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乌兰牧骑下基层惠民演出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在党中央亲切关怀和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历届党委、政府坚定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方针政策,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全区公共文化事业不断发展壮大,构建起覆盖城乡、多元发展、均衡普惠的发展格局,实现了历史性跨越,走出了一条具有内蒙古特色的发展之路。
坚持不懈抓基层、强基础,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日益完善
自治区坚持共建共享,引导各方面资金资源向公共文化事业倾斜,建设了一大批遍布城乡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同时,坚持融合发展、借力发展,引导推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普惠性文化服务,基本实现了公共文化服务与群众“零距离”。目前全区公共图书馆达到117个、文化馆120个、博物馆185家、美术馆24家、苏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093个、嘎查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活动中心12522个,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基本形成。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人均拥有图书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一批标志性公共文化设施相继建成。全区拥有广播电视台89个、广播电视转播发射台726座,开办广播节目126套、电视节目120套。建成微波传输站201座,微波传送线路总长度居全国第一。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均达到99.2%以上。
坚持不懈抓普惠、推改革,公共文化服务功能日益提升
一是大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截至目前,全区国有文艺院团发展到95支、5643人,每年开展“百团千场下基层”惠民演出1500余场。加强流动文化服务,为全区31个国贫旗县配备了流动图书车和流动文化车。推动各类展览常态化举办,特别是围绕自治区成立70周年、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推出一系列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的展览展示活动,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生动课堂。二是破解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难题。实施“数字文化走进蒙古包”工程,覆盖范围达到60多万平方公里,惠及300多万农牧民。累计投入资金5.6亿元,加强边境和贫困旗县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蒙古语译制、播映、传播能力建设,取得了固边、稳边、净边的积极成效。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新方式,开展了政府购买民间剧团节目以及嘎查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公益岗位试点等。建成草原书屋11275家,实施鸿雁阅读计划,推动全民阅读深入开展。推动图书馆、文化馆、综合文化站等配备无障碍设施,开展盲文图书借阅、“讲”电影等服务,保障了特殊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三是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大力推动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把历史遗迹、红色教育基地、人文盛景、历史文化名镇、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各类文化资源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保护建设和传承发展,使之成为重要的旅游资源。依托公共文化资源,结合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等,因地制宜发展乡村(牧区)游,大力推进文化旅游扶贫,帮助3.3万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了增收、4736人稳定脱贫。四是推动文化服务改革创新。2012年以来,全区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公园等实现了免费开放,推行错时开放和延伸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实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改革,促进了公共文化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移、人员下移。启动实施“智慧广电”工程,应用现代通信技术,打造覆盖全区、绿色安全、应用广泛的广播电视网络。我区被确定为全国足球改革发展试点省区和全国校园足球改革试点省区以来,大力实施足球改革行动计划,形成校园足球、社会足球、职业足球互促互进的发展格局,推动足球运动在全区蓬勃发展。
坚持不懈抓特色、强优势,公共文化影响力日益增强
一是乌兰牧骑成为内蒙古特有的文化符号。从1957年第一支乌兰牧骑成立至今,全区乌兰牧骑发展到75支、队员近3000人。一代代乌兰牧骑队员迎风雪、冒寒暑,为广大农牧民送去了欢乐和文明,传递了党的声音和关怀,成为全国文艺战线的一面旗帜。2017年11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给苏尼特右旗乌兰牧骑队员回信,勉励乌兰牧骑队员发扬优良传统,扎根生活沃土,服务牧民群众,推动文艺创新,努力创作更多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优秀作品,永远做草原上的“红色文艺轻骑兵”。全区各级各类文化艺术团体自觉践行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进牧区、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厂矿、进边防部队“六进”惠民演出活动。“法治乌兰牧骑”“巾帼乌兰牧骑”“铁路乌兰牧骑”等业余乌兰牧骑队伍成为弘扬乌兰牧骑精神、活跃基层文化生活、服务人民群众的新生力量。二是打造了一批公共文化品牌。坚持立足优势,传统与现代相结合,陆续推出各类群众文化活动1000多项,形成特色化、品牌化、规模化的文化活动189项。内蒙古草原文化节、呼和浩特昭君文化节、包头鹿城文化节、赤峰红山文化节、额济纳胡杨节等公共文化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成功举办了第二届和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是全国唯一两次承办民运会的省区。积极响应总书记“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的号召,借助承办“十四冬”,大力发展冰雪产业,普及冰雪运动。三是有力助推“一带一路”建设和对外开放。自治区与俄罗斯、蒙古、日本、美国、意大利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文化交流合作机制,组织开展艺术交流演出、非遗展览展示、民族文化培训等活动,向世界展示了新时代内蒙古的新作为、新发展、新气象。实施丝绸之路影视桥工程和娜荷芽中蒙出版交流工程,积极参与万里茶道国际旅游联盟,连续举办了两届阿尔山论坛、三届中蒙博览会。围绕纪念中蒙、中俄建交70周年,在俄蒙开展系列文化活动,承办了第四届中蒙俄三国文化旅游部长会议,满洲里成为全国边境旅游试验区和全域旅游示范区。
坚持不懈抓保障、促落实,公共文化体制机制日益健全
一是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自治区党委、政府注重加强顶层设计,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步入法治化轨道。2000年8月6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内蒙古公共图书馆管理条例》,我区成为全国第一个颁布公共图书馆地方性法规的省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纳入“七五”普法规划,作为自治区人大执法检查的重点,《内蒙古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列入自治区人大立法规划。二是综合投入不断加大。自治区将公共文化服务列入优先保障范围,持续加大投入力度。1952年,全区文化事业财政支出仅有200万元,到2018年达到94.3亿元。三是队伍建设不断加强。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加大培训培养力度,着力打造具有现代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的公共文化管理和基层服务队伍。推动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常态化、制度化,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了强大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