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通知,明确自2019年10月1日起,所有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资产评估报告日为准),均应严格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在向委托人提交资产评估报告前,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編码系统”进行统一编码。对于9月30日之前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各地方协会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开展补录工作。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工作,将与资产评估机构评价、执业质量自律检查等工作相结合,定量定性纳入相关指标考核体系。中评协将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于未按要求填报的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自律惩戒。资产评估机构在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时,必须将编码回执列装在资产评估报告的扉页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