一段路,途中有个街心公园,正值周末,簇了一群男男女女在跳广场舞。我们都停住脚步望了一会儿。韦乐突然开口道:“你见过秦瑞安跳舞吗?”
这下触动了我的心事。我说,没有。一次都没有。
是吗?芦镇“舞王”,那么有名,那真可惜了。
你见过?
当然了,他和我妈跳小拉,恰恰,我就挤在旁边人群里看。整个芦镇还能有人盖得过他们?
我突然感到一阵伤感,那些人跳得开心得不得了,他们真的开心吗?
你喜欢跳舞吗?
我第一次大胆地直视了他的双眼,然而那里面的目光仍是冰冷的,没有丝毫动容之处。
我没兴趣。
我们在那群跳舞的人之间穿梭,酒池肉林,我脑海中冒出一个词。这肉林是活生生的,温暖的,人气满满的,可那不见刀光血影的伤害就埋伏其中。看看那些舞场上的争风吃醋,夫妻口角,情敌互殴吧,可也看看这些欢快的舞步,这些衣环鬓影,这些交流中的肉身,这些你我的相认,这些爱和这些恨。
我们像逃难般杀出重围,又回到了车水马龙的岔路口。
我们在这里分手,我望着韦乐的背影消失在马路对面。
我们没有再见面。也没有再联系。
我答应过陈峰一,没有再去找过秦朵妮。又过了一些日子,在这个城市即将迎来冬天的时候,蜂鸟乐队出了一张新专辑,名字叫《鹤舞》。齐姐送了一张给我,说是陈峰一嘱托的。专辑封面仍然出自秦朵妮之手,一片茫茫白雪中,一对人面鹤身的生物正在起舞,他们头顶着开花的鸟笼,迈出优雅的舞步。
我将CD插进电脑里听,同时打开了一个新文档。
我想我的新小说,也可以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