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昭昭
青海民族大学 青海西宁 810007
青海省是一个多民族聚集的地区,藏族则是本地区少数民族中一大民族之一。青海地区现有的少数民族有藏族、回族、蒙古族、撒拉族、土族等,藏族在在这些少数民族中占有较大的比例,青海也有藏族民族区域自治的地区,目前青海省有玉树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海西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六个藏族自治州。藏区的稳定发展对青海地区的社会发展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国家、党对民族的支持发展,青海省藏区的社会经济、文化、教育以及人们的生活水平都有巨大的改变。(一)青海藏区的社会经济 新中国成立以前,青海地区的藏区经济水平十分的落后,在总体上说其地区的社会仍是处于封建社会的农奴制,其经济大体上还是以传统的畜牧业为主。但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尤其是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政策的推进,我们国家领导人在领导上和其他很多的方面都实行了一系列的政策支持和引导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与全国的少数民族地区一样,青海藏区的经济也有较大的发展,青海藏区的经济趋势出现发展的新常态,其在传统的畜牧业上加入新的元素,创新改革发展,政府也在积极的发展一些特色的产业,发展了青海藏区的生产力,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总体来说青海藏区的社会经济仍然面临着整体的落后和整体的贫困。(二)青海藏区的文化 青海省有着“三江源”的美誉,其被孕育了优秀的江河文化和其独特的民族文化。近年来青海省政府实行了一系列的政策充分发扬藏区的农耕文化、草原文化和昆仑文化的原生态性、共生性和民族性在藏区文化传承和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意义。藏区的传统工艺,在传承的过程中需要加入现代的设计理念,同时提高传统工艺匠人的从业水平和传承水平,对于继承和发扬藏区传统工艺具有重要意义。(三)青海藏区的教育 青海藏区的教育方式有两种:汉藏双语教学和藏语教学,学校根据生源和学生的具体情况选择教学的方式。目前来看青海藏区的教育有以下的问题:人口多以及学校和教学设备少、财政的收入和教育的支出不太合理,传统的观念和思想落后等问题。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治藏策略和方针,依法治理藏区是实现整个藏区和全国同步买入小康社会的关键。因此要清楚的了解青海省藏区依法治理的难点及其这些难点的原因。(一)社会环境的相对的封闭,经济发展相对的落后 青海藏区因其处于的地理位置,交通相对的较为不便,信息的获取也有一定影响程度的闭塞,这就在一定的程度上导致了市场经济的落后发展。青海省是一个地广人稀的地区,青海省的藏区的地区分布也体现了这一特点,公共的服务设施投入的成本较大以以致于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较为薄弱。人口基数少、基础教育薄弱、职业教育滞后等因素, 限制了青海藏区群众素质的整体提高。也由于宗教文化的盛行,藏区习惯法深深的影响青海藏区人民的社会行为规范,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和处理社会关系。作为现代文明标志的法治文化在这一区域发展迟缓,认同度低。(二)普法难度大 普法工作在藏区的发展不是很理想,对法律的信仰更就无从谈起。导致这种现状的原因是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我国把发展的重心放在经济发展上,对藏区牧民的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就有所的懈怠,导致其对法律的不知不懂不遵守,发生矛盾就用武力和争吵去解决。并且造成其后果的原因还有对普法的经费以及普法的成本交高。(三)司法专业的人员较少 近年来作为欠发达地区的藏区基层人民法院,由于原有的审判人员不断退休、离岗,病退,而新鲜血液又无法补充,许多地方出现了一种现象就是高素质人才进不来、低素质的人出不去、能力强的人留不住。并且由于青海藏区的特殊地理位置,进口不通,出口不畅,人员编制管理不合理,法院在人员管理上无法形成良性的人才流畅机制。与此同时,法院的待遇低,条件不优越,审判业务骨干不断在离开,优秀人才更是难以吸引。而且青海藏区是少数民族地区,欠缺双语司法人员,这将严重影响了涉及到少数民族的涉法涉诉案件的处理和少数民族诉讼权利。严重缺乏的双语司法人员成为严重制约藏区司法体制改革的难点。(四)部分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 在藏区部分的官员存在一些问题对法律的不重视,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甚至是漠视,不按照法律的规定去处理纠纷。在执法上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也大批的存在,司法上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五)社会群众层面法律意识缺乏 在藏区如果出现经济纠纷时,藏区的人民会遵照传统的民族习惯法和宗教教义进行调处,而不愿按现代法律制度规定去解决纠纷,这就会对民族地区法治建设的发展产生阻碍,法治环境也变的不乐观。
(一) 青海省藏区依法治理首先要总结符合全国有符合藏区特色的社会治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以便形成有效务实管用的办法,将大政方针和民族特色相结合,加强推进整个社会的治理体系完善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二)要加强普法教育并且大力的继续的发扬好爱国爱法律的优良传统,要做到懂法、知法、遵法、守法,坚持依法开展各项事务,发生纠纷时用法律去解决问题,尽量避免使用武力或其他的不文明的方式解决,促进藏族民族特色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三)要强化基础服务设施的能力建设,始终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实现有效管理。(四)了解青海藏区的教育现状,发展出一条独具民族特色的民族地方高等院校教育教学模式,将法治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为民族地区发展改革稳定提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