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宜
最近十余年,在基础教育界,“同课异构”是个很时髦的词语,也是一个被倡导、被肯定的教学行为。
何谓“同课异构”?权威工具书还没有来得及收录这个词组。通行的定义大致是:相同的内容,不同教师根据自己对课标、学科、教材的理解,自行备课、上课。因教师的不同,课的结构、风格方法和策略就各不相同,此谓之“同课异构”。
我揆度,这个定义本身是没有褒贬的,并不意味着“同课异构”一定好,“同课异构”必然差。
同课异构的初衷是什么?显然不是为了“异”,而是为了多角度的探索,多层次的设计,多个人风格的保存。
其实,“同课异构”这个概念是值得推敲的。
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说“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假如较真的话,哪个课不是“异构”的?无论你是多么高明、严谨、甚至刻板的老师,不管系统性、逻辑性多么强的课程,都无法上出两节“同课同构”的课。何也?学生是千变万化、千姿百态的,他们不是被加工的标准件,不是实验室用以测试的物品;课堂是动态的,情景是生成的,无法胶柱鼓瑟地设计一种流程。因此,可以说,课堂原本就是“异构”的,甲班和乙班不可能相同,同样内容,去年上和今年上必然有别;不仅自己与别人不同,自己与自己也不会相同。天大的本事也不可能上出两节“同构”的课来。
此外,文理科也大不相同。
吴中豪先生认为,理科的“同课异构”,“构”的往往是教的“内容”,两个或更多的教师,教授同一个内容,如“一元二次方程判别式及根和系数关系”“摩尔浓度”“牛顿第一定律”,内容一样,教法各异;纵然同是文科的历史与地理,所构之课,同样也是内容:如“秦始皇统一六国”“北大西洋的洋流”。谁教也是同一个内容。
语文课程是个特例(外语似乎也如此),它的“课”是什么呢?通常人们会下意识地回答,就是课文啊!错!
文本本身不是教学内容,仅仅是教学手段和途径,或者说依托而已。所以,语文课的所谓“同课异构”与其他学科相比,更加名不副实。两位語文老师同时或先后上都德的《最后一课》,文本是“同”,但“课”则未必“同”——关键看他们两个上了什么样的语文课!
其实,以“教”为本,还是以“学”为本,这才是判断课堂成功与否的核心,是“讲堂”还是“学堂”,才是真假教育的分水岭,而不在于“同”还是“异”。
倘若是前者,那么,仍然是“计划经济”——课堂是个完成教案、转移知识的过程。它以传授知识为主要目的,以灌输为主要方法,以记忆为主要手段,以操练为主要技巧,师与生的位置依旧没有发生变化;倘若是后者,即使“同构”,又何罪之有? “异构”也有高下文野之分,“异构”,不是为了求新求异求怪,而是回归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