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世(太原)
一个真正的诗人,诗歌就是他的宗教。一个诗人如果对诗歌怀有二心,那是对诗歌最大的不敬,这样的人不配叫诗人,写出的诗也不可能好到哪里去。如果一个诗人没有自觉的美学追求,其诗风像浮萍一样飘忽不定,呈现给读者的很可能就是碎片化、概念化的果实。
一
任爱玲在《春天的呼唤》中写道:“日子,是经不起回头看的/一回头,江山就老了/岁月就淡了/风雨就绸了”。这一回头,才感到时光的无情和人生的不易。这句诗对生活的概括力是惊人的,谁读后都会感慨万端。任爱玲当然不屑于尘世的蝇营狗苟,她“坐在午后的光影里/一个人抱着一团诗/从每一个词语的缝隙里摄取温暖/这暖,便浓缩成一声翠绿的鸟鸣/或者,一束悠远的花香”。诗人在春天读诗的忘我情景见证了她对诗歌的热爱,也是对后记中“诗歌,度我以从容”的佐证。任爱玲是一位高中语文老师,她领着孩子们读李白,读杜甫,她对诗仙诗圣的崇敬发自内心深处。在《灯下引》中这样写道:“于是,想念李白,想念李白的白/就想坐着马车回一趟唐朝去/去当一个酒肆卖酒的女子//不用五花马,不需千金裘/李白来了,酒只管喝/不用去思故乡,只要床前明月光”,“想念杜甫的时候/就想在浣花溪的旁边盖两排平房/一排就给杜甫住了,他的朋友多”。李白和杜甫若有在天之灵,一定会为世间有这样痴情于诗人和诗歌的女子而惊喜。有些对诗歌爱得发狂的诗人,因为诗学理念的偏激结出艺术的苦果,为读者所不齿,比如垃圾诗、口水诗、下半身诗等等。我从《把麦子种在我的诗里》读出任爱玲充满生命力的诗学追求。麦子应该种在地里,那是一般人的思维。诗人敢于打破常规把它种在诗里。“我无意让它长出麦粒的金黄/不,这不重要”,从中可以读出诗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在于物质层面。“让我的每一个词语都不荒芜/每一行诗句都不皲裂”。诗人期望她的诗歌像麦苗一样青翠,摇曳着生命的清香。诗坛的混乱,让很多读者对诗歌望而止步。对任爱玲的诗,尽可放心地去读,不用担心浪费时间,读后更不会后悔。她的诗是对生命深情的凝眸,是对人生价值的追寻和确认,凸显的是一种纯正的美学趣味,不玩文字的游戏,不玩情感的迷雾,不玩思想的深沉,质朴、明朗、健康,具有鲜活的生活质感和耐人寻味的艺术魅力。
二
一生能写出三两首让人记住的诗,就很不简单。令人遗憾和悲哀的是有些诗人写了上千首诗,从中找不出一首像样的诗,甚至找不出一个像样的句子。《尘世之光》是任爱玲出版的第六部专著,客观地讲里面也夹杂着一些平庸之作,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代表性作品,没有与众不同的作品,没有让读者产生共鸣的作品,就像只有稠密的绿叶、没有夺目的红花那样令人失望。应该说,任爱玲的写作已经实现了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一些诗已经达到很高的境界,有经典的气质和意味。《不,落雪是不需要解释的》是最早引起我注意的一首好诗:
这是一条土路
路的尽头,是一个朝右的大拐弯儿
把诸多的想法
拦在了我的视线之外
我可以想象它藏不住的风姿
可是它一副脱离世俗的样子
正是我心仪已久的
不错的
我喜欢它的低调与古典
就连这一场雪对它的热烈
它也没有一点要解释的意思
不,也许
落雪是不需要解释的
因为我知道
它终将会染白我的一生
在欣赏这首诗之前,我想谈一下诗歌的题目。诗歌的同质化不仅表现在内容,也表现在题目。雷同的题目司空见惯,不是有意模仿,就是江郎才尽。对题目的疏忽,往往使作品遭冷遇。有些诗内容并不差,题目却俗不可耐,让人扫兴。有些诗题目很好,但内容离题万里,题目成了“孤家寡人”。题目不是孤立存在的,是对内容的提炼概括,与内容相互映照,才不至于天马行空。比如娜夜的《生活》,写的是小时候嚼黑糖球这么一件小事,收到了以小见大的效果,题目也就不觉得大而无当。还有一类诗,题目很实,但内容空灵,虚实结合,恰到好处,既避免了空洞又克服了拘谨。题目好,确实能激发阅读兴趣。任爱玲很多诗的题目不同凡响,一下就能抓住读者,比如:《在月亮下面,我只想是流水》《下一个春天,与你一起入画》《人生不会结束于一次握手》《云州黄花,原谅我无法开成你的样子》等等。《不,落雪是不需要解释的》,题目本身就充满浓郁的诗意,有巨大的悬念,看到题目就想弄个水落石出。一读才明白诗人写的是一条土路,似乎与落雪风马牛不相及,有阴差阳错的感觉。土路接地气,诗人却偏偏写它的不土:“可是它一付脱离世俗的样子/正是我心仪已久的/不错的/我喜欢它的低调与古典”。诗人抓住了这条土路的精神特质,就像一个平民可以成为精神贵族一样。“低调与古典”正是现代社会缺乏的,不同于光怪陆离的浮躁与声嘶力竭的喧嚣。“就连这一场雪对它的热烈/它也没有一点要解释的意思”。落雪与土路有了联系,但土路清高得似乎有点不近人情。“不,也许/落雪是不需要解释的/因为我知道/它终将会染白我的一生”。土路内心的坚定从容和对落雪的信任让人感佩。读到最后,我们对这首诗的题目和主旨才恍然大悟,也意识到诗人写的土路和落雪既是自然景观,更是一种人生的隐喻和象征。听话就要听弦外之音,读诗就要读言外之意,否则只能是一知半解,无法触及诗的内核。作为中学高级语文老师,如果玩起词语来恐怕别人是无法望其项背的,任爱玲明白那是练笔时必经的阶段。好诗不在语言的华丽,就像有理不在声高一样。韩东的《有关大雁塔》用口语写成,谁也能读懂,但不是谁也能写得出,这就是诗人与非诗人的区别。如果你写的是顺口溜、口号式那类概念化的作品,缺乏情感积淀和生命体验,一点境界也没有,一点感染力也没有,不客气地讲这还不能叫诗,写作者还没迈进诗的大门。任爱玲包括这首诗在内的相当一部分诗都有韩东诗歌的味道,极大地提升了她诗歌的品质,但从整体上审视,她与韩东的干净利索相比还显得拖沓,这就是我一直讲的散文化倾向。
三
从古至今,诗人都会写下属于自己的亲情诗,父母儿女成为社会伦理的典型符号。这类诗数量越来越多,写出新意越来越难。毫不夸张地说,任爱玲的《父亲的信笺》在写父亲的诗中是独树一帜、出类拔萃的,充分展现了一个诗人开阔的思路、艺术的敏锐和高超的技巧。这首诗别致就别致在诗人没有正面刻画,没有拖泥带水地去叙事,而是曲径通幽,从侧面去烘托,情感的节制和艺术的张力使亲情的表达更含蓄、更深沉。第一节写花。花是青春、爱情的象征,但不是任何年龄段所有状态下都能产生这种感觉。“感时花溅泪”是杜甫饱经战乱之苦的个性化感悟。任爱玲在清明时节回忆远在天国的父亲,由花开想到花落:“一滴一滴落下,孤零零的/成了一片片鲜红的血”,比杜甫还悲壮,都是触景生情,一样的景产生不一样的情,与时代环境、个人境况有关。第二节把父亲比作种子,“我们含泪/把他种在了祖父的身边。如今,六个春天已逝/我却只看到了几株蒲公英,和它的种子”。通过类比,诗人幻想父亲能像种子一样在大地上破土而出,现实是只看到父亲的坟头上长出几株蒲公英,我们能体味到诗人对父亲深切的思念和内心的惆怅。第三节回到主题,“或许,这蒲公英是父亲捎给我的信笺吧/上面满满的都是叮咛”。把蒲公英想象成父亲捎给女儿的信笺,这想象够奇特的,父亲好像还活着,读到这里我们也明白了题目的含义。风中摇曳的蒲公英,像是父亲在叮咛:“写字要坐正了,一笔一画,横平竖直”。诗人追忆往日和父亲在一起的情景,这教诲萦绕耳畔心间,隐喻着做人的深刻哲理。第四节由父亲推及自己:“我是知道的。未来的某一天/我也会把自己变成一粒种子/种在春天,种在旧日的时光里”。这是生命的必然,但很多女诗人不敢触及死亡的命题,任爱玲却写得如此浪漫和美丽,看似与父亲无关,其实不然。第五节写春天过去了,“父亲,却依然还是一粒种子/蒲公英,也还是一纸信笺”。父亲俨然一粒精神的种子,种在女儿的生活中,影响着女儿的一生。蒲公英还会摇曳,父亲的教诲还会响在耳边,给读者留下无限的想象空间。《父亲的信笺》是任爱玲长诗中写得最完美的一首。长诗在结构和内容上最容易出现松散拖沓的毛病,《父亲的信笺》显示了一个诗人想象的奇崛、修辞上的妙不可言和结构布局上的把控能力,在艺术上有很多值得研究和借鉴的地方。
四
我曾为光线诗社十丽诗人诗歌作品集作序《我更看重灵魂的美》,我为她们灵魂的干净、美丽、丰富、深邃写下我由衷地赞美。她们就像晶莹的星星散落在高远的夜空,照亮了世态人心。在任爱玲《尘世之光》中,我集中欣赏了其中一丽灵魂的美和精神的光焰。《采采兮,卷耳》写诗人独自行走在两千多年前的一首诗里:“我想把散落的野草一株一株全都擦亮/比如卷耳、葛覃、芣苢、甘棠和棠棣等/让和它们有关的故事,通体透亮起来/那些征人,那片旷野,那条小路/以及那一篮子熹微的晨光/和那一筐猩红的夕阳”。这些久远年代的植物在《诗经》里还茂盛着,在一些人眼里早已枯萎,诗人痛惜这种美的失落,这也是对物化现实的反讽和批判;诗人大都怀有一种悲悯意识,女诗人更是如此,即使在冬天,她们也确信:“树会开花,麻雀依然会/和春风一起合唱/尘世会在我们不经意的时候/动一下恻隐之心”,流露出对理想生活的憧憬和人性之柔美和善;裴多菲在《自由与爱情》中,把自由排在生命与爱情之前。任爱玲的自由观不是狭隘的,与灵魂紧密相连。她在《一群美丽的鱼》中写道:“有一群美丽的鱼/只能活在它们小小的错觉里/因为透明的鱼缸显然是一个骗局/包括水底彩色的石子/柔嫩的水草和招摇的花朵”。这些养尊处优的鱼在一般人眼里是自由的精灵,诗人对它们的“安详与从容”大胆提出质疑。诗人心中的自由不是苟且偷安,而是精神的独立和心灵的辽阔;人类对幸福的讨论一直没有结束,任爱玲的幸福观是:“有一厘米的爱,便会觉得浩瀚/有一滴水的光阴,便会觉得浩渺/有一枚种子的温度,便会觉得浩荡”,“不在乎渺小,不在乎被人忘记/如此。山河日月,过去未来/便尽数做了生命内外的渡口”。既有对生活的感恩,也有超越的洒脱,浩瀚、浩渺、浩荡,足见其胸襟的旷达;女诗人善写爱情,但现代社会的爱情染上锈斑,变质变味,任爱玲写了一段令人心仪的古典爱情:“从前,马车很慢,书信很远/一生只够记挂一个人/驿站、长亭、古道/还有青石板上渐远的马蹄声”。科技的快速发展缩短了空间的距离,但加深了人与人心灵的隔阂,焦灼、忧虑也染上了爱情。诗人笔下的爱情是在社会欠发达的慢生活状态下,但其忠贞不贰令人感佩,只有慢灵魂才能跟得上,爱情才踏实可靠;简单也是一种美,大道至简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任爱玲写儿子“我愿意让他与这烟火人间简单地相处”,从中我们能体味到一位母亲的良苦用心。在《七夕,浸泡在一场秋雨里》写道:“是的,我只能把这多余的修辞都删掉了”,返璞归真比花里花哨更美;在《野菊花》中我们能体味到生命的蓬勃、热烈、奔放和生生不息的精神力量:“芳华过后,我们所能看到的/依然是落在泥土里的一枚草籽/它知道,它的生命不会散场”。没有生命的激昂和自信,哪有灵魂的坚定和美好?诗人的灵魂之美,像天上的星群一样璀璨。
五
《天安门诗钞》中有这么一句:“用我仅剩的一点天真/做此忘形的一吻”。读过一次,一生都难以忘怀。其实,这句诗没用什么华丽的词语,也没用什么修辞,读后让人们的灵魂震颤不已。任爱玲很多诗写的是原汁原味的生活,质朴的情感像上面那句诗一样感人至深,比如在《母亲的陶罐》中写道:“老房子拆了那天/母亲的心也被洗劫一空了/狼藉满地,不知道该收拾那里/她摩挲一下秋风里/那个黝黑陶罐/自语了几句,又放下……母亲目光游移/不知所措/整个人在那个陶罐里下沉”。通过心理、表情、细节、动作、话语、情景把母亲对过去生活的眷恋和珍爱表达得惟妙惟肖;她参加“诗人万里行”的采风活动时写下《醉了,阳城》,里面有这么一句:“这种时候,我常常不敢落笔/我怕一落笔/世界就变小了”。诗人没有拐弯抹角,而是直抒胸臆,这种谦卑是对大美阳城最真诚的致敬,像著名诗人木斧所言的“直白未必不是诗”,这种真实的心理活动胜过了那些腾云驾雾的表达。
诗人对修辞是有研究的,她既有知识分子那种儒雅,又不同于知识分子那种严肃,文字中总是散发出生活的烟火气息。比如,写春天的雨:“那模样,像巧手的女人/织成的一项晶莹剔透的帐子”。抓住了春雨的特征,准确形象生动;写母亲的累:“好像一伸手便可以摘走了似的/仿佛未来的某一天/挎着篮子/一篮一篮地摘走豆角/摘走黄瓜,摘走茄子一样”。把累比作一种农作物在古今中外的诗中还没有见过,写得很轻松,写出了母亲的豁达和乐观;在《又一年》中写道:“又一年,站在生命的分针和秒针之间/所有的忧伤与疼痛,模糊与清醒/都成了端在手里的一杯茶/越来越少,越来越淡”。用喻朴实自然,揭示出生命的真谛;在《立秋辞》中写道:“阳台上的两盆兰花从来都是冷静的,从容的,从春到秋,给水也好,不给水也好/这一点,我惭愧,我比不上它们”。用拟人的手法写花,诗人的惭愧与倾慕是对人心浮躁的反衬;在《深秋之外》写道:“苍耳草的颜色看起来有些倦了/只剩下了寂静”,在《斟一杯月光,与秋相拥》中写道:“谛听布达拉宫落日的光芒”。这些都是现代诗常用的通感手法,极大地增强了诗歌的表现力。
诗人更多的时候是在原汁原味的生活中融入恰当的修辞,生活被引燃后迸发出耀眼的精神亮光,比如她笔下的那些高中生:“不错,他们最怕的,还是考试/可是他们又必须感恩考试/是这一次次考试,把他们曾经脆弱的心/锻打成一颗颗闪亮的星星”。作为老师她最了解孩子们的心理,害怕与感恩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星星的比喻并不新颖,在这种语境中却收到了特别的效果。任爱玲诗歌的语言既不同于稀松的口语,又不同于学院派的咬文嚼字,集各种长处于一身,融汇后形成自身的特色。
总体来看,《尘世之光》是一本值得深读细品的诗集,其中有很多首符合我心中的好诗标准,就像“落雪是不需要解释的”一样,也许我的解读是多余的,只有认认真真地阅读文本才是正道。从更高的标准更严格的要求来审视,诗人的散文化倾向应该引起注意。这个倾向影响诗歌的纯度、高度。诗歌写作往往是增加了成分,影响了纯度。增加了宽度,影响了高度。这本身就是一对矛盾,尤其在长诗写作中更难驾驭。在这个意义上讲,诗歌是酒,不是水。诗歌是火焰,不是蒸气。就像叶文福讲的诗歌是舞蹈,不是散步。散文化导致结构松散、主旨不明,缩小了诗的审美空间,削减了诗的冲击力和感染力,导致阅读的审美疲劳。我多次提出这个问题,在这里也不是针对任爱玲一个人的,而是针对存在这种问题的很多诗人,意在唤醒诗歌创作的自觉。在这里也建议大家不要轻易写长诗,尤其是短诗还没有达到炉火纯青的时候。短诗过关了,长诗也不一定能写好。短诗不过关,长诗更不可能写好。海子的短诗在抒情上超越了很多前贤,不管别人怎样评价,我都坚持这个观点,但他的长诗一开始就受到很多诗人的质疑和否定。我们一定要纠正对短诗的误解,短不一定轻,短不一定价值小,短不一定水平低,短更不丢人。写好了,反而比那些漏洞百出的长诗更有重量,更有价值,更能赢得读者。赵五四的《鸟》只有“鸟看人是鸟”五个字,其艺术境界恐怕是很多长诗无法达到的,其价值也是很多长诗无法相比的,就像古时候打仗一样,以少胜多不失为一种大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