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里里 董蓓 刀维洁 陈滨 刘一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的划分,听觉口语师属于健康服务人员中的康复矫正服务人员。他们在康复、医疗或教育机构中,从事听障儿童及青少年听觉和口语康复、评估及训练,并为其家庭提供康复指导服务[1]。国内外相关循征研显示,听觉口语法是稳定性较好的听障儿童康复方法[2,3]。近年来,该方法得到国内听障儿童康复界的关注,越来越多的康复机构和教师使用听觉口语法作为首选方法[4]。在全国听力语言康复教育改革过程中,听觉口语法成为规范我国听力语言康复机构个别化教学的核心技术之一。
因听觉口语师与特教老师在工作对象、方法和途径上有相似性。在融合教育中,两者需要通力合作,帮助听障儿童更好适应学校生活,故在听觉口语师的培养和培训上,可以借鉴培养特教老师的有益方式。目前,我国还没有正式开展听觉口语师的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根据实际需求,行业内已形成较为成熟的培训和认证体系。由于培训周期较长,培训成本高,如何提升培训的有效性,促使听觉口语师充分发挥作用是康复机构、培训提供方都非常关心的问题。目前,在岗听觉口语师工作开展情况如何?专业发展状况如何?培训需求有何特殊性?本研究以获证听觉口语师为调查对象,了解相应内容,以期为稳定师资队伍,提升康复服务水平提供参考。
来自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湖北、西藏除外)的121名听力语言康复机构的听觉口语师参加此次调查。其中山东、吉林、陕西等8省各有5名以上,浙江、上海、宁夏等21省各有1名以上的听觉口语师提交问卷。
采用问卷调查法,将参照《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编制《听觉口语师专业发展自评表》、背景信息、日常工作信息、培训需求,录入“问卷星”生成电子版本和二维码。调查对象通过扫描二维码填写并提交问卷。
该自评表遵从特殊教师专业标准基本内容,根据服务对象主要为听障儿童的特点,分为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3个维度。该自评表总分195分,3个维度的分值分别为65分、50分、80分。编制确立39个条目(各维度条目数量分别为13、10、16),采用李克特5点量表作答。其中1=不符合,5=非常符合。共发放问卷121份,收回113份,有效率93.4%。
应用SPSS 16.0软件对数据分别进行基本统计学描述、单因素方差分析、回归分析和相关分析,以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背景项目分别从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工作时长、机构级别7个方面了解调查对象概况,见表1。
表1 参与调查的听觉口语师基本信息(n=113)
调查显示,听觉口语师每周听觉口语课时数为0节、1~5节、6~10节、11~15节、16~20节的人数分别为16人(14.16%)、59人(52.21%)、23人(20.35%)、10人(8.84%)、5人(4.42%)。听觉口语师服务对象年龄及个案数量见表2。
本次调查结果统计显示,听觉口语师自评表总分179.88(SD=16.212),各维度得分依次为63.24分(SD=3.285)、43.47分(SD=6.235)、73.18分(SD=8.269)。
听觉口语师参加培训的主要原因从高到低依次为提高教育教学能力、获得学科前沿知识、追求自我发展与完善、增加自身竞争条件、上级要求、建立社会关系、评职称需要及其它。听觉口语师最希望采取的培训方式依次为:案例示范教学、专家理论讲授、实地观摩、小组讨论与示范、导师带领下的课题研究等。听觉口语师最理想的培训师资依次为:优秀的一线听觉口语师、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家教授、教育科研部门的相关工作者、业务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其他。
听觉口语师与培训师资保持专业联系的愿望强烈的96人(84.96%)、较强烈的16人(14.16%)、一般的1人(0.88%)。遇到康复教学上的难题时,采用小组集体研究的99人(87.61%)、向专家请教的97人(85.84%)、个人钻研的79人(69.91%)、顺其自然的2人(1.77%)、采用其它解决方法的3人(2.65%)。
对从事听觉口语师工作时长不同的教师在专业自评总分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显示:总分没有显著差异,但在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得分上有显著差异(P<0.05),见表3。
进一步事后检验发现,从事听觉口语师时长少于1年组与6~10年组在专业知识自评分上差异显著(P<0.05)。
把对培训需求程度不同、持续开展听觉口语教学意愿不同的听觉口语师在专业自评总分进行方差分析,结果显示均具有极显著差异(P<0.01)。
分析听觉口语师在专业自评总分和从事该工作时长、开展工作意愿、培训需求及与教师保持专业联系间的相关性,具体见表4。数据表明,自评总分与从事该工作时长之间存在极显著正相关(P<0.01);自评总分与开展该工作意愿、培训需求间存在极显著负相关(P<0.01)与专业联系意愿存在显著负相关(P<0.05)。
表2 服务个案年龄及数量(人/%)
表3 从事听觉口语师时长不同的教师在专业自评分的方差分析(M±SD)
表4 自评总分与从事该工作时长、开展该工作意愿及培训需求间的相关矩阵(r)
表5 各因素对听觉口语师专业自评总分的回归分析
进一步回归分析显示,各因素对听觉口语师专业自评总分的影响力大小依次排列为:培训需求、从事该工作时长、开展该工作意愿、专业联系意愿、年龄、职称等级。这些因素能解释专业自评总分近50%的变化。其中,培训需求和从事该工作时长对专业自评总分有一定的预测作用,见表5。
调查结果显示,听觉口语师年龄集中在26~40岁(80.53%),他们中绝大多数(80.53%)通过继续教育提升了初始学历。目前,学历以本科为主(81.41%),最高学历专业以教育类为主(77.87%)。同时,其专业自评总分高。
因专业性强、培养周期长等原因,实际工作中,参加听觉口语师资培训的教师均是各机构中的专业技术骨干或有潜力的年轻教师,从根本上奠定了该队伍良好的人员素质基础。本次调查结果和实际情况相互印证。
调查结果显示,当前听觉口语师主要在康复机构内为在训听障儿童提供服务。服务对象中,3岁前的儿童占33.54%,3~6岁儿童占48.03%,6岁以上儿童占18.39%。其中,3岁前儿童个案比重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0~3岁听障儿童对康复服务的迫切需求。随着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的深入开展,开始接受康复服务的听障儿童小龄化趋势明显,对无法进入康复机构学习的小龄听障儿童,听觉口语法是最实际、最及时的康复模式[4]。根据中国残联精准康复工作相关要求,有工作基础的机构可以考虑更多采取门诊预约式的服务方式,让更多有需求的小龄(3岁以前)、大龄(7岁以上)听障人群享受听觉口语教学服务。
现阶段,全面康复是听障儿童康复的主流模式。该模式主张家长而非教师是康复的主导。教会家长如何在家庭生活中自然融入康复教育目标是实现听障儿童全面康复的重要手段。在听觉口语法一对一的个别化训练课程中,听觉口语师根据听障儿童的特点制定学习目标,通过在课堂中向家长示范和反馈,帮助家长理解教学目标,并指导家长将目标融入日常生活,确保目标在家庭中得以实现。一般而言,完成一堂完整的听觉口语康复课程需要1小时左右。以每日3~4节听觉口语课程为例,一位听觉口语师每周听觉口语课时数大约可在15~20节之间。调查结果显示,超过半数的听觉口语师每周听觉口语课时数仅在1~5节。
综上所述,在全国范围内,与已有的师资数量相比,直接接受听觉口语法服务的听障儿童数量较少,听觉口语师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各机构统筹资源,创新服务形式,为更多有需求的听障儿童提供听觉口语法教学服务的空间仍较大。
统计数据显示,听觉口语师专业自评总分越高,该人员开展听觉口语教学的意愿越低。在实际工作中,2009~2011年参加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研究中心认证培训的64名听觉口语师中,目前不在一线从事教导的人员共25名,占比39.06%。如前所述,参训人员多为技术骨干或有潜力的年轻康复师,自身的综合素质较高,面临的机遇、机会较多,在各机构中往往成为重点培养对象,被提拔从事管理或其他工作的可能性也较大。听觉口语法是应用各种管理技术、策略、方法和步骤,帮助听障儿童学习聆听并理解口语,最终实现运用口语交流的一种模式[4]。按照听觉口语法的具体工作要求,培养一名合格的听觉口语师需要经历系统、漫长的过程,花费的时间及资金成本高。从专业素质形成和发展过程的角度来看,美国心理学教授柏林纳(Berliner)认为教师专业发展分为“新手阶段、进步的新手阶段、胜任阶段、熟练阶段和专家阶段”。绝大部分听觉口语师遵循相似的发展阶段,一旦脱离一线工作,其专业发展容易进入停滞期。鉴于此,各机构需将专业能力强、愿意扎根一线的康复教师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并制定管理制度,持续推动和促进其在一线教学岗位上发挥积极作用。机构还需充分宣讲相关要求和具体规定,便于专业人员合理规划自身专业发展。
听觉口语师属于康复矫正服务人员。服务类人员提升服务质量的关键在于运用扎实的专业技能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服务一线”理应成为管理人员和受训人员的基本共识。调查所反映出听觉口语师服务一线的意愿与专业自评总分呈相反的发展趋势,将有碍这一新兴职业的健康发展,需加强正向引导和教育,减少功利性。机构需从人员选择、岗位安排及政策保障等方面整体考虑,制定规划,确保各项工作紧紧围绕“服务一线”这一核心展开。“更好地为听障儿童服务,为听障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应成为机构和每名听觉口语师不断的努力方向。
听觉口语师培训属于继续教育范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明确指出,继续教育应当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前瞻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5]。
调查显示,听觉口语师在选择参训原因、最希望的培训方式及最理想的培训师资中,排序最靠前的3项分别是:提高教育教学能力、获得学科前沿知识、追求自我发展与完善;案例示范教学、专家理论讲授、实地观摩;优秀的一线听觉口语师、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家教授、教育科研部门的相关工作者。从以上选择不难发现,听觉口语师群体在知识的学习及专业发展上,有比较强烈的需求与渴望。同时,实操操作,即如何将理论知识在康复教育过程中具体呈现是大家关注的重点。康复教育工作是一项实践性极强的工作,考虑到接受服务对象在听障成因、听力补偿水平、生理和心理发展水平、康复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如何因材施教,提升服务对象的康复成效是听觉口语师的工作核心。因此,针对听觉口语师的培训也应以此为突破口。在课程设计上,以增进实践能力为主要目标;在师资选择上,侧重挑选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培训方式上,突出交流互动,开展以案例为主的研讨、分析。
本次调查特别了解了培训结束后,听觉口语师希望与培训老师保持专业联系。超过99%的听觉口语师认为这种愿望较为强烈,仅有1人表示一般。考虑到听觉口语师的培养具有阶段性和延续性的特点。该结果从侧面印证“学以致用”是听觉口语师培训的核心,持续追踪是促进其成长的重要手段。
此外,统计结果显示听觉口语师接受培训及专业指导的愿望越强烈,专业自评总分有越低的趋势。这表明在专业上需要得到帮助的人员,其相应的培训、指导越应该加强,应成为培训的重点。同时,从事听觉口语教学工作的时间越长,教师的专业自评分有越高的趋势。这说明,以经验积累为基础的听觉口语师,随着个案量的丰富,可以获得更好的自我评价。该趋势也将促使听觉口语师更自信、从容地开展听觉口语教学。
以听觉口语法为技术核心,加强听觉口语师的培养,强化专业建设是确保听障儿童享有高质量教育的重要保障。为加强此项工作,参照本次调查结果,师资培训方需更多根据实际需求动态调整师资配备、培训内容、培训手段等;人才使用方也需从制度建设、岗位设置、人员工作安排上促使听觉口语师更加充分地发挥应有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