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莹莹 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 陕西西安 710065
国有企业应收账款通常是指国有企业在进行产品的销售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向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单位收取的款项。应收账款的目的就是为了降低国有企业相应的成本费用,最大化的留住客户。因应收账款是企业在依托于信用展开销售的模式下形成的,所以它具有明显的债权性特征,在企业总资产中占有很大的比重。目前,虽然部分国有企业在财务系统设置了单独部门用来管理和控制应收账款,但效果甚微。应收账款未能及时回收将造成国有企业大量资金被占用,增加企业的机会成本和运营管理成本,同时也面临形成实际损失的坏账风险。
在传统的国有企业管理模式的影响下,国有企业管理者经营业绩的考核依据主要是企业的收入与利润。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国有企业管理者往往采用赊销方式来提高经营业绩。但在片面强调业绩增长的同时,国有企业管理者却忽视了应收账款上升给企业财务状况带来的巨大压力和潜在涉诉风险。对国有企业涉诉应收账款的形成原因进行分析,除了合同签订不规范的原因,大部分是由于未严格执行对客户的信用调查工作,未对客户档案以及客户资质信用进行持续的了解,客户信息异常导致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遭受欺诈;缺乏风险防范意识,对高风险客户不能及时预警。
造成国有企业应收账款逾期无法收回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一个共性原因解释是:经办人员离职,换岗交接不清,致使应收款项催收不力, 甚至导致债务人无法联系或者追款已经超过法定诉讼时效。这实际上暴露了国有企业各部门在应收账款管理中权责不清的现状,就是各部门之间对应收账款缺乏协同监管意识,对于与客户对账、催收款项等工作,部门之间往往相互推卸,不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目前我国很多国有企业尚未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机制, 未能自上而下地形成应收账款管理激励和约束制度。国有企业管理者为了提高任期内经营业绩而大量采用赊销方式的同时,为了厘清任期责任又不愿意对历史遗留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和采取积极的追讨手段, 导致应收账款逾期难以追索的情况越发严重。国有企业对于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和逾期催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到位,没有严格区分并明确收款责任,没有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古语有云:宜未雨而绸缪,毋临渴而掘井。作为国有企业来说,更应当事前做好防范工作。国有企业应严格信用政策,提高风险防控意识。一是建立信用管理制度, 特别是应对新开发客户、境外客户和在项目开展前对客户实施资信调查、风险评级与建立信用保证制度, 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客户确定相应的信用政策,有效防范信用风险;二是根据国有企业自身行业特性、产品竞争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确定不同的信用政策, 竞争力较强、风险承受能力较差、应收账款和坏账比率水平较高的国有企业要从严制定信用政策,反之可以适当放宽;三是严格执行信用政策, 加强对合同规范化的审核和审批,严格核对结算方式、信用期间和信用条件, 对高风险客户及时预警。
1、控制应收账款规模,严把赊销关。
结合国有企业自身经营特点设置合理的赊销比例, 在保证正常运营的前提下, 进一步规范赊销管理, 从源头上控制应收账款规模。
2、建立催收责任制,严格保障回收
建立应收账款催收制度,明确应收账款催收责任,促使相关部门形成相互牵制与协同联动相结合的管理闭环。3、积极探索风险转移新路径对于运营资金不足、融资成本较高的国有企业, 可以合理运用应收账款保理、质押和抵押等资产证券化金融手段, 尽可能缩短应收账款占用资金的时间, 保障运营资金安全。
1、清理与管理齐头并进
国有企业应对应收账款压降工作成立相应专项治理小组,形成销售、风控、法务、财务、考核等部门协同配合的专项治理工作机制, 优化应收账款管理。对于存量清理工作,财务部和业务部门应合作收集证据,分清款项长期挂账的原因,对于逾期支付的业务尾款,应督促业务人员加大催收力度,在出现故意拖欠的客户时及时提交法务部门通过法律手段催收;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或已无法联系债务人的历史遗留应收款项, 按公司相关审批程序进行核销, 逐笔逐项建立档案, 做到“账销案存”;同时,向经管的税务机关申报财产损失,合理降低当期企业所得税费用。
2、监督考核落实到位
科学合理调整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评价指标, 将应收账款管控作为重点指标进行联动考核。加大对应收账款催收的激励和惩罚制度, 建立科学、合理的清收奖励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和处罚制度。同时,国有企业应在应收账款管理的全过程中加强内部审计的频率和力度,及时发现在应收账款的形成、回收、治理以及风险预警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压控。
国有企业经济健康有序稳定的发展,应收账款风险防控是必不可少的。国有企业应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应收账款管理现状,提高认识、完善制度、监督执行,实现对应收账款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防控,建立形成科学、高效、安全的应收账款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