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19年全省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2019-11-15 14:57
中国化妆品 2019年6期
关键词:检查人员化妆品检查

2019年5月17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19年全省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通知要求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下,以“四个最严”要求为导向,围绕中心任务,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贯彻落实,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全省化妆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

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检查企业是否遵守国家化妆品相关法规,是否执行化妆品相关质量管理规范和技术要求。

一、本年度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使用禁用原料、未经批准的新原料或违规使用限用原料生产化妆品的行为。

2.化妆品相关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

3.生产检验记录是否完整、可追溯。

4.生产的化妆品是否获得批准或按规定备案等。

二、检查对象及方式

(一)省局对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婴儿和儿童用护肤品的50家重点企业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对市场抽检不合格频次高、不良反应多、投诉举报集中的生产企业实施飞行检查;对近几年监督抽检存在问题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飞行检查涉及我省的生产企业实施跟踪检查。

(二)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完成的检查分局,下同)辖区内生产企业数在10家以内的(含10家),实施全覆盖检查;企业数超过10家的,按照20%的比例采取“双随机”的方式实施检查,且检查企业数不得少于8家。

(三)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于4月30日前将本辖区内拟检查企业名单以及工作计划报送省局,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检查工作,将《检查情况汇总表》报送省局。各地拟检查名单中涉及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婴儿和儿童用护肤品企业的,可计入抽查频次。

三、工作要求

(一)统筹检查人员。各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则上抽调本局检查人员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检查;对检查计划中涉及重点检查企业的,可商请省局相关处室派员或协商抽调其他分局化妆品检查人员开展检查。

(二)突出风险监管。各地要结合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专项行动,全面开展排查,摸清监管底数,对辖区内生产企业建立完善监管档案,实现一户一档、动态调整。要结合企业产品特点及产品抽验、不良反应监测等情况,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督促整改落实。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检查人员应当责令企业整改,并及时跟踪检查,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实现闭环管理。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人员应将有关证据材料及时移交稽查部门处理。问题清单应分类定期报送省局。

(四)加强风险研判。省局定期组织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分析,综合运用监督检查、投诉举报、抽样检验和不良反应监测等数据信息,组织召开风险会商会,对全省化妆品生产质量安全形势进行研判,为下一步对企业实施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和信用管理打下基础,切实防范化解化妆品安全重大风险。

(五)坚持信息公开。省局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化妆品监督检查结果,曝光化妆品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公开被检查对象违法处理情况,切实发挥公众参与和媒体监督作用。

来源/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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