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参与北极国际合作研究综述

2019-11-12 01:19:18袁小丹胡麦秀
海洋经济 2019年5期
关键词:北极航道航运

袁小丹,胡麦秀

(上海海洋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上海 201306)

引 言

很长一段时间内,北极地区完全冰封,无法实现完全通航,自1569年荷兰探险家巴伦支首次发现斯瓦尔巴群岛之后,北极便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吸引了一批又一批勇士探索北极。1925年,中国正式加入了《斯匹茨卑尔根群岛条约》,这是中国首次正式参与北极事务,也是中国参与北极国际合作的开端。

当前,全球气候变暖使北极地区冰雪逐渐消融,北极通航可能性逐渐变大,北极及北极航道问题便引起了世界主要国家的关注。我国作为近北极国家,北极地区的变化、北极航道的开通,对于我国的生态、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参与北极国际合作刻不容缓。同时,参与北极国际合作也是我国一带一路的延伸,与冰上丝绸之路建设相辅相成。2018年1月,我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中提到,合作是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有效途径,我国支持各利益攸关方共同参与北极治理和国际合作。因此,参与北极国际合作,选择合理参与路径,对维护我国在北极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研究将从中国参与北极科研合作、经济合作、治理三个方面,对国内外学者关于参与北极国际合作的文献进行梳理,以期为后续研究提供建议及参考。

1 参与北极科研合作的研究

历史上,国外科学家对北极的科学探索起步较早,我国正式参与北极科考的研究是从1999年开始的[1]。到目前为止,我国对北极共进行了9次科学考察,北极科学考察对于我国参与北极国际合作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已有的文献梳理,发现目前学者主要基于国际海洋法、科技发展的视角,从北极科考及科技合作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对我国参与北极科研合作提供建议。

从国际海洋法视角方面,学者主要集中于我国参与北极科考的研究,董跃等(2009)、卢芳华(2016)均认为科学考察是最容易开展北极国际合作的领域,科考在开展国际合作方面阻力最小[2-3]。赵进平(2015) 认为科考权是我国在北极的核心权益,北极科考是中国目前参与北极事务的主要路径,可通过政府间国际组织加强双边或多边的合作,以维护和扩大我国的科考权益[4]。白佳玉(2014) 认为科考船北极航行有利于促进北极航道的国际化,也为中国与俄罗斯、加拿大及其他北极国家的双边合作和交流开拓了道路,是我国北极权益实质性存在的有效证明[5]。李靖宇等(2014) 分析了中国开发北极东北航道的价值及制约因素,认为东北航道与中国的利益密切相关,当前,中国难以直接介入北极东北航道的开发,可以通过加强与北极圈内国家合作,以切入北极航道开发,重视现有的国际法规,重视并加大北极科考力度,为航道开发奠定基础,以强大的海上军事力量保障海上通道安全,为东北航道保驾护航做好准备[6]。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学者们在我国参与北极科考的科考权益分析上观点相似,普遍认为科考权是我国参与北极科研合作最重要的领域,是参与科研合作的基本保障,也是我国参与北极国际合作的实践证明。

表1 中国的历次北极科考状况

同时,部分学者从科技发展的角度进行了分析,张禄禄等(2017) 对美国、俄罗斯和澳大利亚的极地科技体制进行了研究,并为我国未来极地科技体制的改革提供了建议[7]。肖洋(2015) 以地缘科技学为基础,对北极科研的国际竞争格局演变进行研究,认为科技合作在当前的国际合作中是可行的,“地缘科技学”是进行北极科研合作的新路径,加强与北极国家的科技合作,有利于提升我国的北极地缘科技安全[8]。通过学者们的分析可以发现,科技与科研密不可分,科技发展将为科研成果产生巨大推动力,科技合作对我国参与北极科研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2 参与北极经济合作的研究

随着北极地区环境的变化,北极航道的逐步开通将会缩短海运里程,节约海运成本,对世界的贸易格局、经济、相关海洋产业带来影响,北极的环境变化及经济价值的凸显使国内外学者对参与北极经济合作进行了研究,本研究主要从能源与港口建设、海运产业、国际贸易合作等方面进行。

2.1 能源与基础设施建设合作

近年来,我国的能源需求不断增长,北极地区拥有丰富的能源资源,参与能源与港口建设合作,有利于缓解国内的需求压力。不少学者对参与北极能源与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合作进行了分析。

国内学者李振福(2016)分析了俄罗斯北方海航线于2015-2030年的发展规划,认为北极航道开发涉及港口建设、航道疏通等多个方面,成本极大,中国拥有的庞大资金、人力及物力资源是其参与北极航道开发的关键优势,中国的海运运输需求及能源需求也将通过北极航道给中俄双方带来经济利益。我国应积极参与北极航线港口、资源的合作与开发,同时也应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加强环保体系构建,参与航线相关国际立法,达到中俄双方互利共赢的目的[9]。肖洋(2016) 对中日韩俄参与北极合作进行了分析,认为中日韩在参与北极事务方面竞争大于合作,中国最大的竞争对手是日本,在未来,参与北极能源开发合作中,中俄经济合作将是最关键的[10]。李振福(2017)提出了中俄共建北极合作走廊的构想,认为双方应积极参与港口合作开发,建立中俄北极自贸区,促进双方经济发展[11]。

从能源与基础设施建设合作不难看出,学者们对中俄经济合作研究的最多,其主要原因是俄罗斯的地理位置,俄罗斯所属的北极地区的能源在北极地区总能源中有很大占比,“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是中俄能源合作的良好开端,也为之后的北极能源合作奠定基础,同时能源的运输也会带动双方各地港口等基础设施合作的发展。

2.2 海运产业合作

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与海运息息相关,海洋运输也是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作为海运大国,北极环境变化引起的北极航道的通航,将会给我国海洋运输相关产业带来新的机遇,部分学者对参与北极海运产业合作进行了研究。

Nong(2012)分析了北极完全通航对中国航运业的影响,认为未来北极融化将出现新航线给中国航运业带来机遇,但未来中国通过北极航线航运也将面临着政治、经济、法律及环境等威胁,同时也提出了解决途径[12]。Schach(2018)以液化天然气贸易为基础,对无冰的北极航道的经济进行了研究,研究表明,无冰的北极东北航道在液化天然气贸易及航运方面具有重要的战略价值,特别是对于供给方俄罗斯和美国,需求方中日韩来说具有重要意义[13]。范厚明等(2015) 分析了北极通航对我国海运产业的集装箱运输、原油运输及大宗干货运输贸易的影响,认为北极航道的通航,将会促进中国与欧洲、美东之间的海运贸易,也将对世界的航运格局产生重大影响[14]。马建文等(2015)从国际政治环境、世界经济贸易发展、科技发展现状三个方面对中国参与北极航运面临的现状进行PEST分析,认为中国参与北极航运的国际政治环境复杂,贸易趋势良好,但其科技发展水平较落后,因此,中国应加强合作,通过积极加入全球性国际机制及组织,主动参与航道开发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开拓贸易市场,制定国家北极科技战略,加大极地相关人才培养,以确保中国顺利参与北极国际合作[15]。

2.3 国际贸易合作

北极地区的国际贸易在全世界的国际贸易中占较大比重,各国之间贸易合作的加强有利于推动全球经济的发展,参与北极国际贸易合作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且深远的意义,因此,学者们主要从定性及定量两个方面对参与北极国际贸易合作进行了分析。

定性分析下,孙伟(2016)通过分析中国与北极航道沿线国家合作的特点、北极航道沿线的潜在战略支撑、重点合作区域,对中国参与东北亚-北极通道建设提出建议,认为我国可以通过“深入研究-积极参与-联合共赢”的思路来参与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东北亚-北极通道[16]。于丛笑等(2017) 对北方海航道开发下中俄经贸合作现状进行分析,认为充分利用北方海航道的开发,将使中俄经贸合作达到新高度,并为国家能源安全提供保障,因此,参与航道开发,深化与俄的经贸合作,既是我国国家战略的需要,同时也将使参与合作的企业获得丰厚的收益[17]。

定量分析下,学者们主要基于引力模型对参与贸易合作进行了分析,引力模型是目前进行贸易合作研究的较普遍的方法,但从目前所搜集到的文献资料来看,学者们关于参与北极贸易合作的研究深度在逐年加深。早期,学者们对北极通航给我国和北极国家的贸易合作影响进行了分析,张侠等(2009)通过比较北极航道和传统航线的海运里程和成本,认为北极航道的开通将促进我国与北极国家的贸易[18]。李珍(2016)在此研究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分析,认为北极航道开通不但会促进我国与北极国家的贸易,还将给中国沿海地区带来新的经济发展机遇,特别是北部、东部沿海地区[19]。随着研究的加深,后期学者将引力模型应用于经济联系强度的研究,李振福等(2015)从区域经济合作的角度出发,对中国与北极航道沿线区域经济合作潜力进行研究,认为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与北极航道沿线国家的经济联系不断加强,总体上呈现“双中心”格局,美国是中国进行区域经济合作的核心,俄罗斯是“次中心”。引入北极航线后,在经济联系程度上,中俄无变化,中美与中加分别增加28%、40%,北欧五国分别增加1倍左右。加强与美国、俄罗斯的经济合作,有利于带动中国与北极航线沿线区域国家的经济合作[20]。

除了利用引力模型外,国内学者丛晓男(2017a;2017b) 通过改进的GTAP模型,分别对东北[21]及西北航道[22]的全球经济影响进行研究,认为北极航道通航有利于全球经济增长,东北航道的开通,能够促进欧洲和东亚贸易一体化,西北航道的开通能够促进东亚与北美贸易往来,虽然东北、西北航道开通所带来的主要受益方有所不同,但中国均是主要受益方之一,我国应通过多边合作推进北极航道开发利用,加强与欧盟、北美地区国家的合作。李振福、苗雨等(2017)采用结构洞理论对北极航线经济圈的贸易网络进行比较分析,认为近年来,中国已逐渐成为北极航线经济圈贸易网络中最重要的节点之一,北极通航将使其经济圈贸易联系更加密切;其中,中日韩美等国的优势更大。我国应加强与西北欧各国及美国、日本、韩国的合作,提升软、硬实力,以提高我国在北极航道经济圈贸易网络的作用[23]。

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参与北极国际贸易合作的意义主要在于北极航道开通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学者们普遍认为在参与北极国际贸易合作中,我国是主要受益方之一,深化与北极及其沿线地区国家的经贸合作,对于我国具有重要意义。

3 参与北极治理方面的研究

通过整理相关文献,当前研究主要基于国际法和《极地准则》,对参与北极治理进行分析,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热点主要集中于北极及北极航道的航运治理、环境治理等方面。

3.1 参与北极航运治理

首先,密晨曦(2016) 对北极航道治理进行了定义,认为北极航运治理应以其航道沿线国及航道使用国的共同利益为出发点,通过各国协调合作,来进行北极航运治理及相关机制制定[24]。

部分学者对我国参与北极航运治理的依据及意义进行了总结。学者们普遍认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相关法律制度能够为中国参与北极航运治理提供法律依据及保障。唐尧等(2017)认为中国是世界航运大国,应享有参与北极航运治理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可以通过加强与北极国家、国际组织合作,利用相关国际法依据,积极参与北极的航运治理[25]。李志文等(2010) 认为北极航道符合国际海峡标准,北极航道的航行需多方面国际合作,单靠沿岸国不能有效完成,且通过国际合作,有利于保护北极航道的通航安全[26]。李莉等(2014)认为北极航道的航运价值对我国具有重要意义,是我国参与北极事务的关键因素,我国可以通过加强参与北极国际立法、航道沿岸国法律协调等在内的法律保障工作,为我国参与北极航道事务提供法理保障[27]。Philipp Kastner(2015)认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仅仅是规范北极东北航道航行的基本框架,随着北极航道对国际航运重要性的增加,当前框架将无法充分应对环境、资源等各方面带来的挑战,因此,应进一步发展并规范北极和北极航道航行的监管框架,以保护环境及所有相关者的权益[28]。

除了对参与北极航运治理的意义及依据分析外,相关学者也对我国参与北极航运治理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孙凯等(2015)分析了中国参与北极航运治理的现状,认为目前北极航运治理正处于“建章立制”的阶段,我国可以通过参与北极航运国际管制机制的构建,并在参与现有北极治理的情况下,更深层次地参与北极航运治理[29]。李伟芳等(2017) 主要分析了《极地规则》对我国北极航行的影响,认为我国在北极航运治理中的相关权益不仅要主动依附于北极航道,还可以通过参与国际海事组织对极地水域航运治理的进程来进行航运治理,同时,我国可通过加快研发极地船型、健全极地船员培训制度等适应北极航道的航行标准[30]。

3.2 北极环境治理

随着全球气温逐步上升,北极环境也在不断变化,给全球环境安全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因此,部分学者从参与环境治理的角度进行了研究,孙凯等(2008)通过分析北极所面临的环境问题及阻碍北极环境治理的因素,认为加强国际合作,建立关于北极环境的国际公约,是未来北极环境治理的主要方向[31]。罗毅等(2015)认为北极理事会在北极共生治理中有决定性作用,我国应积极关注北极地区原住民相关权益,加强国际合作,倡导绿色极地开发,完善北极环境治理[32]。

此外,部分学者基于战略角度对参与北极治理进行了研究。Rainwater(2015) 对非北极国家参与北极治理进行了分析,认为目前,非北极国家在追求北极利益及北极治理方面仍处于劣势地位,现有的北极制度已不足以应对全球化带来的挑战,要使非北极国家有效参与到北极治理中,应对全球化北极带来的挑战,就需要对北极治理采取更具有包容性的国际办法[33]。

4结 语

随着当前国际经济发展的加快,全球一体化趋势越来越强,北极已变成促进各国进行国际合作的新的发展区域。与国外相比,我国参与北极国际合作并不算早,但从整理的文献可以看出,近年来对于参与北极国际合作研究的相关文献在逐步增加,这表明了北极所受的关注度在逐渐加深,学者们对其研究也越来越全面。

本研究从参与北极科研合作、经济合作、北极治理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更加全面地概括了我国参与北极国际合作的整体研究概况。

在研究视角方面,在参与北极国际合作的研究方面,学者们大多是基于国家战略视角,以本国、与本国类似的国家及北极地区国家为研究对象进行研究,很少有学者进行综合研究。

在研究内容上,对于参与北极科研合作方面,学者们观点相似,普遍认为科考权是保障我国参与北极国际合作的基本权益,同时,科技合作也将推动科研合作发展;对于参与北极治理方面,参与环境治理的研究主要起因于全球环境变化对北极环境的影响;其参与航运治理及经济合作主要依托于北极航道,但双方出发点不同,航运治理主要基于法律角度,而经济合作主要基于经济角度,依托于航道经济性带动各国经济合作,关于参与北极航运治理方面,学者们从参与航运治理的定义、依据、现状、路径及意义多个方面进行分析,涵盖面较广,内容丰富;在参与北极国际经济合作方面,当前对于经济合作中的贸易合作研究较多,且在已有研究中,产业合作仅仅涉及海运产业,未来可试从产业发展及产业关联的角度对参与北极的相关经济合作进行研究。

同时,在参与北极国际合作研究的时间轴上,自1999年中国正式参与北极科考后,学者们对于参与北极科研合作的研究逐渐增加,其对参与北极科研合作的研究最早;自2008年国际极地年之后,对于参与北极治理方面的研究逐步增加,并于2017年达到最高;2009年学者们开始涉及对北极经济方面的研究,其主要围绕航道经济性及其引起的贸易潜力的分析方面,自冰上丝绸之路及2018年《中国的北极政策》颁布之后,学者们对中国参与北极经济合作的研究迅速增加。

在研究方法上,对参与北极科研及北极治理方面的研究,其研究方法较为单一,运用国际海洋法来分析我国参与北极国际合作的文章较多,且大多数基于法律分析视角。在参与北极国际经济合作的研究中,学者们主要通过定性、定量分析进行研究,在定性分析中,主要涉及能源与港口建设合作、航运合作两方面,分析了北极相关国家的政策、战略、PEST分析等,其理论意义较为丰富,下一步可以通过将理论与实际合作情况相结合,使文章更具有说服力,例如“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是典型的能源合作案例;在定量分析中,主要是贸易合作方面,基于北极航道的角度进行研究,学者们主要通过引力模型进行分析,少数学者运用了建立贸易网络的方法进行研究。综合来看,针对中国参与北极国际合作的研究,国内外学者基于单一学科研究的视角较多,交叉性学科研究较少,且多为定性研究。

综合来看,有关参与北极科研合作、北极治理的研究成果早于经济合作研究,且基于国际海洋法角度进行的研究趋于饱和,但随着近年来北极逐渐成为全球焦点,基于经济合作角度来分析我国参与北极国际合作路径的研究成果逐渐增加,大多为定性分析,其定量分析主要以引力模型为主,研究方法较为单一,但参与北极国际经济合作涉及多个方面,很少有学者对参与北极国际经济合作进行综合分析。从目前学者们的研究成果量可以看出,随着冰上丝绸之路及《中国的北极政策》的提出,对中国参与北极国际经济合作的研究将会是以后的一个重要方向,因此,今后的研究将在原有研究成果基础上,基于经济学理论、博弈论方法,从经济合作的角度来分析,以此对我国参与北极国际合作提供思路[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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