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舞蹈的问题与对策

2019-11-07 09:14王茜
艺术评鉴 2019年18期
关键词:舞蹈艺术新媒体技术传播

王茜

摘要:新媒体舞蹈是现代性审美和数字化技术的产物,其表现形式的特征在于舞蹈艺术与各类高新技术结合。包括舞台形式的数字化舞蹈、影像形式的舞蹈影像、全球化语境下的电视舞蹈①、网络舞蹈、舞蹈创作中运用计算机编程软件进行的计算机编舞等等。对于新媒体舞蹈在科技与艺术碰撞中找寻问题和发现趋势,探索新媒体舞蹈仍可开拓的空间。

关键词:新媒体技术   舞蹈艺术   传播   舞蹈影像

中图分类号:J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19)18-0067-02

新媒体技术近年来已经成为各个领域的新宠,尤其是舞台艺术与新媒体技术的结合已经成为一种潮流。国际上对于新媒体技术体系的探索已经走到前端,已有多数先锋艺术家在尝试各种艺术与技术的结合方式。然而,新媒体舞蹈这一新兴的舞蹈形式的理论体系还有待完善,新媒体舞蹈编导的学科建设还尚未成熟。因此有必要分析新媒体舞蹈在中国的发展现状以及问题,尝试初探新媒体舞蹈之真面貌,找寻新媒体艺术的发展规律,预测其发展前景,从而使新媒体技术更好地造福于人民的文化生活。

一、新媒体舞蹈的概念

关于新媒体的定义在Scott deLahunta 《剧场/舞蹈/新媒体和信息科技》论文中曾经提到过:“新媒体是一个宽泛的/涵盖了很多内容的词汇,具体的来说,新媒体可以比较宽泛的和以下一些事物相关,数字和电脑技术/信息交流技术/不断产生的媒体样式/互动科技/高/新科技等等”。

新媒体舞蹈就是把互动媒体、声音和舞蹈艺术有机的结合起来,将舞蹈以立体化表现形式展现。我国新媒体艺术与舞蹈的结合形成了一种以舞蹈为主体的,媒体技术为辅助手段的含有多媒体、影像、装置等多元艺术要素,其实质是一种基于视听蒙太奇的新型舞蹈艺术,具有剧场舞蹈、电影等艺术类型所不具备的独特属性。

新媒体舞蹈其中一类是借助新媒体技术达到的综合性舞蹈表演艺术,在这一类中舞蹈既是内容、又是形式,舞蹈表演仍然以一种传统意义的舞台形式进行,数字媒体技术与视觉技术只是锦上添花式的介入,这是舞蹈更新换代后的衍生种类。另一类是以新媒体为载体的舞蹈传播形式,在这种形式中舞蹈只是被传播的内容,而载体是新媒体技术,这是一种全球化信息化社会下的一种舞蹈的社会形式,在这个过程中,舞蹈作为对象被拆解被赋予被审美被传播,舞蹈借助移动电视、网络等新兴传媒手段实现的舞蹈数字化传播。

我们尚且把目光聚焦到中國的新媒体舞蹈范畴内,以中国的新媒体舞蹈作品为评价对象,分析当今中国新媒体舞蹈的不良趋势或是仍待解决的问题。同时,把目光扩展到国际视野中去,看一看走在新媒体舞蹈前端的一个个艺术家的经典作品,反观自身,从而在中国特殊的社会环境下去看待新媒体舞蹈的发展应该何去何从。

二、新媒体舞蹈存在技术拼贴、舞蹈主体缺失的问题

新媒体舞蹈呈现给观众的姿态应该是巧妙的艺术与科技之间的碰撞,最终还应展现出一种思想和文化,而不只是令人目眩口呆的“炫技”。新媒体艺术的整体性、交互性和虚拟性传递出来的应该是一种更为深刻的生命感,而并非冰冷的机械感。有艺术家创作出了艺术作品,而有的人只用技术去作秀。有些小型晚会为了凸显晚会“高、大、上”的品质,在舞台布景中用质量较差的LED屏幕,又把一些好看的素材直接套用在舞蹈作品当中。如果《雀之恋》的LED屏显示的不是精心取材制作而成的独一无二的与舞蹈完美融合的秘境森林的景象,孔雀开屏时不是舞者与画面的互动配合,而是随意拿来拼贴堆砌的司空见惯的与舞蹈没有呼应的风景图片,生硬的将背景与舞蹈放在同一舞台之上,那么这个舞蹈作品还会产生唯美的艺术效果吗?这样生搬硬套式的将舞蹈与技术结合,不仅没有为舞蹈提供锦上添花的效果,反而拉低了舞蹈艺术的水准。错误的信息传达还会影响到观众的理解,艺术的教育功能也会产生反作用。还有些人只注重技术的追求,滥用技术,唯心的觉得1+1>2,把技术叠加起来,毫不顾忌技术与技术的叠加是否会提升作品的技术质量,反而起着画蛇添足,弄巧成拙的效应。新媒体技术应是服务于舞蹈的表达,丰富舞蹈的肢体动作,凸显舞蹈的美学特征,强调艺术作品中的哲学思考。

传统舞蹈作品中,演员是绝对主体,舞蹈的肢体表达是作品理念的最核心信息输出点,但新媒体舞蹈是数字语言与肢体语言的结合体,因此一个成功的新媒体作品的衡量标准应是技与艺的有机统一。舞蹈与新媒体技术的碰撞,实则是艺术与科技的碰撞。在两者相互交融最终以一个整体呈现时,主次关系、交融原则、比例权衡等等这些问题都值得深思。新媒体技术能给舞蹈带来什么?新媒体的互动性、便捷性、虚拟性对舞蹈表达是好是坏?舞蹈在新媒体技术的参与下是延伸还是失去了自身的内涵?新媒体与舞蹈的交融应该是一种理念先行的创作行为,编导需要明确舞蹈的主体地位后,确立作品中表达的情感、思想、氛围或是意味,在对于自己的作品有一个合理的事先预设之后,去衡量技术应从哪个方面去服务于艺术。而不是一味地堆砌艺术、拼贴作品,这样会使舞者的身体在强大的数字技术中变得毫无意义。这种趋势会导致舞蹈的本体意义在技术的强大力量下消亡,剧场和人性的力量在新媒体技术中不仅没有获得更多的色彩,而是以艺术的名义去冲淡艺术的意义。

三、新媒体舞蹈教学中新媒体技术缺席的问题

新媒体技术渗透进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使得生活变得更加快捷、有效、有趣。我们谈到了新媒体技术对于舞台表演的丰富、录像技术对于舞蹈记录的帮助、网络自媒体对舞蹈传播的影响……然而,新媒体技术还可以辐射到舞蹈艺术的更多方面。

众所周知,舞蹈艺术的肢体性决定了舞蹈教学的特殊性。“言传身教”是舞蹈教学的核心,舞蹈老师的亲自示范以及亲手纠正已经成为舞蹈教学的惯有模式。但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舞蹈艺术已经不能满足于传统的创作模式和教学模式了。在国际上,已有一批舞蹈教育软件研发。来自加拿大的“舞蹈形式”等软件已经开启了人们对于舞蹈本体认识的另一扇大门。它其实是利用三维动作采集对特定舞种的动作进行收集以及风格特征、技术技巧汇总,形成资料库。任何专业舞者或喜爱舞蹈的群众都可以通过软件,并利用软件中的镜头推拉、平移、俯仰等功能来全方位的学习认识肢体动作。全面的数字技术使人们看到最贴近本真的舞蹈。除了对舞蹈能力的训练之外,舞蹈动作教学也可以通过这样一种三维动作捕捉技术、动作渲染等技术等,使更多的群众已能通过新兴的数字技术来认识、了解、学习舞蹈,甚至是芭蕾舞、现代舞等等风格性强的舞蹈类别都能通过数字软件来进行教学。

四、结语

当今舞蹈界对于新媒体技术的运用还尚未成熟,新媒体舞蹈进入人们视野主要限于大型晚会的技术应用、先锋舞剧的新媒体尝试和网络自媒体宣传的新媒体舞蹈短片几个方面。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有三个,一是我国的技术手段尚未成熟,新媒体技术成本高,耗费物资人资多。由传统舞蹈编导一人包揽的创作模式,突然跳转到技术需求、团队需求、经济需求的高消耗新型创作模式,对于艺术创作来说似乎入不敷出;二是我国既能掌握这种新兴技术又精通舞蹈的复合人才少之又少,目前国内新媒体舞蹈的学科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人力限制也是一個局限;三是国内艺术主流思潮还处于相对传统模式,人们对于新媒体技术还有一种新鲜感,充分吸收和运用的意识还未建立起来。只有一些先锋的艺术家敢于在艺术创作中去尝试。

新媒体舞蹈在我国还处于一个起步阶段,新媒体舞蹈不仅要作为一种新兴艺术形式进入大众视野,还要以一种实用的、可操作的技术方法更加全面地渗透到舞蹈艺术的各个行为:舞蹈创作、舞蹈表演、舞蹈传播、舞蹈普及、舞蹈教学训练……我们看到了科技对于艺术的辐射面可以拓展到方方面面,我们仍有很大的空间去探寻新媒体舞蹈的活力。这需要个体艺术家的大胆尝试、国家关于新媒体技术引进开发的政策支持、相关院校新媒体舞蹈学科人才建设的完善、艺术产业的自觉等等,才能让新媒体舞蹈在舞台上焕发出勃勃生机。

注释:

①我国曾用“电视舞蹈”一词来分析这类媒体创作实践活动,主要代表作是白志群的《扇舞丹青》.

参考文献:

[1]张朝霞.新媒体舞蹈概论[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2.

[2]刘春.舞蹈新视觉[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10..

[3]董芳.新媒体艺术[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6.

[4]贾秀清等.重构美学:数字媒体艺术本性[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6.

[5]刘春.舞蹈新媒体初探[J].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5,(04).

[6]张朝霞.新媒体舞蹈艺术源流与特质探析[J].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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