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恒俊
明清至近代社会经济发生急剧变化之时,启蒙教育和施善济贫常常被用来稳定急变中的社会,它们特别有利于宣扬经典中的理想世界与伦理关系,以合理化现存的社会与政治秩序。
1905年,年仅11岁的钱穆丧父,与母亲、兄长在乡间艰难度日。此时的大清帝国正处于风雨飘摇之际。这一年,延续上千年的科举被废,读书人张皇失措,进退失据;日俄两国在中国东北的战争仍在继续,清政府选择“局外中立”;而短短4年前,席卷大半个北中国的庚子事变刚刚平息,人心惟危,社会动荡,朝廷还平添了数亿两白银的巨额外债。内外交困的政府自然不会注意到无锡乡下的这户人家,但好在有家族怀海义庄的资助和族亲的抚恤接济,年幼的钱穆和他的兄长得以顺利念完小学。
钱穆幼年的遭遇是明清以降中国社会大变动的缩影。在这数百年间,中国社会始终处于剧烈变动之中。明清之际,王朝鼎革,异族统治带来了新的政治文化、地方组织和百姓的日常生活形态;而开端于明代中叶商业文化的繁荣,不仅动摇了原有四民社会的基础,也引发了世道人心的变化。更大的变动发生在19世纪的晚清,在西方资本主义、科学文化和政治思想的巨大冲击下,中国传统的天下秩序和价值观念几乎完全崩塌,社会的每个层面都承受着前所未有的急剧变化。面对社会经济的如此剧变,明清至近代的家族、地方社会和国家如何应对危机,谋求稳定?
梁其姿所著《变中谋稳:明清至近代的启蒙教育与施善济贫》,收录了她自20世纪90年代至2015年间的相关论文,共10篇,分为两个部分,分别讨论“明清时期的启蒙教育”和“明清至近代的济贫与信仰”。在作者看来,明清以降的中国之所以能在历次世变中保持基本稳定,启蒙教育和施善济贫是两个最重要的着力点。
启蒙教育对社会稳定的作用,在于它的道德教化功能。明清时期,启蒙教育的新变化在于基层学校社学和义学的兴起。明朝建立之初,明太祖即下诏创建社学,维护正统的儒家价值观。此后政府的力量虽然有所减弱,但地方官员和乡绅成功地将社学与乡约、保甲、本地粮仓等整合在一起,成为地方治理系统的一部分。明末清初的世变中,兼具慈善性质的义学兴起,进一步强化了蒙学的道德职责。在时人看来,社会剧变中的秩序混乱是道德退化的结果,因而基础教育负有重建道德和维护文化稳定的责任。这一变化相当明显。明末以降儿童的阅读材料中,朱熹的《小学》被逐渐弃用,多了《善书》《三字经》《太上感应篇》和“功过格”,教育儿童多行善举,传统“四书”的学习则被放在了第二阶段。相应地,儿童阅读通俗小说的行为,也在这一时期被教育者严令禁止,并反复重申。
教科书是道德教化最直接的工具。明清的启蒙教育中,《三字经》是儿童教育最常用的教材,但以“人之初,性本善”这类简单字句写成的课本,并非简单的识字蒙书,而是包含了中国正统儒家伦理和历史正朔的主流精英范本。书中有对好学、勤学、孝悌、温良恭俭让等品质的褒扬,有对历史人物的臧否,就连最简单的朝代序列,在不同时期也有所增减,反映出国家和地方精英希望传递的正统历史记忆。这种道德教化的方法不仅在蒙学教育中实行,在明清乡约的宣讲中也是常见手段。
如果说蒙学对社会稳定体现在文化和道德人心上,那么善堂的建立和济贫活动的开展,则在更基础的层面构成了时局稳固的重要力量。“贫穷”有两层含义,一属社会经济层面,一属道德层面。明末清初,“贫穷”观念发生了重要变化。早年的儒家传统中,贫穷是道德中性的,甚至“安贫乐道”还是很多儒者自许的境界。明代中叶商业兴起,社会流动加剧,混乱了原有的贫富道德观念,财富的获取和丧失变得更加容易,也造成了新的焦虑。济贫成了纾解焦虑的最佳方式之一。在济贫中,通过富人的施救与贫者的接受仪式,以及对被救济对象加以道德区分,救助有德福薄之人,放弃败德者和贱民,明清的社会精英尝试重整松动的社会秩序和混乱的价值系统。明清善会、善堂的大量涌现,正是这一背景之下的产物。
清末民初的慈善机构,包括综合性善堂和新式医院,较之此前的传统善堂有了很大转变。建立于太平天国运动之后的这些机构,不仅肩负着社会重建的任务,同时也面临晚清以来西方科学主义、国族观念和性别意识的冲击,而基督教在中国开展的救济活动,创办西医医院、麻风病院,收容弃婴,培训女性医生,倡导“科学”与“现代”的慈善事务等,更是对中国传统慈善模式的实际挑战。
晚清时政府力量衰退,慈善机构的领导权越来越集中到地方士绅和富商手中。晚清广州最大的慈善机构爱育善堂可以在短期内筹措到巨额的资金,有自己经营的产业,善堂的董事会与城市行会、商会相互重叠,成为“小议会”。这些现象反映出晚清以降,城市绅商势力的壮大,慈善机构在一定程度上担负起了本该由国家承担的社会责任,而它的存在事实上也挑战了政府的权威。因此,便不难理解为什么上世纪20年代国民党政权逐渐稳固后,他们会对慈善机构进行限制和打压。以国民政府最早控制的广州为例,1925年广州市政府设立“广州慈善总会”,监管市内全部的23个善堂,善堂的会计账簿被收到政府办公室,由政府评定各机构的财政和经营状况,对被认定为衰败的善堂予以关闭,合规的慈善机构也必须依法向政府登记注册。
国民政府对慈善机构的限制中,“迷信”是一个最好的借口。中国的慈善机构,无论是善堂还是早期的医院,与传统宗教信仰之间都有着密切的关系。普通人对于慈善事业的投入,有社会文化的因素,也有出于宗教的影响。在明清江南的惜字会和清末广州的省躬草堂中,宗教因素都极为明显。惜字会的出现源于道教的文昌信仰,后来逐渐掺杂进佛教和其他民间宗教因素,成为社会中相当普及的宗教信仰,以敬惜纸字积累功德。省躬草堂早年作为鸾堂存在,扶乩是其重要活动,有整套的宗教仪式,瘟疫流行时还分发符咒和无根水。
在近代科学取得天然合法性的话语体系中,这些做法都成了“迷信”的明证,亟待铲除。面对这样的指责,传统善堂开始了艰难的转型。以省躬草堂为例,将外部社会生活和内部宗教实践严格区分开来。在公的领域,他们将慈善活动的重心转向施医赠药,并刻意配合新“公共卫生”体制的要求,将救济网络扩大到全省乃至全国;在私的领域,草堂仍然顽强保留着原有的宗教仪式和宗教疗法,以信仰凝聚信众,维系传承。道堂与善堂双重身份的纠葛,折射出近代中西新旧交错下中国士人文化和心态的内在紧张。
本土医院是清末民初中国慈善机构出现的新形式。它的出现,深受晚清西人在华建立西式医院的影响,但又不完全是西式医院的翻版。自建立之初,本土医院就面临传统善堂和西式医院的挑战与竞争。因此,早期的本土医院往往呈现出新旧混杂的形态,既强调以传统医学治病,施棺助葬,照料病人的身后事,以适应国人的传统习惯;在一定程度上,又借鉴了西医院的组织形式,并吸收进一些已被本土社会接受的西式疗法。它们的存在,扩大了传统善堂的救助范围,同时也为新医学知识的创造和传播提供了更现代化的平台。而通过本土医院的医疗救助活动,西医这一外来知识体系被容纳进了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之中,中国社会的面貌也因此开始发生变化。
启蒙教育和施善济贫之所以成为明清以降中国变动社会中的着力点,正如梁其姿在书中所指出的,在于“两者均特别有利于宣扬经典中的理想世界与伦理关系,以合理化现存的社会与政治秩序”,而“施善组织更让世变中的富人与贫人产生同舟共济的共生关系”。幼年的钱穆丧父以后可以安然度过最艰难的时刻,并顺利完成学业,正是得益于明清以降乡里对启蒙教育的重视和社会中施善济贫制度的存在。
(摘自《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