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热点事件中舆论场的互动研究
——以"江歌案"为例

2019-11-13 21:19常雅妮盛丹云南财经大学云南昆明650000
新生代 2019年14期

常雅妮 盛丹 云南财经大学 云南昆明 650000

一、网络热点事件的场域界定

伴随着受众身份被重新解读,媒体话语权被分割的网络环境,网络热点事件频繁引发舆论爆点,有的甚至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影响.这种舆论模式改变了传统的信息传播生态圈,在此基础上的信息形成了聚集规律,产生了舆论场.祝华新认为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都有两个舆论场,只不过转型时期的中国表现尤为激烈,经过梳理可见,目前对我国社会舆论场域的划分较为多元,但基本构型出两大层次: 官方和非官方 .因而,本文依照此分类将传播场域分为官方舆论场域和民间舆论场域.其中官方舆论场域在本文中界定为通过政务微博、官方网站进行发布的信息、意见和态度等,而民间舆论场域则是依赖网络发表意见与态度,从而生成意见较为集中的、有影响力的公众舆论.

民间舆论场作为网络群体性事件诞生的场域扮演不可取代的角色,网络热点事件往往是在民间舆论场被激发后,引起了官方舆论场的关注和报道,用户一定意义上来说成为了事件后续发展的参与者.最终,在官方舆论场与民间舆论场不断接触互动的意见碰撞下,共同推动着事态发展.

由于舆论场的形成与互动情况在微博这一社交媒体平台上表现的最为明显,通过对热点事件的详细梳理,能够清晰的看出两个舆论场在事件发展中的引导作用,能够有效掌握网络舆论的传播规律.

二、"江歌案"微博舆论场的互动

(一)事件基本情况

第一阶段:2016年11月3日凌晨12时前,经室友刘鑫报案日本留学生江歌在日本被杀害.4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微博进行发帖求助,迅速引起公众的关注.7日,日本警方将嫌疑人陈世峰抓捕到案.

第二阶段:2017年11月13日《局面》报道了案件相关人刘鑫与江歌母亲首次见面的视频及相关报道,舆论再一次被推到了高潮.2017年12月20日下午3点,江歌被杀一案,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

第三阶段:2018年10月15日,在江歌的母亲在舆论平息近一年后微博又一次发文表示将起诉刘鑫,微博舆论关注度热度较低.

(二)"江歌案"微博舆论主体

由于"江歌案"第三阶段产生的微博舆论热点较低,因此仅对前两阶段即2016年11月3日-2017年12月的原创微博进行了统计整理,在微博高级搜索中设置关键词为"江歌案"进行全部搜索与统计分析,其舆论主体主要包括三类.

1.新浪微博的众多普通用户是微博舆论传播的主体,也是形成微博舆论场的主要成分.不同用户在微博中数量庞大,他们没有特殊身份,粉丝数量少,对于热点事件的关注往往呈现"追随"的状态,在不断的"评论+转发"下,对主议程进行一定程度的筛选与强化.

2.微博"意见领袖"是受高度关注的一群人.在微博传播过程中意见领袖所发表的舆论引发受众的共鸣的时候,其影响力往往会超过主流媒体."意见领袖"发布的内容带有主观色彩与情绪信息,在微博舆论的形成过程中具有较强的引导性,以及刺激舆论的作用.

3.官方媒体近年来在新媒体领域布局逐渐增加,在原有的政治任务基础上,开始对舆论进行有效疏导.官方媒体在信息发布上具有无法超越的可靠性与权威性,形成与普通用户以及意见领袖之间的良好互动是现阶段官方媒体在积极落实的有效举措.

(三)不同舆论场中议题建构差异分析

通过网络数据整理我们可以观察到新浪微博中民间舆论场与官方舆论的环境及其在互动过程中的具体表现.本文采用薛可(2017)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用户生成内容的 差异化研究: 基于舆论场域的视角》中采用的数据分析框架,即冲突框架、人情味框架、经济后果框架、道德判断框架、责任归因框架 进行数据整理分析.

对第一阶段舆论场域的议题建构的频次进行分析,官方舆论场中文本主要采用了事实性叙述的信息判断框架,而民间舆论场中人们从态度角度叙述信息的文本量达到民间舆论场文本总数的86.8%,通过对两个舆论场的数据相关性分析,看出民间舆论场与官方舆论场在信息判断上的叙述不存在相关关系,即两者之间差异性明显.官方舆论场倾向于客观真实的表述事实,而民间舆论场在表达个人情绪时更为主动,可以进行话题发布、参与平台讨论等方式.

对数据显著性进行分析,由此可以得出,官方舆论场与民间舆论场在责任归因、对策建议、叙事方式以及情绪表达上均存在相关.责任归因框架与叙事方式框架的分析中两个舆论场的观点一致性较高,可见,无论是媒体还是普通受众在"江歌案"这一阶段的舆论中,对于责任聚焦明确,结合上文的数据分析这一阶段的信息聚焦在嫌疑人陈世峰身上.

两个舆论场在情绪表达上同样呈现较强的一致性,但在情绪表达上官方舆论场多数倾向于中立,民间舆论场的负面情绪更加浓重.通过数据分析可以了解到,在这一阶段官方舆论场与民间舆论场的表现相对呈现出较为理性的可控状态,媒体的舆论引导很成功.

第二阶段:2017年11月9日-11月15日,这一阶段与第一阶段的数据对比,可以明显看出,两个舆论场在多个框架中的数据不存在相关性,在此通过对事件的梳理,受众在这一阶段发布的信息受到情绪的影响大,同时官方舆论场对于民间舆论场的舆论引导作用明显被削弱.

传统媒体在进行信息发布时是一种相对理性的情绪状态,虽然传统媒体对"江歌"案有大量报道,但是整体而言,大部分的传统媒体恪守新闻报道原则,保持媒体的客观中立性,呼唤着公众的理性.民间舆论场的原创文本数量很少,多是对官方内容进行转发评论,通过评论的方式加入自己的观点.在这一阶段的信息中刘鑫的关注度已经远超嫌疑人陈世峰,网络用户开始对刘鑫进行媒体审判.

三、研究思考

(一)打通交流渠道,促进舆论场良性互动

微博这一社交媒体在年轻网络用户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是较年轻群体参与社会活动的重要渠道.在"江歌案"中,一系列的舆论场互动过程启示我们,政务微博已经成为政府、媒体和用户沟通的主阵地,政府的职能从原本纯粹的政治宣传发生了转变,但是,与用户的互动性明显不足.官方舆论介入民间舆论场的关键点在于意见领袖,官方媒体要培养自己的舆论领袖来"拉拢"用户,加大对自媒体平台的投入力度,准确掌握各方面观点后才能做出最有力的表态,从而把握事件发展的关键节点.

(二)共同引导用户情绪,维护社会公正

"公众同情"是一种值得肯定的社会进步力量,维护着社会的公正与公平. 情绪的疏导在舆论形成过程中有着重要意义,网络热点事件带来的严重社会影响往往是情绪引导缺失.实现公众情绪的良好疏导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官方媒体是舆论引导的主体,意见领袖辅助扩大信息传播范围.掌握舆论产生与公众情绪的规律,把握网民情绪准确设置议题,扩大媒体影响力,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

(三)提高公众媒介素养,网络参与回归理性

网民是民间舆论场的主体,网民的不理智往往是导致舆论恶化的关键,网民自身需要提高自身媒介修养,不肆意发表言论.网民对于网络虚拟世界的认知的有限性产生了网络暴力,网络暴力是现实生活暴力行为更加可怕的存在.在进行网络活动时,网民要具备内省式的"把关"能力.网民要在信息传播中主动甄别和自省,避免主观过激言论的出现,对于传播网络中的信息进行把关,方式假新闻、谣言和负面情绪的肆意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