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晓倩/扬州大学
《陳情表》是三國兩晉時期李密寫給晉武帝的奏章。李密從自己不幸的幼年開始講起,說明自己與祖母相依為命的特殊感情,訴說不能出仕為官的苦衷,言辭懇切、真情流露、委婉暢達、令人動容。此文被認為是我國文學史上抒情文的代表作之一,有讀“諸葛亮《出師表》不流淚不忠,讀李密《陳情表》不流淚不孝”的說法。其中內容令我們讀之深受感動,然文章開頭“孩”字的解釋卻依然困擾著我們。
人教版高中語文教材中,對“生孩六月,慈父見背;行年四歲,舅奪母志”的翻譯,僅有對“見背”一詞的解釋,因其涉及現代漢語辭彙系統中的古語詞,歷來該對此非常重視。與教材配套的《教師用書》的參考譯文,也大都將該句翻譯為“我剛生下來六個月的時候,我慈愛的父親就去世了。”或“剛出生六個月,父親就棄我而死去。我四歲的時候,舅父強迫母親改變了守節的志向”。查找資料將“生孩”直接譯為“剛生下地”,這也是網路與現行課本中常見的解釋,與賀永松先生說法相似。但語文出版社高中教材《語文》(必修一)中對“生孩六月”的注釋卻是“生下來六個月剛會笑的時候。孩,嬰兒笑”這與王力先生《古代漢語》解釋一致。但這就出現了分歧。
李密《陳情表》:“生孩六月,慈父見背。”人們通常將“孩”解釋為“我”、“小男孩”或是“小孩子”。近數十年的中小學教材對此都無異議。二十幾年前,賀永松先生發表的文章《“生孩六月”應說成“生下‘我’才六月”》,賀永松先生從文章背景、文章語境、句子結構等幾方面表明“生孩六月”應說成“生下‘我’才六月”。但筆者以為《陳情表》中的“孩”字,應當解釋為“小兒笑也”。其實王力先生的《古代漢語》中早認為“生孩六月”大意是:生下來六個月剛懂得笑的時候。孩,小兒笑。但該說法並沒有得到大家的認可。
雖然兩種說法對理解文章主旨和內容並不會產生大的影響,但本著對學術負責的態度,加之我們必須更加重視“小詞”、“小句”的解釋,這也為我們今後古籍翻譯提供更為準確的資料。
《說文解字·口部》:“咳,小兒笑也。從口,亥聲,古文咳,從子。”張舜徽《說文解字約注》:“小兒笑曰咳,從口,亥聲。因之小兒亦稱孩,則引申義也。後世謂兒為孩,借咳為欬(咳嗽),分為二字也矣。”《廣韻》戸來切《集韻》《韻會》《正韻》何開切,亥平聲。《說文》小兒笑也。本作咳,從口亥聲。《玉篇》幼稚也。《孟子》孩提之童。《注》小兒知孩笑,可提抱者。“孩”為古體字,“咳”為今體字。“咳”字約在漢代成形,本義為“小兒笑”,後來字義發展,本義脫落,替換為“咳嗽”。再從“孩”字語源看,“孩”字首載於《老子》:“我獨泊兮其未兆,如嬰兒之未孩。”說的是我卻孤寂地呆立一旁,無動於衷,有如初生的嬰兒連笑也不會笑。《孟子·盡心上》:“孩提之童無不之愛其親者。”即兩三歲的小孩子沒有不知道親愛他父母的。趙岐對此作注:“孩提,二三歲之間,在繈褓知孩笑,可提抱者也。”三國魏曹植《平原懿公主誄》:“驤眉識往,俛首知來。求顏必笑,和音則孩。”這幾句中的“孩”無疑都是指“小兒笑”。
賀永松先生認為“孩”字從“子”,它的實際意義不能不尤體現在表“小孩”義上,因為從“子”的“子”本就表的小孩義的“子”。且賀先生強調雖然“孩”字古義為“小兒笑”,從而將“生孩六月”之“孩”字就譯為“小兒笑”,過於片面。然不究其古義,注重引申義而不考慮本義不也有“片面”之嫌嗎?再者,若“生孩六月”實際應為“生下‘我’才六個月”,為何不直接寫為“生子六月”?這樣也更符合文章內容嗎?且《辭源》也有:“孩,小兒笑。通[咳]”的解釋。
其次賀永松先生認為“生孩六月”與“慈父見背”形成對舉。从字數、格式上確實容易產生誤解,但細究下來發現,“生孩”後“六月”為名詞,“慈父”為名詞,“見背”為謂語。兩句句式結構是不同的。“生孩六月,慈父見背”的主語應為“臣以險釁,夙遭閔凶”的“臣”,此為承前省,若“孩”為名詞,“生”為“孩”的主語,整句話就應譯為:(李密)生下小孩六個月,我慈愛的父親就去世了。豈不更為不通?也不符合史实和語境。
再者,賀永松先生認為“生孩六月”時“慈父見背”應是非常莊嚴肅穆的事情,不能借一個“小兒笑”來渲染,不合情理。但筆者認為贏更多地去想像作者當時的心境,而不是所謂的“背景”。在自己孩童時代,慈愛的父親就去世了。父親在自己的印象中是慈祥的。“生孩六月”背景當然是“慈父見背”,但應知曉當時的作者剛出生不久,並無成人般的悲痛等情感。我生下來六個月剛會笑得時候,父親卻去世了,更能體現出作者“陳情”時無奈、悲涼、孤單的心境。“慈父去世”與“小兒笑也”對舉,在文章開頭即烘托出更為莊嚴、肅穆的氛圍。另外,以樂景寫哀情的反襯手法,自古以來是文人雅士表達心境常用的重要方式。杜甫《絕句二首》之“江碧鳥逾白,山青花欲然。今春看又過,何日是歸年?”是寫美景襯哀思的好詩。江碧、鳥白、山青、花紅,春意濃郁,可是暮春將盡,在此“匆匆春又歸去”的時刻,對欲歸不能的詩人卻加深了漂泊之感和故鄉之思。又《春望》:“感時花濺淚,恨別鳥驚心”;“《登樓》:“花近高樓傷客心,萬方多難此登臨。”都是眼前樂景襯托並加深了詩人憂國多難的哀愁。一個小孩剛出生才會笑的時候,他的父親就去世了,那時的作者是個什麼都不懂的小孩子,從小就沒有感受過父親的愛。加之後面又說到“行年四歲,舅奪母志”,對李密來說,更是雪上加霜。如今想來,作者的遭遇更顯悲慘。對此,我們更能感受到祖母對作者來說是何等重要。所以,將“孩”解釋為“小兒笑”更有觸動人心的效果,也更能激起讀者的同情心。
綜上,從《陳情表》全文來看,“生孩六月”的“孩”側重指小孩笑,並不是“小孩子”、“我”等義。“孩”為古體字,到漢代時用“咳”(今體字)字,本義為“小兒笑”,但替換為咳嗽之義,即所謂常用義,後又引申為“幼兒”的意思,佔用了本義字形。這也反映了文字在時空中複雜的行義變化。李密寫“生孩六月,慈父見背”。而在這種背景中,筆者認為更多的應想像當時作者的心境,而不是所謂的“背景”之說。再深究“孩”字的意義來看,《文選·潘嶽<寡婦傳 >》:“孤女貌焉始孩。”郭璞《遊仙詩》:“千歲方嬰孩。”《莊子·天運》:“不至乎孩而始誰?”《漢書·王莽傳上》:“孩提之子。”皆為“小兒笑也”。因此,將“生孩六月”之“孩”釋為“小兒笑”是完全可以的。
從以上字形、用法和語境等方面看,作為“生孩六月”中“孩”釋為“小兒笑”是有其本源意義的。從語境上來說也是可以完全說得通的。
中華文化博大精深,五千年文明史讓我們的中國文化更加豐富,然而也由於時間久遠,大量古籍遺失,讓我們對許多古書內容不能很好的理解。例如,字詞讀音是時刻變化的,只在個別方言中還存在著古代某些讀音,然而現在為交流方便,推廣普通話,關注漢字古音的人越來越少了。另外,隨著社會的發展,各種文化相互融合,漢字意義也是逐漸變化的,如今對文言文章的理解也會存在些許誤解。中國是個重視根基的國家,我們仍然堅持學習《陳情表》、《出師表》、《楚辭》、《詩經》等文言古詩、宋詞元曲,但越是耳熟能詳的文章越要仔細認真、尋根溯源,不能人云亦云,這樣才能更好地傳播中華文化,讓子孫後代學習到古人的文化思想。
現行的語文教材中,已漸漸將“孩”字的解釋改正為“小兒笑”,但在很多課本中仍沿襲舊的說法。古代詞語的解釋本身就是個推敲的過程,因年代久遠,我們只能盡可能地作出符合情況的解釋,但同時並不意味著現在的解釋就是絕對正確的,隨著更多古籍問世,對古代文化的理解會越來越準確,這也是我們為之努力的方向。
以上只是筆者在閱讀文章時的一點疑惑,還有待商榷。《陳情表》感人至深、影響千年,現代人對其中釋文的些許分歧並不能掩蓋文章的光芒。由於本人學識有限,如有錯誤之處,懇請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