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念
【摘 要】井陉拉花是河北省民间舞蹈艺术宝库中的一颗明珠,在文化研究、艺术教学等领域都具备深刻的价值。有鉴于此,本文将在总结井陉拉花传承现状的基础上,从网络传播、复兴民间花会、高校教学机制创新这三个方面切入,提出推动拉花艺术传承机制创新的若干对策。
【关键词】井陉拉花;河北民间舞;发展现状;创新对策
中图分类号:J722.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9)26-0113-01
作为土生土长的河北民间舞,井陉拉花诞生在、流传于魏巍太行深处,曾经“养在深闺人未识”。然而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这一瑰丽的民间舞珍宝走出了苍苍太行,凭借其苍凉而又热烈的独特审美风范,在多项国内外舞蹈赛事以及公众的视野中绽放出了炫丽夺目的艺术光彩。然而即便如此,井陉拉花的传承与发展事业也并非就此踏上了坦途,还仍然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挑战。有鉴于此,下文就从这一民间舞蹈的传承现状入手,来探讨并提出推进其保护措施改革的思路与建议。
一、井陉拉花的传承现状
在旧日的井陉县,民间曾广泛流传着一句谚语:上到九十九,下到刚会走,井陉拉花遍地扭。而那正是井陉拉花传承的全盛时期。改革开放以来,河北省内外各地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日益頻繁,一方面推动拉花艺术走出了高山所围成的“深闺”,绽放在了外界公众面前;另一方面也导致青年一代群体日渐疏离了这种本土舞蹈。在外出务工的热潮中,许多青年人爱上了流行歌曲和街舞,却淡忘了家乡的拉花。于是,这就造成了井陉拉花在中、青年两代人之间的隔阂乃至断层。
为了对治、纠正井陉拉花潜在的传承危机,自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井陉县委、县政府就开始举办“井陉县广场拉花艺术展演大赛”。这一办就是20多年,一直延续至今。这项活动经过多年的厚积薄发,目前已在当地中老年群体中掀起了热爱拉花、传承拉花的热潮,促使跳井陉拉花演变成为了堪与广场舞等媲美的中老年“时尚”活动。而且,在此期间井陉拉花还于2006年被列入河北省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为其保护与传承事业平添了来自政府与社会的多方助力。在石家庄本地复兴拉花艺术的同时,各级政府与社会团体也积极引荐井陉拉花参加了诸如文化部春节电视文艺晚会、全国优秀民间花会大赛、北京国际旅游文化节、洛阳牡丹花会等大型赛事和展演活动,促进了全国范围内电视观众对于拉花艺术的接受和欣赏。
二、推进井陉拉花传承机制创新的对策研究
然而,在看到井陉拉花保护与传承领域所取得各项成绩的同时,还必须认识到如下一些问题:首先,目前传承井陉拉花的群体还是以中老年人为主,而青年群体对于拉花艺术的关注度仍然较低。所以在青年人群当中普及拉花、培养传承人的工作仍显得任重而道远;其次,在移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井陉拉花与网络传媒的结合度仍较低,所以在依托网络弘扬拉花艺术这方面仍值得进一步探索。针对上述问题,在这里,本文尝试提出推动井陉拉花传承机制创新变革的如下对策措施:
其一,依托新媒体平台来积极宣传、推介井陉拉花艺术。近10年来,新媒体平台表现出的去中心化信息传播趋势,促使每一个信息接受者也可能同时转变为信息发布者,从而有效拓宽了信息传播的路径。所以,若能利用微信、快手、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传播井陉拉花精品节目,则必能促使更多群众认识、接受、欣赏井陉拉花艺术,从而有效强化拉花在河北省内外各地公众当中的影响力,为井陉拉花艺术的保护与传承营造有利的传媒环境。
其二,复兴民间花会,为井陉拉花的传承与创新营造适宜环境。众所周知,民间花会可谓是歌舞艺术传承与发展的温床。然而,90年代以来随着电视等大众传媒的兴起,民间花会日趋没落,导致井陉拉花传承与发展的文化生态环境趋向瓦解。有鉴于此,当前要弘扬井陉拉花艺术,就必须复兴其传承的载体——民间花会。不仅如此,还要积极创编能够反映时代精神和公众生活新气象的井陉拉花新品剧目在年节花会上予以展演。
其三,推进井陉拉花走进河北省高等院校,培养高素质青年传承人。如上文所述,青年群体是井陉拉花传承的希望所在。所以,河北省高等院校音乐舞蹈院系应更为积极地将井陉拉花引入教学活动,创编拉花新剧目并引导学生利用微信、快手、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加以分享和传播。这样,高校的拉花舞蹈教学就能将新媒体平台转化为没有围墙的“实训基地”,进而从网络受众的反馈信息当中归纳、汇总改进拉花艺术的思路和方向,从而促进这项古老舞蹈艺术依托高校教学的创新与发展。
综上所述可见,井陉拉花作为河北省一种古老的民间舞蹈艺术,其传承和发展在移动互联时代既面临严峻的挑战,也面临着多元化的机遇。故而,我们应牢牢把握青年群体和移动互联网这两个要点,采取多种措施促进拉花艺术与时代文化环境的融合,方能有效推动此项舞蹈艺术保护和传承机制的创新与变革,并在新的文化环境中获得长足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康硕.井陉拉花的价值面向与发展[J].民族艺林,2018(03).
[2]王雪梅.喜看泽惠民欢 静待山花烂漫——浅谈井陉拉花艺术传承与发展[J].大众文艺,20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