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数字出版时代学位论文的拆分发表

2019-10-31 03:37李艳娜
天津科技 2019年10期
关键词:期刊论文学位纸质

李艳娜,董 里,毛 星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天津300381)

1 问题的提出

编辑工作中,经常会遇到硕士或者博士学位论文析出小论文再投稿的情况,这类文章一般在CNKI 学术不端检索系统中提示复制率较高,多超过 50%。据调查,对于这类文章目前各期刊编辑部的处理方法不一,大多数会认为涉嫌重复发表做退稿处理。作者也往往心存疑虑,认为学位论文的数据库发表未经过同行评议,不属于正式公开发表,加之遵循传统纸媒时代的做法,认为学位论文析出论文是可以再发表的。对此,笔者从出版传播的意义、小论文与学位论文的关系、重复发表等方面进行探讨。

2 正式出版的界定

要确定学位论文是否属于正式出版物,首先要界定出版及出版物。

出版权,英文“copyright”,最初意为复制,指将作品公之于众、大规模传播的行为。在大多数国家,作品一经完成,作者即自动享有著作权。作品获得国际标准书号并经过一定资质的出版机构印刷成书籍称为出版物,出版物内容以数码形式呈现的称为电子出版物,拥有大量复制或一定规模传播力的公开发表都统称为出版。由于“一定规模传播力”无法量化,导致对作品是否出版的认定无法达成共识。

早年纸媒占主导地位的时候,由于传播力难以量化,国内外各高校对学位论文是否出版即有不同的认定。英国版权法规定学位论文属于未发表作品,而美国则突破了学位论文是未发表作品的观念,鼓励、要求学位论文公开,如,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规定,博士论文是报道研究成果的出版作品,当论文提交到大学图书馆装订和归架以供公共利用时,就构成了论文的出版;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规定,学位论文如果不是限制在学生所在机构或限定范围的用户群体获取,就认为是版权法意义上的出版物,学位论文如果能被校园外的服务器链接获取,即可认为已经出版。在日本,学位论文的内容是可以再次公开发表的,并不构成“重复发表”、“抄袭”或“剽窃”。

可见,学位论文是否发表主要以传播范围作为判定条件,与是否具有同行评议环节无关。可以说,期刊正式发表的文章都必须经过同行评议,以保证文章的质量;但是反过来却不成立,即未经过同行评议但具有大规模传播力的文章不能认为不属于公开发表。

国内,在学位论文被数据库收录之前,各高校一般会保存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主要用于存档、供本校学生借阅或馆际互借。笔者认为这属于小范围、限定范围的传播,可以不认定为出版行为。但是,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数据的存储和获取形式从传统的纸质逐渐演变为电子数据,由于电子数据的获得和使用更加便利,人们的阅读方式也随之发生了重大变革。2019 年4 月,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了《第十六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报告》,其中对我国国民倾向的阅读形式的研究发现(图 1):38.4%的成年国民更倾向于“拿一本纸质图书阅读”,比 2017 年的45.1%下降了 6.7 个百分点;有 40.2%的国民倾向于“手机阅读”,比 2017 年的 35.1%上升了 5.1 个百分点;有 12.8%的国民更倾向于“网络在线阅读”;有7.7%的人倾向于“在电子阅读器上阅读”;0.8%的国民“习惯从网上下载并打印下来阅读”。结合 2008—2018 年 11 年间数字化阅读方式的变化可以看出(图 2),人们的阅读习惯正在从传统的纸质阅读逐渐演变为电子阅读,而且人数已经超过了纸质阅读。

2000 年前后,中国知网开发《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简称“CDFD”)和《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简称“CMFD”),开始陆续收录高校博士和硕士学位论文,并提供全部内容及分章节的付费下载服务,使得学位论文的传播受众大量增加,传播范围扩大。如在CDFD 及CMFD 中,以“消防”为主题词检索,按照下载频次排序,检索时位列第一的同济大学某博士学位论文的下载量达到8 327 次,且有414 篇文章的下载量均大于1 000 次,6 篇文章的被引频次高于100 次。同时在CNKI 期刊数据库中,以“消防”为主题词检索,按照下载频次排序,位列首位的某期刊论文下载量为 5 336 次,有74 篇文章的下载量均大于 1 000 次,14 篇文章的被引频次高于 100 次。对比可见,如果以具有一定规模的传播力作为公开发表的判断基准,那么相较于期刊文章,博硕士学位论文的传播力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从出版传播的意义上,博硕士学位论文的电子出版应认为属于正式出版。

图1 成年国民阅读形式Fig.1 Reading forms of adults

图2 数字化阅读方式接触率11年间的变化Fig.2 Change of digital reading in 11 years

另外,中国知网官方公告中说明:《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CDFD)、《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CMFD)是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正式出版博硕士学位论文的国家级的连续型电子期刊。CDFD 电子期刊国内统一刊号 CN11-9133/G,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4-022X。CMFD 电子期刊国内统一刊号 CN11-9144/G,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4-0246。凡经杂志社审核后,被录用的学位论文由CDFD、CMFD 编辑部向作者颁发学位论文发表证书,其著作权受法律保护。

由此可见,收录于CNKI 数据库的学位论文属于正式出版发表作品。

3 期刊论文和学位论文的关系

3.1 期刊论文整合发表为学位论文

关于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小论文是否可以整合为学位论文,以及重复率高是否属于自我抄袭的问题,基本争议不大。国内外学术界一致的做法是,小论文和大论文均属于研究生期间的工作成果,要求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小论文必须和大论文相关,有的高校还要求标注小论文和大论文章节的对应关系。这主要源于以下几点原因。

一是由于时效性。学位论文从开题到完成大多需要一两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而考虑创新的时效性,期间的研究成果需要及时发表,因此一旦具有阶段性成果,就需要写成期刊论文发表。这些阶段性发表的期刊论文可以说是学位论文完成的脉络,彰显了学位论文不同阶段的工作成果,具有内在逻辑性和连贯性。因此,其最终整合起来可以作为学位论文的一部分。

二是,从期刊论文整合为学位论文的必要性来看,期刊论文的受众是具有专业背景的人员,不需要详细介绍相关的基础理论,且由于篇幅所限,要求用最简洁的文字描述更多的成果,简化具体的计算过程和细节。而学位论文要求详细描述研究的背景、目的、意义,和已有研究的联系、研究的内在逻辑及结论等,内容更加全面,会补充期刊论文没有的具体流程及对研究成果的分析等,这使不具备专业知识的人通过阅读论文领会文章研究的整个过程,启发思想进行后续研究,这也是学位论文对社会的贡献之一。

三是,从著作权之一汇编权的角度来说,汇编权是著作权人就自己的作品进行收集、整理、增删、选择、组合、汇集编排的权利,因此先发期刊文章再整理成学位论文并发表也是有法可依的。

综上所述,将学位论文撰写期间的阶段性成果整理成小论文先发期刊,待阶段性成果累积到一定数量,足以支撑起一篇学位论文时,再将期刊论文处理、整合成学位论文是学界通行的做法,是毋庸置疑的。只是这里要考虑版权问题,学位论文如果后期电子出版的话,要和先发期刊论文的出版单位就重复内容的版权归属达成一致。

3.2 学位论文拆分为期刊论文

学位论文拆分的期刊论文在 CNKI 学术不端系统中的检测结果较高,大多数出版社以此为依据,认为论文涉嫌重复发表。而在一份CNKI 的《关于向中国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领取学位论文稿酬的通告》中提到:“杂志社对学位论文著作权的使用为非独家使用,学位论文在 CDFD、CMFD 出版后,仍可在纸质期刊、报纸、图书等媒体上再次出版发表”。此公告认同了学位论文的数据库出版属于正式出版,同时提出可以再次出版发表。

对此,笔者查阅了目前学术界如何界定重复发表。由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制定、已被 600 余种生物医学期刊采用的《生物医学期刊投稿的统一要求》指出:“许多刊物不接受大部分内容已有文章报道过的论文,或内容已在别处投稿或在已录用的其他文章中报道的论文,无论是印刷本还是电子媒体形式;不包括发表初步报告后再发表完整的报告,比如在专业会议上为同行展示的摘要、壁报;它也不影响刊物考虑发表已在科学会议上宣读过但并没有以会议汇编或类似形式全文发表或考虑发表的论文。”

可以看出,重复发表的界定主要考虑文章的主要内容是否已经公开发表、广泛传播,与纸质发表或是电子发表无关。据此可以推定,对于已经电子出版的学位论文,是不适宜在期刊再次刊发其析出论文的。同样可以认为,对于一些已经被数据库收录的会议论文,也是不可以再投稿期刊发表的。

4 结 语

在当今数字出版潮流下,文章分析认为学位论文被数据库收录后,受众范围广,应该认为是正式发表。因此,笔者建议,作者应该在学位论文写作期间及时将阶段性成果写成期刊文章发表,这样及时发表既保证了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又避免了后期重复发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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