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韵奇
(中共益阳市委党校,湖南益阳 413000)
在自由择业阶段,大学毕业生就业由自己解决。一系列政策的调整导致考取大学的性价比下降。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由于城市户口包含诸多潜在福利,农村居民把落户城市成为社会地位提升的标志之一。但在户籍制度设计中,农村居民落户城市的限制条件较多。不过,根据我国原来实行的就业政策,大学生毕业后参加工作可以落户城市。对于农村青年而言,考取大学成为落户城市,实现身份转变和提升社会地位的主要途径。但是,随着1984年国务院《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的发布,农村居民可以有条件的落户小城镇。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颁布,明确了农村居民在具备一定条件下,可以到县级市市区及以下城镇落户,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并且可以“保留其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也允许依法有偿转让”。这意味着农村居民既可以享受城市各项福利,又能保留在农村的利益。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规定除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外,设区的市只要有合法职业、稳定住所、参加社保的人员在满足一定年限后可以落户,同时提出要“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差距逐步缩小的同时,城市户口的含金量明显下降。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除极少数城市外,农村居民能够相对自由的落户城市。2014年7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城乡户口将统一登记,不再区分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代之以居住证制度。随着我国户籍制度改革地逐步推进,农村居民落户城市的途径越来越多,最终实现了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的统一。农村居民落户城市不再意味着身份的转变和社会地位的提升。
考取大学仅是众多农村居民落户城市的途径之一,其提升农村青年社会地位的作用随之迅速下降。
根据1989年颁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的规定》,当年我国开始对新录取的本专科生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学生自主负担生活费。从此,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全面收费时代。然而,在一定时期里,高等教育费用增长速度远远超出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增长速度。1999年高等学校费用增长了20%-30%,2000年增长了30%-50%,相对应的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仅增长了2.2%。面对高校收费快速增长产生的负面效果,2005年教育部、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各地不得出台新的收费项目”,从而有限遏制了高校费用的飞速增长。2007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明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今后五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随后五年高校费用没有太多改变。2012年部分省份开始调整高校收费。2013年全国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学费为5775元,占农村家庭户均收入的比例为17%。2013至2014年,天津、江苏等多个省份高校学费涨幅达到20%—35%。2018年,河北省高等学校学费标准将再度调整。不断上涨的高校费用成为部分农村居民沉重的负担。当大学期间的高额费用超出了普通农村家庭承受能力时,借债供子女读书成为多数父母的选择。在熟人社会的农村地区,村民的借债行为被认为社会地位下降的表现之一。
反观在高校费用全免时期,农村青年攻读大学不仅不收学费,而且能获得相应生活补助。考取大学对提升农村青年社会地位的作用日益下降。
在自由择业阶段,国家基本不再包分配工作,大部分大学毕业生需要在人才市场寻找工作机会。然而,大学扩招后每年毕业生人数不断上升。据《中国教育统计年鉴》统计,2003年,高校扩招后的第一届本科生毕业,当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212万人,比2002年145万增加了67万人,随后逐年大幅增加,至2018年达到了820万。高校毕业生人数的增加导致就业问题不断显现,部分大学毕业生就业情况不佳,大学毕业生毕业即失业的现象屡有发生。2003年9月,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仅为70%,本科生就业率为83%,也就意味着当年全国有60多万的高校毕业生没有如期就业,2007年该数值达到了144万,2018年将近1500万人,对于部分收入不高的家庭子女尤其是通过助学贷款完成学业的大学生来说,大学期间产生的费用必须在就业后才能逐步偿还。但大学毕业生存在的失业现象说明部分大学生通过就业偿还上学时期负债的难度加大,同时,在待业期间生活成本的压力较大。如果长时间未能就业,大学毕业生承受的压力将会更大。在熟人社会的农村地区,大学毕业而未能就业的农村青年必将遭受来自各方舆论的质疑。在这种情况下,考取大学不仅不能提升自身社会地位,当然更谈不上提升整个家庭的社会地位,而且原有社会地位呈现出下降趋势。
相较于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已就业的大学毕业生状况略好,但整体来说,工资待遇一般。以2017年应届大学毕业生的薪酬为例。当年毕业的大学生月收入为4317元,比2016年毕业的大学生工资3988元增加了329元,比2015年毕业的大学生工资3726元增加了591元。与农民工的工资相差无几。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7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7年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3805元,比2016年3572元增加了233元,比2015年3359元增加了446元。尽管大学毕业生的工资略高于外出农民工,但农民工工资的增长速度更快。2005年农民工每月工资为855月,到2017年月工资增长了4倍多。2005年高校毕业生月平均工资为1588元,到2017年月工资增长不到3倍。尽管部分农民工较高工资的获得需要承受较高的劳动强度和较长的劳动时间,忍受较差的工作环境,甚至有时被拖欠工资,但是随着国家法律体系的日益完善以及对农民工问题的重视,这类问题必将会最终解决。大学毕业生与农民工工资差距的缩小,必然挑战人们传统观念中对大学的认知。受中国传统观念影响,人们普遍认为大学毕业生应当是高级知识分子,应当带来收入的增加和社会待遇的提升。
从理论上看,大学生接受了多年教育,家庭投入了大量资金,应当在毕业后产生较高回报。但现实情况与此判断相差较大,当今大学毕业生不仅面临失业的窘境,而且在工资待遇上与农民工差距不大。这种投入与产出之间存在的差距,导致人们质疑教育投资的必要性,尤其是当学生家庭条件不太好的情况下,人们放弃投资教育的可能性必将增加。由此看出,在自主择业阶段考取大学对于提升农村青年社会地位的作用不断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