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洪礼
【摘 要】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一种少数民族文化的流失都是中华文化的巨大损失。民族文化尤其是少数民族文化的继承、保护和发展应引起重视,因为少数民族文化比汉族文化更加脆弱,需要更多的关注和保护。本文从贵州少数民族戏剧文化现状和贵州少数民族戏剧保护策略两方面进行简单的探讨。
【关键词】贵州少数民族;戏剧文化;保护;策略
中图分类号:J82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9)26-0043-01
近代教育改变了整个知识体系,也改变了人们的价值观,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日益减少。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护贵州少数民族戏剧文化的问题就显得极其重要。下面我结合自己所在地区的情况,谈一谈如何保护贵州少数民族的戏剧文化。
一、贵州少数民族戏剧文化现状
贵州是一个多民族聚集的省份,拥有着丰富多样的民族文化。贵州少数民族的戏剧文化可以说是传承氛围相当浓厚,老一辈的艺术家或者爱好戏剧的长辈们,都会在当地的文化馆或者民间自行组织的艺术团中,有组织地进行戏剧方面的学习和表演。而年轻人的关注度的确不是很高,虽然年轻一辈大都理解和支持戏剧文化的传播和推广,但是继承和发扬的人少之又少。中老年一辈为发扬当地戏剧文化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很多少数民族的戏剧文化存在普遍的断层现象,一些少数民族的年轻人无法承继老一代艺术前辈的戏剧传承。
此外,由于贵州少数民族戏剧不易复制,有关少数民族文化的作品普遍存在传播力度不够、传播理念和技术滞后、大众关注度不高等诸多问题。这也是目前存在的最严重的问题。
二、贵州少数民族戏剧保护策略
(一)做好传承工作,加强贵州少数民族戏剧人才的培养
年轻一代是少数民族戏剧文化的未来,是国家的希望,要保护和发展贵州少数民族戏剧文化就要从做好文化传承的工作开始。做好人才的培养,除了戏剧专业技能方面的知识学习以外,更要提升少数民族大众的民族自豪感及使命感。现在少数民族的年轻人普遍存在的文化认知问题就是在眼前切实的经济因素限制下,他们认为“发达的即为最好的”,对于本民族戏剧文化的价值存在理解上的偏差。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如果一个土生土长的少数民族的当地人都不了解家乡的民族戏剧文化,不能够将其传承或推广,无疑是一种教育上的损失。贵州少数民族戏剧的优势在于其鲜明的民族特色,地方性的学校可以让当地的一些民族戏剧文化进入校园,引导少数民族的青少年对其民族文化的保存和弘扬保持积极的态度和热情,使优秀的少数民族戏剧文化得以传承。
(二)做好保护工作,建立少数民族戏剧文化保护组织
做好少数民族戏剧文化保护工作,需要有专门的组织去落实,否则也无法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最终会使保护工作失去效力。在此基础上,需要贵州地区建立专门的少数民族戏剧文化保护组织,来监督、执行、宣传、记录保护工作等,将戏剧文化的保护工作真正地落实到实际行动当中。此外,保护组织还可以定期组织一些交流讨论活动,对民族戏剧文化进行深度的交流学习,这对推动贵州少数民族戏剧的保护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做好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保护少数民族戏剧文化的重要性
每个民族都有它自己的特色,要想充分保护贵州少数民族的戏剧文化,就需要加大力度,做好宣传工作。贵州旅游资源极其丰富,而且贵州的旅游行业发展状况也十分良好,每年都有很多不同类型和规模的全国性节目前来取景。贵州少数民族戏剧文化内涵丰富,民俗风情丰富多彩,在全国乃至世界都是独一无二的。它有着独特的对外交流渠道,因此,可以在发展旅游业的同时,大力宣传保护少数民族戏剧文化的重要性。特别是像《撮泰吉》《苗族大迁徙》这一类的古戏剧,被称为戏剧活化石。其中彝族“撮泰吉”以其独特的艺术形式和顽强的生命力,从彝族村寨走向全国,走向世界,是贵州少数民族戏剧文化的灵魂,具有无与伦比的艺术价值。
我们要搭建文化外输平台,传播宣扬贵州少数民族戏剧文化。同时有关部门要积极展开沟通,可以将一些少数民族的特色戏剧申请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将少数民族的戏剧文化上升为民族文化的精华,让其成为民族智慧的象征和民族精神的结晶,这样才能够彰显其重要性和历史文化价值。
(四)做好记录工作,加强少数民族戏剧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一种少数民族文化的丧失都是中国文化的巨大损失。民族文化尤其是少数民族文化的继承、保护和发展应引起我们的重视,因为民族文化比汉族文化更脆弱,需要更多的关注和保护。因此,在做好保护工作的同时,也要做好记录工作,为文化的传承留下珍贵的文字视频等资料,使少数民族文化得以长久保存和长远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每一人身上都承担着将祖国文化传承并发扬光大的责任。贵州少数民族的戏剧只有得到有效传承和合理利用才能夠真正地流传下去。我们要把传播与推广作为首要任务,用传播与推广代替纯粹的保护,将少数民族戏剧真正地发扬光大,这才是最有效的保护手段,也是我们每一个贵州人民必须承担的重要的责任与义务。
参考文献:
[1]刘冬.传统戏剧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策略研究[J].四川戏剧,2018(07):127-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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