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霞
(如皋市人民医院儿科 江苏 如皋 226500)
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是新生儿较为常见的疾病,患儿的肺通气功能和换气功能出现严重的障碍,会最终导致患儿出现各种代谢紊乱和生理功能障碍[1]。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患儿会表现出气促、呼吸困难、紫绀等多种症状,甚至是出现呼吸衰竭的症状[2]。对于呼吸窘迫综合征合并呼吸衰竭的患儿,需要给予其合理的治疗,以改善患儿的病症,维持其生命体征的平稳[3]。本文主要评估新型鼻塞持续气道正压呼吸治疗合并呼吸衰竭呼吸窘迫综合征新生儿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选取于2017年3月-2019年3月我院收治的呼吸窘迫综合征合并呼吸衰竭患儿60例,随机将其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30例。
对照组:年龄为4~25d,平均年龄(14.52±1.45)d;男性患儿18例、女性患儿12例;患儿的胎龄为29~37周,平均胎龄为(33.05±3.29)周。
观察组:年龄为4~26d,平均年龄(14.97±1.49)d;男性患儿19例、女性患儿11例;患儿的胎龄为29~38周,平均胎龄为(33.52±3.35)周。
两组患儿一般资料比较,P>0.05,可作对比。
对照组行简易水封瓶气道正压呼吸治疗,治疗措施为:在对患儿实施治疗时,将患儿的吸氧浓度控制在1.0左右。
给予观察组新型鼻塞持续气道正压呼吸治疗,治疗措施为:根据患儿的病情,合理的调整氧流量,在治疗时将气道压力维持在0.75kPa左右,氧流量为4L/min,在对患儿实施治疗的过程中,要控制加湿罐的温度,使其温度始终保持30℃左右;在对患儿治疗期间需要注意观察患儿的临床症状和生命体征。
分析对比观察组、对照组的临床治疗效果、血气指标。
临床治疗效果评定标准:显效:经过治疗后,患儿的呼吸衰竭症状基本消失,其面色恢复正常,呼吸恢复平稳;有效:经过治疗后,患儿的呼吸症状得到明显改善,其面色基本恢复正常,呼吸基本平稳;无效:经过治疗后,患儿的呼吸衰竭症状、面色、呼吸等无明显的变化,甚至出现病情加重的现象。临床治疗总有效率=(显效例数+有效例数)/总例数×100%[4]。
数据采用SPSS21.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数资料采用率(%)表示,进行χ2检验,计量资料采用()表示,进行t检验,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在对观察组患儿实施新型鼻塞持续气道正压呼吸治疗后,临床总有效率为96.67%,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显著,P<0.05,见表1。
表1 两组临床治疗效果对比[n(%)]
观察组患儿的 SaO2为(99.59±9.96)%、PaO2为(98.73±9.87)mmHg、PaCO2为(32.51±3.19)mmHg,与对照组患儿的SaO2、PaO2、PaCO2等血气指标对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儿血气指标对比()
表2 两组患儿血气指标对比()
组别 例数 SaO2(%) PaO2(mmHg) PaCO2(mmHg)观察组 30 99.59±9.96 98.73±9.87 32.51±3.19对照组 30 91.84±9.18 91.66±9.16 40.77±4.08 t-- 3.1338 2.8758 8.7756 P-- 0.0027 0.0056 0.0001
新生儿在出生后,其身体组织和器官发育不完善,身体各项功能较为低下,导致新生儿在出生后容易出现多种疾病[5]。呼吸窘迫综合征是新生儿出生后较为常见的病症,此病对患儿的呼吸功能造成严重的影响,使患儿出现呼吸急促、呼吸困难等症状,随着患儿病情的不断发展,患儿会出现呼吸衰竭的严重并发症。当新生儿出现呼吸窘迫综合征合并呼吸衰竭症状后,患儿的机体会出现缺氧的症状,导致身体的新陈代谢、循环系统等出现功能障碍,此时患儿具有较高的死亡率[6]。
以往临床上主要对呼吸窘迫综合征合并呼吸衰竭患儿实施简易水封瓶气道正压呼吸治疗,此种治疗方法操作较为简单,并具有一定的治疗效果,但是此种治疗方法不能准确的调整吸氧量,并且没有加温、湿化的功能,影响治疗效果。随着医学的发展,现在临床上主要对患儿实施新型鼻塞持续气道正压呼吸治疗,此种治疗方法可以增加气体交换的面积,减少呼吸运功的消耗,进而防止呼吸肌的疲劳,并且可以对患儿实施合理的温度调节和湿度调节,治疗效果良好。
本文对观察组患儿实施新型鼻塞持续气道正压呼吸治疗后,临床总有效率为96.67%,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显著,P<0.05;观察组患儿的SaO2为(99.59±9.96)%、PaO2为(98.73±9.87)mmHg、PaCO2为(32.51±3.19)mmHg,与对照组患儿的SaO2、PaO2、PaCO2等血气指标对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综上所述,呼吸窘迫综合征合并呼吸衰竭患儿接受新型鼻塞持续气道正压呼吸治疗,对改善患儿的血气指标具有重要作用,值得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