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旭
“我在微信朋友圈看到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扩围消息后,高兴得不得了,先是把链接转给那些常年吃药的老哥们儿,然后冲着厨房喊了一嗓子,说黑龙江也扩进来了。我媳妇一听,小跑着冲过来问:真的吗?这么快啊!”
黑龙江省鸡西市退休矿工魏翔忠和妻子患有高血压、高血脂、窦性心律不齐等慢性病,需常年服药。不幸的是,妻子曾罹患乳腺癌,2015年做了单乳切除手术,根据医嘱,术后需每天服用癌症辅助治疗药品。
“除去医保能报的,我们两口子每月还要掏1000多块钱买药。”魏翔忠告诉《民生周刊》记者,药费占夫妻二人退休工资两成多,“所以我把酒和烟都戒了。”
用魏翔忠的话说,他的退休工友基本都是“药罐子”,虽然大家已经不在一个矿上工作,但想要见一面并不难。“医院的药房、街上的药店总是能碰见,见了面聊的话题也不多,好像除了儿子、孙子,就是药价了。有时会抱怨,药片比肉片还贵,都快吃不起了。”
与魏翔忠家的情况不同,部分退休工友属于单职工家庭,他们最头痛的3件事是随份子、子女婚后不幸福和自己生病住院。
“很多人退休了不是颐养天年,而是想方设法打零工挣钱,然后买药。”魏翔忠说,在这些工友看来,“只有多吃药,才能少住院。”
最让魏翔忠羡慕的是曾经的工友老樊。老樊以前是矿上的技术员,天津知青,1990年返城。由于有当年“用天津麻花换东北玉米面”的关系,两人虽然不在一起工作了,但联络并未间断。
“我俩是同一年退休的,都有高血压、高血脂,所以吃的药差不多,但老樊每个月买药的开销还不到200块钱。”魏翔忠羡慕地说。
也正是由于老樊的介绍,一项国家解决老百姓吃不起药问题的药价改革政策,进入魏翔忠视野。他开始期盼,这项政策能覆盖到黑龙江,早一点惠及他和他的工友们。
2018年11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京召开,审议通过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会议明确,要按照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坚持依法合规,坚持市场机制和政府作用相结合,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稳定。
会议次日,《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出台,根据试点方案确定的总体思路,采购文件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以及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7个副省级城市列入试点范围。
梳理我国药品采购发展历程,大概经历了从医疗机构主导到政府主导,以及由地方上升到省级4个阶段。虽然每个阶段的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但目的均是让百姓吃上价低质优的药品。特别是近些年,相关部门积极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对推进药价回归合理水平发挥了一定作用。但是,不可回避的突出问题也比较集中。
1月25日,海南省海口市,一名抗癌病人展示自己服用的仿制药。图/CFP
有内人士指出,在2018年以前的药品招标采购中,组织方普遍只招价格不带量,医药企业缺乏销量预期,难以实现药价明显下降,造成量价脱钩的局面。
又如,国内仿制药质量总体偏低,难以与原研药在同一水平上公平竞争,部分原研药品种价格长期明显高于周边国家和地区,“专利悬崖”迟迟未在我国发生,形成竞争不足格局。
还有就是采购分散问题。业内人士指出,采购层级较低,力量分散,导致议价能力不足,同时区域政策差异影响了统一市场形成,弱化了市场竞争机制。
而最为关键的问题出现在政策缺乏协同上:药品采购、使用、医保支付、货款结算等措施衔接配合不够,难以协同发挥作用。
随着新医改的不断深入,2018年,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环境发生积极变化,国内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取得明显进展,部分仿制药达到和原研药质量疗效一致水平,为公平竞争提供了质量基础。
同时,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理顺了药品招标采购、价格管理和医保基金支付等的管理体制。而以抗癌药减税为契机实施降价“组合拳”,形成了降低药价的政策环境和舆论氛围,社会对使用价格适宜的优质仿制药关注程度明显提高。
“这些利好变化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此前表示。
有观点认为,启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是药品采购发展的新开端,由“4+7”城市组成的联盟采购“国家队”亦被赋予新使命、新要求。
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目的是探索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以市场为主导的药价形成机制,降低群众药费负担,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提高群众用药安全。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组长孙春兰,去年12月7日在出席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部署会上强调,药品集中采购是深化医改、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大举措。
孙春兰强调,药价改革涉及生产流通使用多方利益调整,试点地区和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以试点工作的平稳有序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让改革成果更多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今年3月1日,天津市国家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25种药品,有3种是老樊的常用藥。
老樊告诉魏翔忠,天津试点启动前,他每个月吃这3种药要花300多元,现在减少为不到200元。
9月3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等九部门发布《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推动解决试点药品在11个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城市和其他相关地区间较大价格落差问题,使全国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能够提供质优价廉的药品,让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魏翔忠是在10月2日晚得知这一消息的,他感慨:“我们以为要等三五年,没想到从试点城市确定到覆盖全国还不到一年时间,真是神速!”
将“4+7”试点快速推向全国,顶层设计部门是如何考虑的?试点办负责人对此总结了3点因素。
首先,广大群众普遍期待。据其介绍,“4+7”试点工作的推进形成了相关药品在“4+7”试点城市的价格洼地,非试点地区群众盼望扩大试点范围,早日用上质优价廉相关药品的呼声日益高涨,以各种渠道向各级政府和医保部门表达愿望。
其次,党中央、国务院对试点改革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将试点扩围列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国务院常务会议先后两次对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作出部署,要求“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及时全面推开”“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加快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扩面”。
超九成患者对药品降价点赞。图/CFP
再次,全面推开条件基本成熟。中期评估结论认为,试点政策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原则和主要措施等得到较好验证和执行,可在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稳步推向全国。
同时,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多次召开相关方座谈会,听取对试点扩围的意见,医药行业和企业表示将积极支持和参与试点扩围。
试点办负责人透露,根据试点扩围工作安排,经过公平公开的操作,试点扩围产生了拟中选结果。相关医药企业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此次集中采购,77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申报。最终,25个试点通用名药品全部有企业中选,45家企业获得拟中选资格,与扩围地区 2018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拟中选价平均降幅 59%,拟中选企业数量和拟中选价格水平整体符合预期。试点办将指导和推进参与扩围各省份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实现群众受益。
除了惊叹试点扩围速度,魏翔忠在得知消息后还有一个担心。在他看来,进入扩围地区的药品,无论是价格还是质量,都会不及试点地区。
对此,试点办负责人给出的答案是,试点扩围将给相关地区群众带来“减轻相关患者药费负担”“提高群众用药质量水平”等相关红利。
他指出,试点扩围中选价与扩围地区2018年同品种最低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59%,降价效应和替代效应叠加,群众减负效应更为明显。
他同时指出,试点扩围坚持带量采购,将50%~70%的市场采购量给予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中选药品,实现提质降价,并采取各项配套措施确保优先使用。
“从‘4+7试点运行经验看,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占同一通用名药品采购量的比例大幅度提高,试点扩围全面落地后,预计将在全国范围内显著提升群众用药质量水平。”试点办负责人称。
确保中选药品进入医院并得到优先使用,使百姓真正享受到改革红利,这是试点扩围成败的关键。《民生周刊》记者梳理发现,国家医疗保障和健康部门已经对此做了制度性的设计和安排。
其中,医疗保障部门将通过采取药品使用情况纳入医保协议管理,明确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明确医保对同一通用名不同商品名的藥品,按相同支付标准支付,引导参保人合理用药;加强对中选药品和未中选药品采购使用的监测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对因规范使用中选品种而减少医保基金支出的医院,当年度医保总额预算额度不做调减,医疗服务收支形成结余的按“两个允许”的要求,统筹用于人员薪酬支出,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医保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中选药品使用情况纳入医保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等措施予以保障。
从卫生健康部门角度,将采取的措施包括:畅通中选药品优先采购和合理使用的政策通道,确保医疗机构不以费用控制、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限制、药事委员会审定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供应和使用;将中选药品纳入临床路径管理,制定用药指南,促进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药;将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纳入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
此外,试点扩围还纳入军队医疗机构、自愿参与的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进一步扩大中选药品的覆盖范围,确保群众能用上降价后的中选药品,使改革红利落到实处。
有第三方机构曾对试点城市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进行过评估,结果显示,患者药品费用负担减轻,尤其是慢性病和重病患者获得感强烈,超过九成患者赞成试点政策。
魏翔忠告诉《民生周刊》记者,虽然已经3年多没喝酒,但等黑龙江国家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启动后,他一定要和老哥们儿喝一场,为党的好政策干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