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探析

2019-11-07 03:49胡昕蕾
校园英语·下旬 2019年10期
关键词:双语教学教学方法

【摘要】作为与我国对外经贸活动相关密切的国际经济法课程,有很多高校都进行双语教学了,但是在教学过程中出现了学生英语水平参差不齐、学习兴致不高、教材选择困难、教学理念落后、讲授方法单调和考核方式单一等困境,进而提出相关建议,包括授课对象的优化选择、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对教材进行增减取舍、转变教学理念,完善教学方法、完善双语教学的考核方式。

【关键词】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教学方法

【作者简介】胡昕蕾(1979-),女,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讲师,研究方向:国际经济法。

双语教学是指在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同时使用汉语和英语进行教学,其中英语教学所占的比例不少于50%的教学活动。国际经济法课程内容非常庞杂,涉外性强,主要有国际贸易法、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国际税法和WTO法等方面的国际法律制度,采用双语教学有利于学生正确理解国际经济法的内容,也有利于培养精通英语,熟悉国际经贸规则和惯例、了解各国贸易政策、熟悉掌握国际经济纠纷解决方法的复合型人才。教育部在2001年以来,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在高校实施和推广双语教学的文件,目前很多高校陆续开展了国际经济法的双语教学,但因为各方面的原因效果不太理想,引发了双语教学的理论探讨。

一、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实施的困境

1.学生英语水平参差不齐。采用双语教学对学生的英语水平有很高要求。通过英语四六级考试的学生具备了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他们运用双语模式来学习这门本身内容庞杂、综合性强的课程都很吃力,对于那些英语程度不佳的同学更是有些望而却步,因为他们要往往要花大量的时间查阅英文字典来学习含有较多英文专业术语的原版教学材料,更多的时间消化所学知识,往往导致这些学生学习赶不上进度而放弃这门课程的学习。另外学生英语水平的参差不齐也给教师的授课带来一定的困难。英语水平高的学生上课内容基本都能听懂,希望也能接受教师英文讲授,而英文水平低的学生却上课很吃力,希望教师中文讲授的多一些,英文讲授的语速等更慢一些,教师对采取浸润式教学模式还是过渡式模式很难取舍。

2.学生对双语教学兴趣不高。国际经济法课程一般安排到大三,对于准备考研的学生来说双语教学更有利于考研和以后研究生的学习,他们的兴趣要浓厚一些。而对于大部分准备考相关法律、经贸类资格考试和准备从事非法律类、非国际贸易类工作的学生则认为双语教学对他们未来的考试和工作没什么帮助,这一认识使这类学生对于国际经济法的双语教学兴趣不高。另外国际经济法中的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税收等内容 很多学生从前都没有接触过,内容生僻晦涩难懂,用中文讲授都觉得难度很大,用双语教学会让学生产生畏难情绪,甚至产生放弃课程学习的想法。

3.教材选择困难。教材是国际经济法教学的基本教学条件,而目前可供选的国际经济法双语教材很少,在这可选择的教材中也存在诸多障碍,例如内容不够详尽;由于我国学者对国际经济法的内涵外延理解与外国学者特别是普通法系有很大区别,对英文原版内容引入极为困难;提供信息不够准确等。原版英文教材虽好,但与国内教学大纲不匹配;而且英文原版教材与国内中文教材相比,内容更为庞杂,而且重点不突出,学生理解和吸收起来比较困难。

4.教学理念落后,授课方法单调。教学理念落后主要体现在很多教师都持有传统的有教师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在教学中以自己为中心,忽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尽可能多地将知识传授给学生,但对于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却很欠缺。与此相对应,教学模式也以教师的课堂讲授为主,讲授内容主要局限于概念和原理性的知识,往往采用照本宣科和逐字逐句翻译的方式讲解,学生缺少深入研究和思考问题的机会;课堂外以学生为主体的探究环节、实践环节较少,从而导致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很差,也不符合国际经济法人才培养的要求。

5.考核方式较为单一。双语教学的考核方式大都比较单一,学生结课成绩主要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组成。期末考试往往采用闭卷的方式,用英文出题,要求用英文回答或者中文回答,期末成绩占到总评成绩的百分之七十左右,这往往导致很多学生平时不努力,考前搞突击,忽视了教学过程中的参与;平时成绩主要由考勤、课堂提问和平时作业组成,这些方式的评价标准模糊,难以客观全面反映教学效果。

二、完善国际经济法教学的建议

1.授课对象的优化选择。建议将国际经济法课程开设在大三,因为此时很多学生已经通过了英语四、六级考试,而且也具备了一定的双语学习基础。对于国际经济法的双语课程可以作为选修课,仅让通过英语四、六级考试或英语水平很高的学生选修,这样就可以采用浸润式教学模式,教师用英语讲授、提问,学生用英语学习和回答。如果将国际经济法的双语课程作为必修课,就非常有必要打破传统自然班的限制,按照学生的英语水平不同进行分班,对不同英语水平的班级实施不同的双语教学教学模式,对于英语能力强的班级采用全外型教学模式,教师在课堂讲授、案例讨论、课程考核等环节尽量采用英语;对于英语水平较低的班级采用过渡式教学模式,尽量放慢语速,在课堂教授过程中多用中文进行提示,循序渐进的增加英文使用比例,真正做到因材施教。

2.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在国际经济法的双语教学中首先要告知学生这门课采取双语教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让学生树立对课程的积极认识,其次在教学过程中营造一个以外语思维学习国际经济法的良好氛围,以英文介绍、英文诗朗诵、唱英文歌曲等形式鼓励学生引导学生主动去学英语。再次通过各种教学手段例如经典案例讨论、经典电影赏析等方式一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最后制定适当的激励机制,开展英语辩论、分专题研讨、模拟WTO争端解决机制运行程序等活动,设立竞争机制,放在平时成绩的考核中,由教师和学生共同点评,从而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和积极性。

3.对教材进行取舍增补。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应当首选原版英文教材,对不能完全符合中国国情的部分,教师在课堂讲授中可以适当地增补或取舍,兼顾学习目标和学习效果。老师在教学中也不能完全依赖教材,可以将丰富的英文资料作为补充引入到课堂中去,例如各国际组织的官方网站,如WTO网站、国际基金组织网站、联合国网站、世界银行网站等。这些网站中有许多国际公约或协定、双边或多边协定、国际法院或外国法院判决等等,这些材料语言精准、逻辑严密,对学生国际经济法的学习有很大的辅助作用。另外还可以根据需要给学生提供一些中文试题和材料,有助于掌握知识点,为其以后参加法律资格考试、考研、参加工作打下基础。

4.转变教学理念,完善教学方法,为提升学生的法律修养,而培养复合型、应用型的法律人才,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必须要转变教学理念,从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向以学生为中心的现代教学理念转变,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对应具体的教学环节,应当加强学生和老师直接的互动,学生的自主项目研讨等环节,提高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英语表达能力、批判思维能力。

在教学方法上老师应当做好课堂教学设计,课前给学生提供关于英语专业词汇、法律概念和原理等预习的资料,使学生对课堂教学内容有一个基本的了解,也节约了课程教学的时间。在教学环节,通过PPT等现代教学手段尽量使用英语上课,给学生营造良好的英语学习氛围,将案例式教学和研讨式教学穿插到教学过程中,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

5.完善双语教学的考核方式。完善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的考核方式应当加大对教学过程的考核,将期末成绩所占降低比例到百分之五十左右,在提高平时成绩比例的同时,应当将实践教学的成绩也纳入结课成绩中。由于双语教学涉及专业知识和英语语言技能两方面的内容,期末考试时应当以学生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考核为主,以英语语言技能考核为辅,考试试题全部用英文进行表述,根据学生具体情況要求其用英问、中文或中英文结合答题。平时成绩应当细化,包括考勤、平时作业、课堂提问、分组讨论成绩等等,考核的重点是学生的学习态度,对教学活动的参与度。

参考文献:

[1]张光.高校国际经济法学课程双语教学探析[J].陕西教育,2012 (4):11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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