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娇华 史金玉/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校企深度合作既是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改革育人机制、深化办学体制改革的重要途径,也是高校培养高级技能人才,提升院校竞争力。
社会工作专业在我国发展迅速,理论体系日趋完善,实务领域也日趋拓展。社会工作通过专业的理论和方法回应当前由社会结构急剧转型所带来的社会问题,化解日益复杂的社会矛盾,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社会工作专业特性决定了其毕业生主要就业方向为新兴社会组织,尤其是日益增多的社会工作机构。
早期阶段,社会工作的职业化发展程度较低,实务专业技能水平不高。社会组织对高职院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技术支持需求均较大。社会组织非常迫切的需要服务一线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但是本科及以上层面的社会工作人才对一线实务领域的选择的倾向性不足,而高职类会社工作专业人才则较好的填补了这一空白。因此,社会组织与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意愿较为强烈,积极性颇高。他们欲借助高校师资力量提升自身专业化程度;通过接收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满足其一线实务领域发展需要。
随着多元主体社会治理理念的不断推进,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性不断凸显。社会组织也得以快速发展,组织数量不断增加,组织类型日益齐全。社会组织的专业化和职业化程度也随之得到极大提升,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素质和技能要求也随之提高。同时,随着高校社会工作专业的不断发展,尤其是社会工作专业本科毕业生逐步开始向实务领域倾向后。社会组织在人才选择和校企合作意愿上开始与高职类院校逐步减少。
有效的合作机制不仅有利于提高校企合作质量,也有利于促进合作关系的有序推进。这种合作机制应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机制、沟通机制、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和评估机制等。例如,如果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可能会导致校企合作中,学校和合作单位两者之间协调不畅,沟通不足的局面。学校不能明确了解合作机构的真实需求和实时动态,而合作单位也无法了解学校具体的培养目标和培养形式,存在“工学两张皮”的现象。最终导致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不足,人才质量不高不能达到机构所需素质,行业单位合作意愿不强的局面。
相对而言,社会工作专业的校企合作还处于较低层次的发展阶段。部分合作流于形式,仅停留在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或挂牌建立共建合作基地等形式层面,缺乏实际工作交流及人才输出等任何实际形式的合作交流。一方面,由于社会组织本身发展差次不齐,部分社会组织实务领域发展较好,运营项目较多,但对专业技能的重视程度不够,与高职院校的合作仅停留在希望高校输出人才的层面;另一方面,目前高职院校对于校企合作的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对教师参与校企合作工作的认定,以及与合作单位在技术交流、行业互动及科研交流等方面的激励不足,高校教师也缺乏相应的合作热情。因此导致了双方校企合作层次较低,合作范围较少,或者是缺乏稳定长期性的交流合作。
社会组织对于社会治理有着极强的影响力,在推动群众参与,满足社区发展需求上有着极好的回应力,是促进睦邻文化发展,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中坚力量。随着社区居民需求的不断精细化及多元化,社会组织的内生动力也在不断的增强,其在实务领域的专业化和职业化程度不断提高。但由于高职院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发展转型不及社会组织灵活和迅速,高职教育培养的社会工作人才呈现专业性不强,职业化不高,技能不足的局限,人才输出的质量较难满足日益发展的社会组织的人才要求。因此,近几年来,社会组织与高职院校合作的热情度日益减弱。
有效的管理机制,不仅能够推动校企合作的深度发展,还能深化校企合作内涵。首先,应该建立符合“工学结合”的教学管理机制。基于双方合作共享原则,结合双方发展实际所需,学校要结合社会工作行业发展前沿及社会组织具体实际,双方共同开设专业课程,共同研究新的服务技术。以当前社会组织多以购买政府服务项目为主,增设有关社会组织管理类课程;社会组织服务多以项目式方式推进的行业发展趋势;学校应增加有关项目式运作,项目运营管理类课程。其次,建立有效沟通机制,促进校企双方沟通交流。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及时处理所出现的问题,并促进双方沟通协商共同解决问题,保障双方建立长效沟通机制。最后,应该建立健全评估和反馈机制。良好的评估和反馈机制能能够不断提升校企合作水平,筛选合适的合作企业,并及时从合作企业处获得有效反馈信息,从而更灵活、更迅速的调整人才培养方案,以便更适应行业发展需求。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能够激发社会组织参与校企合作的意愿,推动校企双方合作有序运行,深化校企合作层次,提高校企合作质量。但制定激励机制的主体不仅仅在于高职院校,也涉及当地政府及社会组织及行业协会等。这需要多方联动,多措并举的推动校企合作的深化发展。首先,当地政府要起主导引领作用。在政策制定上,政府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操作性强,符合双方利益的政策法规。在政策宣传上,政府要加强教育引导,并积极为社会组织和高职院校牵线搭桥;在政策保障上,政府即可结合当地发展实际,通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增加经济奖励等措施,在经济上给与合作单位一定倾斜,给与物质保障及支持;也可通过提高社会组织美誉度等方式,在精神层面给与支持。其次,院校要细化激励制度。一方面,学校应该选派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锻炼实践或参加行业企业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另一方面,学校应该鼓励专业教师积极参与校企合作科研项目和课题,比认定专业教师到企业锻炼的实际工作量等同于教学工作量,提高教师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最后,社会组织可以共同共建校内、校外实习基地,提供相应资助等方式,设立奖学金等方式,积极参与到合作共建的工作中。
由于学校教育和社会组织发展的模式不同。在社会工作实务领域中,社会组织得到的发展机会更多,发展也更加迅速,对社会发展变化的嗅觉更加灵敏。因此,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技能和素质要求就会更高。而在社会工作专业教育领域,由于教育周期较长,教育者往往依据现有的行业发展基础来制定未来三年或四年的培养方向及目标,这需要教育者对行业具有高度的预测性和前瞻性。但现实情况往往是随着培养周期的完成,行业及社会组织发展已经与当初的培养条件不同,对人才素质要求和技能发展也有了新的需求。这就导致校企合作中的不协调。因此,在校企合作中,应该制定详细的校企合作方案,明确合作双方职责,设立校企合作专业级企业负责人,梳理合作内容及事项,并尽可能的派出专业教师到行业机构、合作单位进行下企业锻炼,到社会组织及社会工作行业开展技术服务,积累实务经验,提升教育水平,提升人才培养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