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锐 湖北大学 湖北武汉 430062
中国共产党始终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党的历代领导,都十分重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把它放在了加强党的先进性和执政能力的战略高度来定位、把握在我国处于体制转轨、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的历史时期,客观上存在诱发腐败的多方面因素,制度上也有不少漏洞。近来查处的的大批贪污腐败及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例表明,要依靠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来预防和惩治腐败,发挥制度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基础性作用。
从马克思主义反腐理论的角度,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的关键因素,从一个反腐倡廉的认识误区到反腐倡廉思想教育,再到法律、制度、机制内容的丰富和发展。因此,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在理论上的意义显而易见,维护整个制度的整体性、系统性的同时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建立一套科学的体系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而树立制度和按制度办事则需要更大的努力。从近几年查处贪污腐败且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看,除了自身思想道德防线不牢外,体制机制不健全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所以,必须从制度上找原因,树立法治思维和改革精神,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科学的惩防制度体系。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在这一过程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体现了破与立的统一,为从制度上预防惩治腐败指明了努力方向。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是保障,只有建立健全严密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才能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在这一发展过程中依靠反腐倡廉制度打击和预防腐败的思路越来越清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就必须有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十八大以来,我国在“彰显制度权威性”、“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以及“提高制度执行力,保障制度效力”等方面做了一系列工作。建立健全了一套反腐制度规章,重申或者是规定了包括“巡视巡查制度”、“重大问题重要干部票决制度”、“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离任审计制度”等。有的部门还把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列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方面,对严重损害公民合法权益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真正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最大限度的减少了腐败机会。
近来各地各部门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着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重点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努力形成了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做到真正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把现代企业制度和党组织的优势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监督、决策、执行的机制体制。一是大力推行行政问责制度,尤其注重在重大安全事故等方面渎职或负有重要责任的一批行政官员,对其严格追究责任。不断扩大行政问责的范围,初步形成了行政问责的领导、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对于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推进了勤政廉政建设。二是深入推进巡视工作,加强了对以各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巡视;有选择地开展对中央金融机构和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巡视;继续开展对中央国家机关的巡视试点;逐步开展对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巡视,不断提高了巡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了巡视工作在发现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的作用,巡视已逐渐成为纪检监察机关获取案件线索的一个重要手段,正如中纪委一位领导所说:“发现陈良宇、侯伍杰、徐国健、李宝金、杜世成、何闽旭、黄瑶、宋勇等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便是建立和完善巡视工作的成效。”三是进一步加强了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的监督,确保权力的规范正确行以及真正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规范有序运行。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是一个孤立的部分,它和教育制度网络文化建设社会各个方面有着密切的联系。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过程中越来越重视这种联系,在制度建设中也把和这些相关的部分纳入反腐倡廉制度的体系之中,增加了系统的整体性和科学性。
教育的基础性作用显现出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途径。中央纪委等5部委制定了《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各地也制定出台了廉政文化工作要点,广泛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包括开展了首批“全国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命名工作,挖掘、整理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纪念地、历史名胜中蕴含的廉政资源,开展了“扬正气、促和谐”全国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有些部门还积极推进廉政文化的“六进”活动,积极调动了群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自觉性,发挥廉政文化潜移默化的作用。这些举措为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和党风廉政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随着科技时代的到来,信息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的同时,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日趋重要。信息技术运用到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既适应了新形势,又是提高了行政监察工作中的科技含量。近年来,我国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开始把信息技术运用于权力监督、财政收支、行政审批、信访举报、投诉处理等关键环节,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信息化水平。近年来,一些地区和部分相继开发了一批各具特色的系统软件,建立了一套实时在线电子监察系统,使权力在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网络以其特有的互动性强、隐秘性高、速度快捷、影响深远等优势,正在迅速成为我国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一柄利器,网上举报已经成为举报人向纪检监察机关提供线索的主要途径,经由网络举报而遭到严厉查办的腐败官员已不在少数。为了全面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信息工作,中央纪委监察部统一开通全国纪检监察举报网站,受理群众对党员、党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对党风廉政建设。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是保障,只有建立健全严密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才能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在这一发展过程中依靠反腐倡廉制度打击和预防腐败的思路越来越清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就必须有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一是要把握好系统性原则。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一个完备的系统,必须与党的建设的总体部署相一致,与国家法制建设的总体要求相吻合。因此,制定制度要注重制度的系统配套,以促进制度的整体效果的发挥。二是要把握实践性原则。反腐倡廉制度植根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实践,又反作用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实践。在制定反腐倡廉制度过程中,要深入基层,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制度建设的情况,以此增强制度可操作性。三是要把握发展性原则。制度建设必须根据当前形势变化,与时俱进地对制度进行发展,以保持制度旺盛的生命力。当前要对现行的制度进行梳理,对于过去的反腐倡廉制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做到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的要求。
一是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针对领导干部权力过分集中难于监督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制度和规定,压缩权力自由裁量的空间,杜绝权力“寻租”机会,确保领导干部掌好权、用好权。二是坚持以制约权力为核心。要按照结构合理、制约有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探索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适应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三是坚持以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和环节为关键。当前,税负核定、减免税审批、基建招投标、大宗物品采购、干部选拔、人事调动、奖金福利分配等领域和环节,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反映的问题多,必须重点抓好这些领域和环节,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四是坚持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突破口。下大力气解决少数干部缺乏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管理松弛等突出问题,对贪污腐败等严重违反纪律并且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进行严肃查处。要建立和完善制度执行工作的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分工、考核方式、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确保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要加强学习和教育,切实提高监督意识。在党内营造“人人受监督,人人自觉监督”的良好氛围。同时,要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监督意识,加强群众的主人公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以良好的政风造福于民。
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要结合干部考察、日常管理、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能力,特别要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方面,严格进行监督。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政一把手,要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内部权力制衡机制,通过合理分权,以权力监督权力,以权力制约权力,科学制衡党政一把手权力过大的问题。
要抓住根本,切实落实各项制度。落实各项制度是做好监督的前提和基础。落实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届中考核、届末考察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行有效监督的作用,并且通过党建工作巡视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经常性监督。通过狠抓各项反腐倡廉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约束力,使权力运行机制更加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要落实各项制度,要严格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保证反腐倡廉监督的各项工作落在实处。
要明确职责,切实理顺监督机制。要发挥纪委、组织部等部门的党内监督的职能,关键要分工明确,责权一致,以此形成反腐倡廉监督合力,促进其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既要做好“事前控制机制”,又要不断加强在“事中约束机制”,要完善党内权力制衡机制。“事后惩戒机制”既涉及到党内,也涉及到人大、行政和司法部门,因此,党内监督还要与人大、政协监督、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很好在结合起来,在政策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多沟通情况,多通报信息,使干部监督机制整体上协调互动,形成合力,各向其责,不留盲区和死角,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 要扩大监督范围,拓宽监督渠道,切实搞好监督工作。
当然我对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有一系列的展望。一是从整体角度出发,整合制度执行机构与人员,把惩治和预防结合起来,营造其不敢贪、不想贪、不能贪的严格的法制环境,保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正确方向。二是树立创新精神,创新使事物发展充满生命力的源泉,必须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立足中国国情,把反腐倡廉制度纳入法制轨道,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制度化、程序化。三是借鉴国外治理贪腐的先进经验,做到用制度、法律来管权、管事、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