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兴玲
(玉溪师范学院,云南 玉溪 653100)
《易传》对卦德的阐发目的是为人伦道德确立形而上学的依据,从而要人效法天地之道德。这是古人“天人合一”观念的自然延伸,人道从天地之道而来,人要合于天地之道。《系辞下》说:“《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易》之博大精深,不外乎三才之道,《说卦》曰:“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1]42。人道之“仁”与“义”都是效法天地之道而建立的;又,《文言》曰:“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1]56。也阐明人的道德要与天地相匹配,言行要符合天地之法则。就坤卦而言,人要效法坤地之和顺、厚实、包容纳物的德性,故《象传》曰:“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进而言之,人在社会中因社会地位不同而有不同的社会角色,要“各安其位,各守其分”,天下才能太平,如天之阳刚和地之阴柔,阴阳协调、刚柔相济,自然界才能风调雨顺,万物生长。因此,坤地之“阴柔、含藏”被赋予更丰富的人伦道德内涵。《文言》曰:“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1]66这是对坤卦六三爻的阐释:阴柔固然是美德,但要含蓄隐藏地用以辅佐君王,不可以居功。这是大地的法则,也是为妻、称臣的原则。言外之意,地顺天,妻顺夫,臣顺君。可见,在坤的表象系统中,为人妻和做臣子的都要具备坤地一样“阴柔、和顺”的品德。《说卦》言:“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1]462又,《系辞》曰:“乾道成男,坤道成女”[1]382,明确男女要与天地合其德,具体来说,男(父)要与天德相符,女(母)要与地德相符,要具备大地一样的德性。
如上所述,天地之道是人伦道德的形而上根据,坤卦所蕴含的“卦德”是女性之德的基础,女性所应该具有和养成的品德取决于坤(地)的特征和“卦德”,即要符合“柔顺、厚广、包容”等特性和德性。
柔顺之德的形成首先与坤(地)的位置有关。《系辞上》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刚柔断矣。”尊,高也。卑,下也。天地的尊卑是就人的空间位置而言,人处于天地之间,看到天在上面高远而深邃,自然觉得尊贵和敬畏;而地在人脚下,人离不开大地,会觉得很亲近,但容易亲近的东西往往难生敬畏之心[3]。也就是说,相对于乾的高上位置来说,坤是“处下”的。动静刚柔则是乾坤的特性,《杂卦》说“乾刚坤柔”[1]487,柔是相对于刚的。坤地的这种“处下”具有“柔”的特点,但并不意味着它就处于劣势,值得一提的是,道家创始人老子就十分推崇坤道阴柔的思想,认为“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4]。水是往低处流的,是“处下”的,是柔弱的,但它却能胜过刚强。毫无疑问,女性自身的一些特点与这种“柔弱”的特性有关,女性在气力上与男性相比显得要弱小些,可是她们在遇到一些特殊的困难时却会表现出超强的力量和韧劲,如在唐山大地震时,母亲为保护刚出生不久的婴儿,用自己弱小的身体顶着数百斤的坠物坚持到救援人员的到来。因坤之“处下”和“柔”的特点,又引申出“顺”的特性。《说卦传》认为:“坤,顺也”[1]460。《彖传》曰: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牝马’地类,行地无疆,柔顺利贞”[1]59-60。强调坤(地)的“顺”乃是顺承于天,母马和大地一样有随顺的品德。自然界中母马是追随公马的,《易经》是以“母马”作类比,就人类而言,人类社会早期因环境等因素以及女性自身的一些先天条件,的确需要较强体力男性的保护,及至相对稳定的农业社会,这种随顺也就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成了女性的一种品德[5]236-237。《礼记·昏义》中谈到男女都要修德:“男教不修,阳事不得,适见于天,日为之食。妇顺不修,阴事不得,适见于天,月为之食。……犹日之与月,阴之与阳,相须而后成者也。天子修男教,父道也。后修女顺,母道也。”[6]796这里的“男教”与“女顺”,体现出男女各自的品德在不同社会角色和家庭角色中的作用,在重视宗法血缘关系的中国古代,逐渐形成了“男主外、女主内”的角色分化,而女性在家庭中起着重要作用。因此,中国古代社会十分重视女性顺德的培养,“成妇礼,明妇顺,又申之以著代,所以重责妇顺焉也。……是故妇顺备而后内和理,内和理而后家可长久也,故圣王重之。是以古者妇人先嫁三月,祖庙为毁,教于公宫;祖庙既毁,教于宗室。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教成祭之,……所以成妇顺也”[6]794。明确了女性要具备的一些修养和品德。虽然在古代男权主义专制背景下,这种“顺德”会产生女性逆来顺受的人格特征,但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也有其合理性。就现代社会而言,人类应该在尊重女性独立人格的前提下,对女性“顺德”中的积极因素加以现代性转换。
除了柔顺,坤还具有厚重、广大的特性。《易经·坤卦》六二说“直方大,不习无不利”[1]60,指大地(坤)有平直、方正、广大的特性,《彖传》曰:“坤厚载物,德合无疆,含弘广大,品物咸亨”[1]59。坤,大地也;厚,厚重,这是与天的高远相对的,所谓天高地厚;大地厚重而能负载万物,它的德是没有边界的,它所包含容纳的事物是十分广大的,使万物都能亨通。《说卦》曰:“坤以藏之”[1]456,藏即包藏、包容,即是说地能包容万物。由此可见,坤地的“平直、方正、广大”在《经》中凸显出一种直观的自然特性,而在《传》中坤地的“厚重载物、含弘光大和包藏万物”的特点显然更加富有人文精神和哲学义理。“厚”与“藏”的内涵极为丰富,地之承载万物、归藏万物显示出十分深厚的美德。在中国文化中很多词与“厚”有关,如厚实、忠厚、宽厚、敦厚等等,这些词都是对有如大地一样美德的称赞,是“厚德”的一种表现。大地不但能负载万物,而且能含藏万物,有一种很崇高的奉献和包容精神:大地负载着万物让人类在其上安居乐业,而且能吸收各种污垢,净化人类的生存环境,无怨无悔不求回报,实乃功德无量。因此古人对坤地的德行盛加褒扬并感恩戴德,且要学习这种精神,人要有大地一样宽厚和包容的德性。《尚书·君陈》说:“有容,德乃大”[7]314,有忍让宽容的胸怀,德行才能广大。坤地这种厚重、包容、广大的德行进而对中国古代女性形象的塑造和道德修养影响十分深远,或者说中国古代女性用实践诠释和践行了这种德行。
首先,中国古代女性更具包容忍让之精神。如果说男人在气力上比女人能负载重物,那么可以说女人比男人更能在心上承载事物。所谓家和万事兴,在一个家庭中,有时难免会有一些纷争,作出让步的往往是女性,这与“柔顺”之德有很大关系,男为阳刚,女为阴柔,在家庭中要阴阳和合,刚柔相济,如若以刚胜刚势必会两败俱伤。如上所述,古代很重视女性的“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它们最后根底在于“成妇顺”,目的在于使家庭和顺,这样一种道德要求和规训必然会培养女性忍让和包容的性格,因为顺就是不争,不争就要有所忍让,有忍让自然能包容。这种包容、忍让的宽厚之德塑造了中国传统的“贤妻”角色,梁启超《祭梁夫人文》提供了一个启发性的佐证:“我德有阙,君实匡之;我生多难,君扶将之;我有疑事,君榷君商;我有赏心,君写君藏;我有幽忧,君噢使康;我劳於外,君煦使忘;我唱君和,我揄君扬;今我失君,只影彷徨”。操持家务、扶持丈夫、为丈夫排忧解难,这是传统社会一个典型的“贤妻”形象。
其次,女性身上有一种任劳任怨的精神。在中国古代农业文明男耕女织、“男主内,女主外”的角色分配中,女性在家庭事务中承担着主要责任,一家人的衣、食、起居等家务劳动基本由女性承担。这些劳动往往是琐碎而繁重的,但很多女性都表现出一种任劳任怨的精神。这种精神实际上秉承了厚载万物的大地精神,它几乎定格了人们对母亲形象的基本想象。
再者,这种厚载万物的大地精神蓄养了深厚、博大的母爱。生育子女要承受很多苦难,而教养子女也要付出很多艰辛。这种母爱表现为:在母亲的眼里,子女永远是孩子,她要关心照顾和操心子女的一切。人们常说这是中国式的母爱,从生到老母亲始终都为子女而活着,这正是母爱的伟大之处,它让我们深刻体会到血浓于水的亲情,它是人世间最根本最难以割舍的感情。孟郊笔下“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正是这种母爱的真实写照,不管子女身在何方,母亲的牵挂永远都在。不仅如此,母爱的伟大还体现在对子女的教育上,即母亲对孩子不仅有生育之劳,也有教养之功,儒家两位圣贤孔子和孟子都受到了很好的母教,孔子自称小时候“吾少也贱”[8],他是由母亲一个人养大的,孔子的道德修养势必与母亲的教育有莫大的关系。孟子也是由寡母养大,孟母为了教育好孟子,三次搬家,这就是后人皆知的“孟母三迁”。
需要说明的是,《周易》“坤地”所开发的厚广之德不仅是女性的德性基础,在中国传统文化的数千年积淀中,这种厚广之德还孕育出一种兼容并蓄的包容精神,已经转化成了中华民族最重要的民族性格和民族精神。如在古代中国,通过长期的相互融合,形成了儒释道和谐并存的文化特征,乃至在与异质文化交流中也表现出一种求同存异的包容精神。及至今天,这种民族的包容性格在国际文化交往中还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本文只就“地德”对中国女性德性养成作深入挖掘,故此处不再赘述。
总之,《易传》是早期儒家思想的集中体现,其中,由坤卦的特性和德性发展出来的女性伦理,与男性“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刚健有为的君子品德不同,女性则根据地德的属性培养以情感为基础的重关怀的贤淑美德。坤卦这种对女性的伦理要求与西方关怀伦理学对女性道德的理解和褒扬本质上多有一致之处。
西方现代关怀伦理学是建构于女性主义视角之上,强调人与人之间的责任、情感、关系以及相互关怀的一种伦理理论。这种伦理与儒家伦理虽然处在不同的时空上,但它们之间在思想旨趣上却有着内在的一致性。
关怀伦理学的奠基者吉利根,在其代表作《不同的声音——心理学理论与妇女发展》中论述了女性自我和道德发展问题。她认为,男性的道德以人与人之间的分离为基础,强调人的自主性和权利,发展出来的是一种公正伦理;女性的道德基于人与人之间相互依赖的关系,以及对这种关系所产生的彼此负有责任的意识,进而发展出一种关怀伦理。也就是说,关怀伦理强调的是人与人之间相互关怀和依赖的关系,人们渴望被他人关怀,而每个人也应该学会关怀他人。同样的,儒家伦理也十分重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尤其是最基本的人伦关系,主要有五种: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孟子·滕文公上》说:“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9]父对子的慈爱,子对父的孝顺;君以礼待臣,臣以忠事君;兄弟之间相互友爱,手足情深;夫唱妇随,和睦相处;朋友之间要有诚信。可见,五伦十分注重人与人之间相互依赖的关系,尽管这种人伦关系是以维护等级差别的社会秩序为目的的,但应当肯定的是,孔孟时期的儒家所倡导的这种人伦是双向的、对等的,而非单向度的下对上、妇对夫的绝对服从或顺从的关系。
据此可以发现,不论是吉利根强调的人与人之间相互依赖的关怀关系,还是儒家的五伦关系,这两种伦理都十分重视人的情感,“儒家伦理与关怀伦理皆以情感作为人之道德产生的根基。无论是孔子的‘仁者爱人’,还是孟子的‘不忍之心’,都将情感作为道德发衍的源头”[10]。关怀伦理学的另一位代表人物诺丁斯认为,“道德发源于人类最基本的情感之一,那就是关怀,它是一种不想伤害他(她)人并想要促进他(她)人福利的愿望与意念”[11]。然而,道德源自于一种情感,却不限于情感,道德也是一种理性。如“仁”作为儒家伦理的核心概念,它是人内心一种质朴的内在情感,即“仁爱”,一种同情、理解、爱护和帮助人的思想感情;与此同时,“仁”也是伦理思想的根本原则和最高道德规范,换句话说,儒家伦理是在人的自然情感的基础上培养训练出来的一种成熟的道德理性。关怀伦理也认为,“道德需要自然关怀与伦理关怀的共同养育,后者是对前者的深化延伸,继而由此产生‘我应该关怀’的伦理美德”[10]。
由自然情感或自然关怀延伸出去,儒家伦理和关怀伦理都主张一种由近及远、由内而外的爱与关怀。儒家的“仁爱”是一种有差别的爱,即倡导一种“亲亲、仁民、爱物”的伦理思想。“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于民也,仁之而弗亲。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东汉赵岐注:“先亲其亲戚,然后仁民;仁民然后爱物。用恩之次也。”[12]379关怀伦理同样强调关怀不只是对人的关怀,也是对物的关怀,诺丁斯认为“关怀实际上是人们在身心上对他人或他物所承担的责任,……关怀意味着对某事或某人负责,促进其利益,或者维持其发展”[13]45。特朗托认为关怀所具有的一个内在特性是,关怀并不局限于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也包括了对事物对环境以及其他事物的关怀。概言之,虽然这两种关怀有着明显的区别,中国传统的女性关怀强调以“亲亲”原则为基础,关怀伦理则强调关怀的普遍性,但二者在本质上皆以情感为基础则是完全一致的;尽管由于历史的时空不同,这两种关怀在表现形式和具体内容上均有所不同,但就关怀这种伦理价值而言,无疑是中国传统女性道德与现代西方女性主义关怀伦理进行内在沟通的重要一维;虽然儒家女性伦理中存在着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等级观念,但它所蕴含的女性伦理的一般价值在现代社会仍有着积极的重要意义。
关怀伦理学关注女性自身的一些特点,即由于女性的生育、抚养儿女、协调家庭关系等活动而形成的强烈的同情心、母爱情感等女性独有的情感气质。以“地德”为核心的儒家女性伦理同样是基于女性的自然特征,进而注重对女性柔顺、宽容、贤慧等品德加以肯定,并在实践中进行培养。因此,就肯定和重视弘扬女性价值而言,它们之间有着内在的契合点。
吉利根认为女性更强调“关系”“联系”,将道德中的情感关系看成是协调人与人关系的重要纽带,并以关怀为基础来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诺丁斯看来,女性在传统社会中的角色与关怀伦理有着密切的关系,“妇女通常比男人更多地负责关怀年幼的孩子、病人和老人。她们希望保持一个愉快的环境,照顾他人的需要,在通常社会状况下协调冲突。……在传统的妇女角色中,有着大量的自主、爱、选择和交流的技巧……”[13]由于在传统社会中女性和男性在生活经验和体验上有着明显的差异,女性不仅很好地保有了原始的、自然的、朴实的自然关怀,如母亲为了孩子的利益而付出的母爱都是自然而然的,她不计利害得失甚至投入整个生命,这种关心爱护之情近乎一种生物本能。同时,在社会生活中,女性还形成了丰富的伦理关怀。这种伦理关怀已经超出了本能,变成了以伦理为基础的自觉意识。以“地德”为基础的儒家女性伦理,十分重视女性柔顺的品德,具体表现为性情温柔、态度和气、言辞温和等等,这些品德对协调家庭关系起着重要作用。比如她不仅要处理好与丈夫的关系,关心、体贴丈夫,做丈夫的贤内助,还要处理好与公婆之间的关系,要孝顺公婆,像对待自己的亲生父母一样侍奉他们。此外,也要处理好与叔伯、妯娌之间的各种关系。当这些不同的人伦关系和顺时,家庭才能和睦,所谓“家和万事兴”。换言之,女性从出嫁的那一刻起,就在这些人伦关系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在处理这些关系中,不仅要付出体力劳动,更需要大量的情感付出,用自己的爱心去关心和关怀周围的家人。显然,中国古代女性对家人的这些关心和关怀更多的是一种伦理的关怀,这些关怀和关心也是衡量一个女性能力和品德的标准,同时也体现了她的道德自觉性,更是她生命价值的内在根据。在中国古代,女人婚配生子是她最重要的社会责任,这种社会责任最终将落实到母亲这样一个特殊的角色上,而母亲的这种性别角色必然要求她将上述女性地德作为人生的基本价值终身不渝地追求并实践之。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对女性的这种要求与当代西方关怀伦理几乎是完全一致的。
在关怀伦理学家中,拉迪克对母亲的关怀讨论得最为深入。她对“母亲”概念作了分析,认为母亲并不是仅限于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她看来,“尽管生育劳动不可避免地是女性的行为,但从整体上看,有可能把它对母亲的意义减少到最低限度。养母或继母并没有因为她们没有生育而不那么胜任母亲工作。生育并不意味着承担母亲工作或有效地完成它们”[14]。换言之,母亲的职责不仅在于生育孩子,更为重要的是养,是教养,生而不养、养而不教都不能算称职的母亲。拉迪克还强调,母亲工作的核心是关怀,做母亲就是要承担关怀孩子的工作和责任,对孩子的关怀就是母亲的主要实践活动形式之一。首先最重要的是对孩子的保护,孩子出生后的较长一段时间里都需要母亲保护性的关怀;其次是要对孩子进行情感和理智上的教养;最后,母亲要按照社会被接受的方式塑造孩子。母亲的这三种实践活动要求其必须具备一种特殊的思考能力和行为能力,拉迪克将其称为“母性思考”。这种母性思考包括两个方面:一种是理智上的,它要求母亲培养起如何关怀孩子的感受力,并训练孩子进行思考、判断和作出选择的能力,同时还要培养他们解决各种实际问题的能力;另一种是道德上的,即对母亲提出了一种道德要求[14]。反过来,这种母性思考又会促进母亲的关怀实践并形成良性互动。
基于此,拉迪克提出“关注爱”的概念,认为它是贯穿在对孩子的保护、促进孩子成长和教养过程中的一种元德性。这种“关注爱”其实可以理解为一种深厚的母爱。以“地德”为核心的儒家女性伦理的其中一个内涵就是母爱如大地一样深厚、博大。孔子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论语·阳货》),这是就子女孝敬父母而言,但从另一个侧面看,孩子在幼儿阶段,其生存离不开母亲的喂养和扶助,母亲要为孩子付出很多的爱和关心。待孩子长大些,要对其进行蒙学教育,乃至其成人以后,母亲仍然会一直牵挂着子女。这种母爱以自然的血缘关系为基础,但又强化和升华了血缘亲情关系,孩子的出生不仅仅是延续后代,它更是母亲生命的组成部分和延续,是一个生命整体,她注定会以毕生的心血给予孩子关心和爱护,而且对这些付出无怨无悔。这种母爱深重却很含蓄,它是无微不至的关心和关怀,是母亲日常的叮咛和嘱咐,对子女的性格脾气、爱好等了如指掌。这种母爱是将对子女的身体抚养和做人的道德教育统一起来,并以德性教育为基础,通过言传身教对子女的品德修养产生终身的影响。简言之,《周易》所阐发的女性“地德”与现代西方关怀伦理所崇尚的女性之美德在核心理念上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但需要注意的是,二者对女性的这些美德的观照角度尤其是文明视角有着根本区别。《周易》对女性“地德”的阐发主要是从男权主义的专制文化出发,不可避免地过分强调了没有女性主体性的逆来顺受的观念,而关怀伦理则从现代男女平等、尊重和保障女性独立人格自由意志等文明视角出发,来挖掘和弘扬女性的价值和美德,并将女性独有的美好德性变成女性修养的重要基础。
综上所述,通过对女性“地德”和关怀伦理之间所崇尚的女性之德的内在统一性的分析可以发现,对《周易》所阐发的女性“地德”的观念既不能用完全否定的方式来理解,如半个世纪以来国内主要从女性压迫的角度来理解《周易》中的“地德”观念,把“地德”看作是培养女性逆来顺受完全依附男性的封建道德观念,甚至将“贤妻良母”“贤良淑德”都看作是女性被压迫的表征;也不能像传统文化那样,把女性之德理解为无主体性、无自我意识、无独立人格的顺从之德,而是应该引入关怀伦理中以男女平等观念为基础、尊重女性独立自由的人格地位的现代观念,来合理地转化《周易》女性“地德”所蕴含的关于女性之德的合理观念。只有这样,《周易》所阐发的女性“地德”才能得到批判性的继承和弘扬,并培养现代女性构建合理的女性品德,为女性追求自由、独立、男女平等提供重要的理论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