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关案卷档案保存机制探讨

2019-11-11 12:18高苗苗
卷宗 2019年29期
关键词:司法机关探讨

高苗苗

摘 要:司法机关案卷档案文件形式多种多样,内容复杂,保存意义大,难度也大,单位应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档案管理团队,创新案卷档案保存模式和管理理念,实现案卷档案保存与利用的衔接,提升案卷档案管理保存水平。

关键词:司法机关;案卷档案;保存机制;探讨

一般来说,司法机关是指人民法院,但是从广义上讲,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司法行政部门都属于司法机关的范畴,因为这些部门的工作性质及内容不同,所以,在档案管理上,也存在不同的要求。鉴于司法机关的政治性质,对于案卷档案的保存有着极高要求[1]。在信息化及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司法机关应该合理应用现代化科技,优化案卷档案保存机制,提升档案保存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同时优化档案利用率。

1 司法机关案卷档案概述

司法机关在日常工作过程中,会产生大量工作档案,包括案卷档案、会计档案、行政档案、党建档案等。其中,案卷档案属于诉讼文书档案,包含诉讼文书、证据材料等内容,是司法机关档案管理部门的重点管理对象。

与其他行政机关工作档案不同,案卷档案它的本质是档案,是反映人们社会活动的历史记录,是法律援助工作的总结,仅此一份,一旦损坏或丢失,将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而且,案卷档案除了是一种信息的保存外,还具有持续的效力,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案件结束后,案卷档案即可入档。但是,案件经法院审判后的结案,并不等同于法律意义上的结束,按照《诉讼法》所规定的再审制度,如若案件审判后,出现新的证据,是可以推翻审判结果进入再审程序的,需要重新开启原有案件卷宗,持续更新,完整反映案件的审判过程[2]。

除了保存意义重大外,司法机关案卷档案保存难度也极大。案卷卷宗中包含各类法律文书、证据材料、法律条文等,文件形式多种多样,内容复杂,纸质档案、实物档案、电子档案共存,保存方法各异,管理难度大。而且,按照《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案卷卷宗的保存期限为长期或永久。

2 司法机关案卷档案保存现状

1)案卷档案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不足。司法机关工作性质特殊,政治地位敏感,工作人员大多为国家公务员,而且档案管理工作由书记员、法官助理等兼任,还有一部分是专门聘请的专业人员,从案卷档案管理团队组成上来看,专业方向不一,很难协调好双方的工作。而且,在信息化时代,部分案卷档案为数字形式档案,在无纸化办公要求下,各地纷纷开展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这要求档案管理人员,能够掌握基本的计算机知识和技能。但是,从目前来看,兼具司法专业知识、档案管理知识及信息素养的档案管理人员,少之又少。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熟知法律知识,但是缺乏专业的信息管理知识;专职档案管理人员,专业素养过关,但是法律知识欠缺;而一些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员工,可能在常年工作下,法律素养及专业素养均较高,但是学习能力退化,信息素养偏低[3]。

2)保存模式和管理理念落后。现阶段,司法机关所采用的案卷档案保存模式、管理理念较为落后,缺乏大局观念,重内不重外。虽然说,案卷档案是在司法机关审判活动中形成的记录,但是,案卷档案的利用并不局限于审判业务部门,执行部门等也可能要利用这些档案,其他法院及上级法院,由于需要调取相关联的案例,或者对案件审判展开司法监督,调用相关案卷档案。而且,监狱管理部门在对在押犯人作出减刑假释处理时,检察机关在起诉过程中确认案件当事人情况时,也需要用到这些档案[4]。现阶段的保存模式和管理方法,有违案卷档案保存和管理的初衷,无法发挥其信息指导价值。

3)案卷档案的保存与利用衔接不足。保存的作用,是为了后续更好的利用,所以,这是两个密切衔接的过程。但是,现阶段在司法机关案卷档案管理中,保存与利用明显脱轨。通常情况下,法院的案卷调取都比较紧急,为了保证司法效率,案卷调用、归档的信息输入,通常会比实践更慢一步,很容易发生纰漏。这一现象的发生,与档案保存方式较为传统有关,档案利用信息无法及时反应在管理平臺上,造成了档案管理的不透明。而且,实体案卷的利用十分不便,程序繁琐,而且,在利用过程中,管理难度大,很容易出现各种意外。

3 司法机关案卷档案机制的构建

1)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档案管理团队。针对目前档案管理人员总体素质无法满足案卷档案保存要求的问题,司法机关应该积极作出改变,打造专业协调的档案管理队伍。首先,协调好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司法人员对于案卷内容的敏感性,严格按照案件进程的法律程序,有序存档,保证档案内容质量,便于后期的档案查询和利用。充分利用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度,优化档案保存方式,做好案卷档案保存工作。其次,为了打造全能型的档案管理人员,司法机关应对症下药,制定个性化的培训方案,比如说兼职档案管理的书记员、法官助理等,需展开展档案管理专业教育,帮助其熟练掌握现代化的案卷档案保存理念和方法。引进高学历具备较高信息素养的档案管理专业人才,并引导其在日常工作中,逐步熟悉法律知识,掌握司法程序,同时,推动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的交流互动,互相学习,共同提升[5]。

2)创新案卷档案保存模式和管理理念。要想提升案卷档案利用率,更好的发挥其社会效用,司法机关应该转变现有的管理模式,改变各级法院各自管理本院形成诉讼档案的方法,实现案卷档案的集中统一保存管理,实现资源的共享。国家应该充分重视基层法院的案卷档案保存管理工作,给予足够的资金支持,让基层法院能够健全档案管理部门,打造现代化案卷档案保存室,配置足够的档案管理专业人员,为全国司法档案库的构建,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推动案卷档案的数字化建设,借助电子卷宗,实现档案内容的异地共享,加强实体卷宗的调用、借阅管理,降低档案损毁、丢失风险。

3)实现案卷档案保存与利用的接轨。司法机关应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细则》、《机关档案工作条例》、《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完善案卷保存机制,设立相对应的档案机构,按照档案分类和载体差异进行案卷档案保存。为了优化案卷档案的利用,应该充分应用计算机技术、数据库技术、数字化技术及互联网技术,引进相关技术及设备,包括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摄影机、扫描仪、专用微机、空调、消防设施等,建立共享数据平台,实现信息的异地共享,使用者登陆平台后,输入关键词,即可快速查询找出所需资源,大大提升工作效率。

4 结语

司法机关在审判活动中,会产生大量诉讼文书档案,案卷档案就属于其中的一种,数量最多,且内容最为繁杂,相较于其他档案,管理难度大,且专业性较强,需要严格按照相关准则进行内容的采集、整理、分析、保存和利用[5]。随着时间的延长,案卷档案内容会不断增加,依靠传统的管理方式,采用原始资料保存的方法,可行性低,很容易出现案卷档案丢失、损坏的情况。为了形成一个庞大的案卷档案库,相关部门应该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实现案卷档案的纸质化保存和数字化管理,全面提升案卷档案管理利用水平。

参考文献

[1]刘志娟.民国女性离婚权利实现的困境解读——基于1935-1949年河口离婚司法档案的考察[J].法制博览,2019(12):8-10.

[2]冷立新,李海军,张晔瑶,张卫东.电子档案单套制管理的实践探索——基于珲春法院的案例研究[J].兰台世界,2019(04):35-37.

[3]张瑞霄.“智慧检务”背景下基层检察院检察档案开发利用现状分析——以A院为例[J].法制博览,2018(30):183.

[4]娄敏.信用、风险与土地市场:民国时期押租制度再研究——以江津县债务类司法档案为核心[J].史林,2018(02):105-114.

[5]宋能君,廖从伟,王方方.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完善——以重庆检察五分院的应用为视角[J].法制与社会,2018(07):166-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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