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硕 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笔者通过对朗西埃的《对民主之恨》的阅读,结合学习过程中对民主的一些思考,分别从以下三个比较感兴趣的方面经行阐述。
针对柏拉图提出的对“什么样的素质可以构成统治者资格”的问题,朗西埃认为可以把古典时代统治者的资格素质归纳为七种,先出身或出身高贵的人掌权(包括了父母对子女,长者对青年,奴隶主对奴隶,贵族对贫民的权力这样四种)、强者控制弱者、有学识的人对无知者的权力,以及听从偶然之神的选择——抽签。最后一种用抽签来决定统治权的资格己经跳出了血缘关系和自然秩序的限定,它在当时古希腊社会充其量只能算一种“不成为资格的资格”,是一种资格本身的缺席,但它保证了地位平等的大多数人来进行统治,所以是最公平的方式。
朗西埃看来,这种“不成为资格的资格”其实就是民主的反映。民主是一种无秩序的“统治”,也就是建立在统治资格缺失基础上的统治。民主的核心是抽签,它依据的不是传统的依附于血缘关系的资格或者依附于生产和再生产活动的资格,而是一种补充的资格:资格本身的缺席。遵循血缘法则的统治可以用“老人统治”来描述,表示年长者对年幼者的权威,相应地,依据掌握知识多少的统治可以用“学者统治”来描述,表示有学问的人对无知者的权威;而如果有一种没存任何基础的统治存在,那么这就是朗西埃所谓的民主统治,它是建立在统治资格缺失越础上的统治。民主就是要打破“老人统治”和“学者统治”对社会秩序的控制,使得政治的统治得以体现,让普通人也有发言权,也能有机会参与到社会的管理中。
朗西埃眼中的民主不是指某一类政体,也并不是某种社会形式,而是人民的权力。人民的权力既非一群聚集在一起的人的权力,也非大多数人或劳动阶层的权力,而是一种特定的权力,是那些既不是天生统治别人也不是天生被别人统治的人所拥有的权力。这就表明,民主就是要让那些不是天生就有能力来统治别人的人也能去统治那些并不足天生就要被人统治的人。因为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个体,没有任何一个人比其他人更适合统治别人或被别人统治,所以在民主中,统治并不来自某一些特定的人,而是来自所有人,每个人都有权利来统治别人和被别人统治。
朗西埃认为,一旦那些最开始就有统治资格的人不再对那些天生易于屈服于权威的人实行统治,民主就诞生了。在朗西埃眼里,没有哪些人天生就是统治者,也没有哪些人天生就是被统治者,任何人都可以成为统治者,也可以被别人统治,只有这样民主才得以实现。然而现实社会的运作却总是在寡头统治之下,少数人凌驾于多数人之上,并且对多数人行使权力。民主(或者说“人民的权力”)对于不平等的社会和寡头统治来说是一种异质异位的东西。因此,民主也就区别于社会形式和统治形式,进而把实行统治的人和代表社会的人区别开来。看得出,朗西埃的民主观是反对寡头统治的,反对精英阶层对权力的控制,希望让人民行使权力,实现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权力。
很多人会把“民主”等同于代议制,朗西埃不同意这种说法。朗西埃对“代议制”的研究与很多学者不同,在他看来代议制既不是一种为应对人口增长而发明的制度,也不是一种适用于现代社会与广袤地域的民主形式。朗西埃把代议制视作一种寡头政治形式,是那些有权掌控公共事物的少数人的制度。最早代议制是作为民主的对立面而存在的,当时美国建国者们以及法国大革命的先驱们,都准确地意识到代议制实际上意味着精英掌权,它是在人民的名义下被迫承认人民的权力,但如果人民真的行使了这种权力,又会破坏代议制的精英统治本身。所以代议制并不是民主的代名词,它与民主的含义和运作方式截然相反,这样的代议制是朗西埃批判的一种制度。“诞生于寡头政治,被民主斗争所修正,之后又永久地被寡头政治重新征服”,朗西埃深刻地揭示了代议制的实质。所以说,把代议制与民主之间划上等号是缺乏依据而不能成立的,代议制更多地与精英统治有关,与民主的逻辑大相径庭。
朗西埃主张反抗代议制的自然逻辑,不能让代议制成为统治者利益的代言人,不能让官方候选人垄断候选资格。朗西埃认为要想让民主真正代表人民的权力,就必须致力于把所有被治安逻辑天然地排除在投票与公职之外的人们以及所有无资格参与公共生活的人们都包括进来,被雇主雇佣的雇工以及服从于丈夫的妇女都在范围之内。“不成为资格的资格”充分体现了让那些以前没有资格的人也能够获得选举和被选举的资格,真正地成为社会的主体,参与到公共事务的讨论和实践中。而民主进程是一种主体的行动,重新划分了不同人的不同身份,划分了公共和私人、普遍与特殊之间的分配。
与“民主”相对应的另一个词是“共和”,朗西埃清晰地看到了“共和”对“民主”的侵蚀。朗西埃认为,“共和”是一个模棱两可的词,它出自一种想将政治的剩余物纳入政治制度形式内的期望所暗含的张力。“共和”更多地是让那些拥有财富和知识的寡头们主导游戏规则,让他们垄断了权力,导致了大多数的人民无从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共和主义的观念是通过使得国家与社会同质化,从而排除民主剩余物的一种制度体系和法律与道德价值。而共和主义的教育也是按照血缘和财富的逻辑,致力于培养一些有能力的精英,从而实现科学的统治,也就是“自然精英”的统治,这样就可以让专家的社会力量和财富的力量结合起来,但也会激起人民要求逾越政治边界的民主并带来社会的无序。总之,“共和”维护的是社会等级制度,坚持只有精英阶层才有资格统治盲目的大众,平民没有能力统治别人因而只有被别人统治,所以“共和”对“民主”的反抗主要是出于权威的知识阶层对平等的厌恶。
朗西埃看出了共和主义其实是要求国家管理者遵从开明精英的意见,这实际上意味着消除政治本身,消除民主的存在。民主允许大多数普通平民发出自己的声音,让个人的欲望也得到满足,这与发挥精英主导作用的共和是截然相反的,所以朗西埃提倡民主,反对共和,反对精英对社会的统治,相信只有充分给予人民的民主才能保证政治的良好运作。
如果说精英阶层的统治是名正言顺,那么没有所谓“高素质”的人民来实行的民主统治就属于“名不正,言不顺”,而朗西埃则坚定地站在人民的立场上,肯定民主不需要凭借出身、教育、财富,也不需要凭借知识,认为用民主去扰乱精英的统治秩序,去打乱原有的政治边界,使那些没有身份的、不知从何处冒出来的政治主体也能平等地走进公共领域。
朗西埃理解的民主并不是基于一种共识的观念,恰恰相反,他主张的民主是具有歧义性质的概念,追求的是“异”而不是“同”。朗西埃把民主概括为“三个面向”的部署:第一个而向是人民的表象,民主是一种以人民的特殊表象领域而定义的共同体类型,它修改了可见性的范闹,分裂并重塑了现实;第二个而向是非同一性的主体,那些占据了人民表象领域的人民并不足治安秩序中国家或社会的组成分子,他们是一群特殊类型的“人民”,即,无分者(没有一定的地位而且不被计算在闺家或社会组成分子之列的人),这些无分者将“无分者之分”的效应添置在遭受简化计算的社会组成分子之上,这些特殊的主体具有非同一性;第三个面向是争议导向的场所,人民表象的场所是导向争议发生的场所,民主引发的政治争议揭示了两种对立的逻辑:分配位置的治安逻辑和平等特质的政治逻辑。民主的发生,要建立在一种出现人民表象的领域,要有一批政治的特殊行动者,他们不属于国家部署的代理人,也不属于社会的组成分子,而是来自某些转化国家或社会组成分子之认同作用的团体,还要透过在人民展现的场景中引发一场争议。相应地,朗西埃认为民主制是一种“建立在分享的基础之上的共同体,分享具有双重含义:属于同一个世界,这个世界只有在争端之中才能被言说;属于同一个群体,它只在斗争之中才能产生”。 可见,只有共同体原来的可感性分配秩序出现中断,共同体各个组成部分的位置、次序发生打乱并重组的时候,民主才能体现出来。
与朗西埃定义的民主相反,当代西方社会普遍认同的民主是一种“共识民主”,也称为“后民主”。共识民主的内涵是“在人民之后的一种治理性的实践、一种民主的概念的正当性,这种民主依然清除了人民的表象、其所遭受的错误计算以及引发的争议,于是简化为一种国家部署、社会能量以及利益组合之间的根本规则”。共识是一个被感受决定的体制,它提倡用商议来取代冲突,规定了哪些人可以成为社会的组成分子,限定了这些人可以言说的话语内容,每个人都要安分守己,在自己的位置上做自己应该做的事,发表符合自己身份地位的言论。共识不允许有不同观点的人表达出自己的意见,不允许“无分者”参与到社会事务的管理中,可见共识是对传统治安逻辑的巩固和强化,朗西埃主张的政治逻辑和民主是对共识的对抗和挑战。
对于民主和政治的关系,朗西埃写道,“民主是政治本身得以立足,借由民主、主体化之形式的体系恢复其偶发性,它发现并再次质问功能对应其‘本性’,且怀疑位置对应其功能性身体的分配秩序。”从这个角度看,民主和政治具有一致性,民主是对政治概念的深化,民主是“政治本身的构成,是政治作为一种悖论的构成”,是政治建构的形式。政治必然是民主的,民主就是政治的实现。只有民主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政治才有希望存在,否则政治就终结了。朗西埃认为,政治就是要把统治的基础建立在无序的民主之上,国家政府只有先搞出这样的政治,才具有合法性。
注释:
1 雅克 朗西埃:《对民主之恨》,李磊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6年版,笫12页
2 雅克 朗西埃:《对民主之恨》,李磊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6年版,笫48页.
3 雅克 朗西埃:《对民主之恨》,李磊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6年版,笫48页.
4 雅克 朗西埃:《对民主之恨》,李磊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6年版,笫50页
5 雅克 朗西埃:《对民主之恨》,李磊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6年版,笫56页
6 雅克 朗西埃:《对民主之恨》,李磊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6年版,笫57页.
7 雅克 朗西埃:《对民主之恨》,李磊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6年版,笫58页.
8 雅克 朗西埃:《对民主之恨》,李磊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6年版,笫59-60页
9 雅克 朗西埃:《对民主之恨》,李磊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6年版,笫73页
10 雅克 朗西埃:《对民主之恨》,李磊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16年版,笫74页
11.雅克 朗西埃:《政治的边缘》,姜宇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版,第42页.
12.雅克 朗西埃:《政治的边缘》,姜宇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版,第133页.
13.雅克 朗西埃:《政治的边缘》,姜宇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版,第132页.
14.雅克 朗西埃:《政治的边缘》,姜宇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版,第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