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占成 山西财经大学
从国际金融发展现状看,国际金融中心是当代经济金融发展的制高点。各国为争夺国际金融中心展开激烈的竞争。国际金融中心的分布及演进实践反复表明,发达的金融基础设施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国际金融中心的区位选择。从区块链的角度看,区块链技术在金融基础设施领域的发展目前还处于研究摸索阶段。处理好区块链技术在我国金融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和监管,对于我国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在我国金融基础设施领域发展区块链技术,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尊重信息技术和金融发展的事理逻辑,以问题为导向,在确保金融市场安全稳定的前提下,自上而下推进审慎变革。
外国目前的金融基础设施较中国来说比较完善。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负责监管系统重要性衍生品清算组织。金融厅(FSA) 和日本银行(BOJ) 两个部门负责对中央对手和交易数据库进行监管和监督, 二者对中央对手和交易数据库的各项运营活动负有全面且完全重叠的监管职能。欧盟委员会负责参照欧洲证券与市场管理局(ESMA) 和欧洲银行管理局(EBA)的建议,建立监管技术框架;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负责针对监管框架。
通过上述的分析,基于我国目前的国情和现状,对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监管及风险防范方面提出建议。
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是金融市场运行的核心支撑,也是跨机构、跨市场、跨地域、跨国界开展金融活动的主要渠道。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快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建立了适合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体系。在取得巨大进步的同时,我们必须看到,在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监管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金融监管部门分块式的管理体制,监管理念和标准不一,不利于金融基础设施的跨部门、全局性发展。又如,尚没有建立对金融市场设施统一的管理规则和指引等等。
从我国目前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存在的问题来看,一是市场互联互通仍有待加强。一些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造成金融基础设施之间的连接仍然存有障碍,尤其在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的转托管业务上,手工办理的转托管与高效自动化处理的交易结算之间形成鲜明对比。二是风险管理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证券清算结算体系存在不少独特的非市场化风控机制, 比较粗放, 随着市场导向的金融体制的改革的推进,风险隐含更加明显。
1.强化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法律基础。健全的法律基础是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正常运转的保障。鉴于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对于金融市场运行的重要作用,一方面应当尽快完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立法体系,整合监管部门的零散规定,充实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运行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应当尽快完善相应的法律环境,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法律措施,避免因存在法律不确定性而阻碍金融市场发展及可能出现的系统性风险。
2.将金融基础设施的监管纳入到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内。加强统筹协调,明确金融基础设施的宏观审慎监管架构,进一步加强中央银行对重要支付系统、中央证券存管、证券结算系统、中央对手方和交易报告库建设的指导和监管作用;发挥中央银行宏观审慎管理职能,促进各部委监管协调、数据信息收集和共享,发挥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在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稳健运行。
3.明晰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业务边界和管理规则,统筹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发展规划。通过建立明确的业务规则和管理规则,理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监管体制,防范监管真空或监管套利等行为。通过对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建立合理分工、适度竞争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格局,为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创造有利条件。
4.尽快建立规则明确、标准统一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管理规则和业务指引。尽快建立对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统一的法律法规和指引,包括机构准入、治理结构、业务规则、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系统安全、信息披露、信息保存、审查评估、处罚和风险处置等以及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认定名单和退出机制。
5.积极推进国内金融基础设施与国际通行准则接轨,推动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敦促国内各家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落实国际清算银行支付与结算委员会和国际证监会组织发布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按照国际通行准则建立基础设施日常运营体系。同时,根据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要求和进程,建立适应国际金融市场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制度规范和业务标准,服务于我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
6.尝试建立注册、登记和认证等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准入制度,完善规则变更报备制度等日常管理手段。根据不同类别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业务特点和风控要求,明确各类基础设施授权、注册、监管、评估和审查流程,通过建立最低量化指标和阶段性审核等措施,提高基础设施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同时,当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运行状况、市场情况、监管政策发生变化时,建立恰当的变更报备制度,分别在事前、事中和事后明确报备要求。
7.发挥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自律监管作用,探索建立信息披露和参与者反馈制度。给予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必要的自律监管职责和权利,在市场微观治理层面承担一线监管职责,充分发挥自律监管组织的专业性、灵活性和低监管成本等特点。同时,根据国际通行做法,定期进行信息披露;在各类基础设施建设中,引入终端用户进入机构治理和管理层,建立由市场参与者代表构成的独立意见反馈机制,从而提高我国金融基础设施的竞争力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