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规范司法行为的路径

2019-11-05 08:23禹艳辉黄金
法制与社会 2019年30期

禹艳辉 黄金

关键词 规范司法行为 基层院 案件管理

作者简介:禹艳辉,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黄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中图分类号:D92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10.286

一、当前形势下基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的意义分析

规范司法行为指的是国家司法机关及司法人员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具体活动,按照既定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操作,达到规定的标准。 要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与案件管理工作中科学有效管理、统筹规范司法、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推进司法公开、当好参谋助手等职能作用深度融合,从而能在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工作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基层检察院作为检察机关与广大人民群众最直接相关、联系最紧密的检察部门,其司法行为的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检察工作是否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是否具有社会公信力、是否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

二、案件管理工作对规范司法行为的作用分析

(一)案件管理对规范司法行为具有制度保障作用

从案件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来看,旨在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内部监督。通过有效的案件管理,才能够实现对执法办案的动态管理、实时监控、全程监督。从案件管理部门的职能定位和職责范围来看,其能够实时、全面、准确掌握案件的数据信息及案件办理情况,有效履行案件的监督管理职能,能够确保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和规范司法行为的客观性和全面性。

(二)案件管理奠定了司法行为规范的全程性基础

案件管理部门通过对检察环节所有案件的办理流转情况的横向监督,改变了以往事后监督、个案监督的局限和束缚,其监督具有宏观性和全程性,能够在监督管理中及时发现检察业务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制度缺陷,并从根本上分析和探索强化内部监督的方式方法、制度改革,从根源上促进和规范司法行为。

三、基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的路径选择

(一)充分发挥案件管理职能作用,主动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

1.建立科学的案件分配机制。为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确定机制,加强对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管理,案管部门积极配合市院制定分案规则,召集各业务部门全面布置,详细介绍了新增功能并讲解了配置信息采集表的相关问题,指导业务部门根据具体检察官组织形式进行相关权限配置,反复征求业务部门对分案规定的建议,仔细核实各业务部门自行拟制的分案细则,确保分案机制在统一系统内的顺畅运行,为今后的司法办案责任制落实奠定基础。

2.严格规范涉案财物管理。案管部门设置专职管理员,负责对涉案财物的接收、保管、处理、移送、监督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财物的每一步的处理,每一次的流转、每一件财物的出入都有据可查、有帐可寻。一是严格审核。严格核实文书形式、内容是否规范,在办案部门处理涉案财物时,专职管理员不仅要核对手续是否齐全、单物是否一致,还审查涉案财物的处理是否合理,如发现明显不合理的情况则要求案件承办人予以说明;二是一案一档。案管部门根据涉案财物的实际管理工作,收集工作中制作的文书、单据等材料,在核对了实物、台帐、系统录入三帐一致无误的前提下,以一案一档、每档分入账和出帐的模式制作了统一标准的帐册,并且统一存放,方便查询和管理。

3.加强电子卷宗工作。电子卷宗系统部署应用后,在提升案件办理和流转效率、加强办案监督管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以及办案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做法:一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案管部门依照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制作使用电子卷宗工作规定》,与业务科室达成工作机制,并就重点问题拟发通知全面部署实施,使电子卷宗制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做到不因相关工作人员的调动而影响该工作的质量,保证按时、按质完成任务;二是沟通到位、提升效率。案管部门注重前期协调、沟通,与公安部门达成了既便于操作、使用又符合制作电子卷宗要求的标准,大幅减少了退卷率、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基本实现办案过程全程留痕

1.针对重点、抓住节点,对办案过程全程进行流程监控。对检察执法办案的流程实施管理,是案件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落实好流程监控,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和避免办案中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根据《上海市检察机关办案流程监控工作办法》,由一名专职检察官带领两名助理成立了流程监控小组,三名流程监控员每月从各部门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案件,逐一审查案件办理过程中,是否超期、文书是否完备、案卡是否正确填录等。发现问题后,一案一表进行备份,在统一系统中生成流程监控案件,并将每月监控返现的问题制作台帐。在全面流程监控中重点突出对强制措施、诉讼权利保障、涉案财物处理、涉案文书等环节及内容的监控,实现实时预警,解决监督弱点和盲点。对发现的不规范情况运用口头提示、书面催告、案管通报等方式,杜绝超期办案、强制措施超期等现象的发生,促进了业务部门依法、及时、规范的办理案件。

2.完善部门内案件流程监控联动机制。负责案件收发人员配合流程监控员,建立了以受案审查、流程监控、送案审核为主要内容的全流程监控工作机制,前台人员在受案、送案过程中,着重针对是否有管辖权、案卷材料是否齐备规范、移送的款项或者物品与移送清单是否相符、是否在统一系统中完成送案程序等进行审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承办人并告知流程监控员,配合流程监控机制确保流程规范。此外,律师接待岗位、案件信息公开岗位及涉案财物管理岗位的助理、书记员也与流程监控员开展联动,每月将发现的问题通报流程监控员,统一进行监控,加强监控效果。

3.通过相关通报调整重点工作。随着司法改革的进一步深入,适时加入检察长办案数据和非一线业务部门入额检察官办案数据。从而更好体现了通报的全面性。每月司法行为规范情况通报重点围绕案件超期、律师申请处理、司法办案用房、法律文书公开、涉案财物处理等方面进行全面通报,同时总结本月流程监控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利于将司法行为规范行动长期化、常态化。

4.部门间开展联动,强化流程监控效果。为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行为,加强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管理,增强检务督察和案件管理的执法监督力度,保障检察权运行高效公正,促进作风纪律建设和各项制度得到落实,针对流程监控过程中发现的常见问题,案管部门与监察部门探索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先由各部门负责人要统筹安排,全面梳理自查内容,督促承办人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自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之后再由案管部门与监察部门开展复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深化质量评查机制,注重评查结果的应用

1.组成评查人才梯队。以培养优秀评查骨干为抓手,通过传帮带方式组成评查人才梯队,防止出现评查断档或断层。一是吸纳兼职评查员,将主要负责律师接待和统计工作的年轻干警吸纳进评查队伍,组成兼职评查员队伍,加强评查后备力量储备;二是发挥传帮带作用。由资深检察官亲自带教二名兼职评查员,从案件类型、评查内容、报告撰写等方面全程带教,快速提升兼职评查员的业务素能。

2.引入社会评查力量。社会力量主要包括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公检法司资深法律人组成的执法监督员队伍。并且积极配合区政法委定期开展的执法监督之案件评查工作,对办理的不捕、不诉、不立案、变更羁押措施等重点案件进行全面评查,主要从办案规范,办案效果,以及服务区域经济等方面提出建议、对策。

3.确保评查过程全留痕。一是制定评查列表。对每一件被评查案件根据部门制作评查列表,定期报送至各业务部门,由业务部门自行整改。二是撰写一案一报告。案管部门要求每评查一件案件均必须撰写评查报告,根据评查类别不同撰写详略不同的评查报告,随机评查案件可在简要描述案件事实后直接作出评查结论。重点评查案件则必须按要求详细写明当事人基本情况、案发经过和诉讼过程、案件基本事实、争议的焦点、承办人的意见、评查意见、评查结论等。三是存档瑕疵问题。除實行一案一报告的工作模式以外,为防止日后对评查结论提出异议,评查员对案卷中发现的办案瑕疵问题均及时复制、摘录并定期装订存档,确保评查工作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四)运用监控、评查结果,推进司法责任制工作开展

1.将案件监督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逐步探索流程监控、质量评查与业务考评、检察官绩效评价相结合,将流程监控、质量评查结果纳入检察官司法办案档案,为准确评判检察官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提供依据,做到“谁办案,谁负责”,形成案件监督管理与绩效考核的良性互动,推进司法责任制工作的有效开展,也可有效促进办案质量、效率和执法水平的提升。

2.监督结果为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提供参考。对于流程监控、质量评查中发现问题集中的检察官,建议通过研修、带教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办案素能,不断强化检察队伍的理念、作风、能力,打造一支过硬的检察队伍。

注释:

陈卫东,杜磊.司法改革背景下规范司法行为的进路[J].学习与探索,20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