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晚,五十多歲港婦在中區某賭場輸光賭本,一名陌生男子上前搭訕,遊說事主借“貴利”翻本。事主答允借款六萬港元搏殺,條件是先扣下六千元作利息,之後賭百家樂,每局勝出須抽投注額一成半作利息,同時簽下借據及扣起證件。
事主由該“貴利佬”及李、倪兩人陪賭抽息。賭至11日晚上將借款全數輸清,期間共被抽取二萬二千元利息。隨後被禁錮在河邊新街某單位內。12日深夜,事主趁看守者不為意,將自拍相片及視頻,連同GPS定位圖傳送給女兒求救。其女兒收到後立即報警。
治安警根據定位圖鎖定目標,派員到目標單位調查,當場拘捕28歲李某和39歲倪某,兩人均為內地居民及無業,並承認以日薪五百元受僱於貴利集團。兩人涉嫌放高利貸及禁錮,被移交檢察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