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在2008年次贷危机中,美国联邦政府对美国最大的保险公司美国国际集团(AIG)实施大规模破产救助,说明保险业也会发生系统风险。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发展的深入推进,我国保险业得到了空前发展,但也积累了很大的风险。传统的风险管理方式与当前市场情况不相适应问题越来越突出。保险业与金融市场的融合催生出新的保险资金投资风险,若不针对这些新的风险及时调整风险管理措施很可能威胁保险业的健康发展,甚至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关键词】 金融风险 保险业 风险管理
一、引言
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立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首;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金融业要优化结构,完善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体系。对保险业的要求是:“要促进保险业发挥长期稳健的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在这个定位中,中央将保险业的风险管理功能放在了首要位置。2008年的次贷危机中,美联储对美国最大的保险公司美国国际集团(AIG)实施大规模救助,该次金融危机显示,保险业风险已经发生新的变化:保险业在金融危機中开始扮演重要角色。在全球金融危机形成链中,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资金供给者和投资者,保险业购买了大量的次级抵押债券,成为次级债券的重要投资者之一;作为传统的抵押贷款保险提供者,保险公司在放贷机构放松贷款条件的前提下,仍然为信用程度和收入水平较低的贷款者提供按揭贷款保险,从而更加增强了放贷机构的信心;作为重要的信用担保机构,保险公司忽视潜在的巨大风险,为次级债券提供保险,从而在 ABS 和 CDO 等次级债衍生品华丽的包装上又贴上了“安全”的标志,这不仅大幅提高了次级债券的信用等级,而且大大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总之,在 2008 年的全球金融危机形成机制和利益关系链条中,保险公司不仅充当了次级债券的重要投资者,成为次贷市场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而且通过其提供的按揭贷款保险和信用违约掉期等产品,大大增强了市场和投资者的信心,成为金融危机形成机制中的重要一环,也为我国保险业的系统风险防范提供了深刻的案例启示。在中央如此重视系统风险防范的背景下,保险作为金融的重要子行业,为了不引起系统性金融风险,有效地识别保险行业潜在的系统风险,进而针对性地加强风险防控和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而且对于稳健发展保险业务,完善金融监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1]。
二、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状况
从1979年国内保险业务全面恢复算起,至今已近40年。保险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市场体系逐渐形成。市场主体从1家增加到224家,其中财产保险公司82家,人身保险公司90家,再保险公司11家,集团和控股保险公司12家,资产管理公司24家,互助保险公司5家;专业保险中介机构2612家,兼业保险代理机构3万余家。保费收入从1980年的4.6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3.7万亿元,年均增长率27.5%;保险资产从1980年的14.5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16.8万亿元,年均增长率28.8%。一路走来,风风火火。中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及其取得的非凡成就,不仅奠定了它在国内金融体系中的市场地位,而且引起了世界保险市场的关注目光[2]。但应该看到,我国保险业仍处于防范化解风险攻坚期、多年积累深层次矛盾释放期和保险发展模式转型阵痛期的“三期叠加”阶段,面临的风险形势依然错综复杂,尤其是近年来保险行业的乱象值得关注。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强化保险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市场乱象的通知》,官方公布了保险行业存在的八大乱象:一是虚假出资,资本不实;二是公司治理乱象;三是资金运用乱象,违规投资、激进投资;四是产品创新不规范,炒作概念和制造噱头,产品设计偏离保险本源,保障功能弱化;五是销售误导,销售管理行为违规;六是理赔难;七是违规套取费用;八是数据造假。上述保险市场乱、业务乱、人员乱的行业乱象,扰乱了保险市场正常发展秩序,甚至造成保险市场恶性竞争;也增加了金融市场波动对保险行业的影响,加剧了保险主体的偿付能力不足,严重损害了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在保险机构跨领域、跨行业、跨市场经营缺乏严格监管的情况下,少数保险公司发展模式激进,资产与负债严重错配,部分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内控制度不健全,一些保险机构盲目跨领域跨市场并购,个别保险资管产品多层嵌套,部分重点机构和细分领域的保险风险逐渐暴露,甚至可能引发重大经济金融风险。
三、我国保险市场的风险认知
(一)保险业风险与保险业的功能及其演变密切相关。
保险业是经营风险的行业,没有风险就没有保险。传统的保险业务是一种互助机制,组织机构形式基本上都是以相互制保险机构为主。因此,传统的保险业风险基本上都与所管理的风险相关,如产品定价过低、风险发生率超出预期等。现代保险业的内涵和范围大大扩展,传统的承保业务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很多新型保险业务,如债券保险、巨灾保险等。此外,资产业务规模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要。因此,保险业的风险也越来越复杂,影响也越来越大。从保险业的业务来看,现代保险业的风险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负债业务(承保业务)带来的风险,如债券保险业务等,二是资产业务带来的风险,如投资的损失等;三是资产业务与负债业务的不匹配带来的风险。
(二)我国保险业风险的潜在来源。
1.保险公司举牌可能引发潜在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加快,险资投限制有所解绑,投资范围不断拓宽,激进的保险公司利用发行保险产品获得的资金,频繁举牌上市公司股票。仅2015年一年,利用险资投资A股上市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的保险公司将近40家,被举牌上市公司至少有35家,涉及银行、房地产、能源等多个行业。这其中,中小保险公司是举牌上市公司的主力,举牌的资金来源主要为保费收入,尤其是万能险、分红险等保险理财产品保费收入。由于投连险、万能险等保险理财产品可以将80%以上的保费资金投资于股票,为了获取高于预定利率的收益,这些保险理财产品纷纷加大股票投资,险资一度被认为“门口的野蛮人”。
2.流动性风险
我国保险业的流动性风险主要由于短存续期理财型产品的退保和以往正常寿险产品的到期给付,与新产品接续不足叠加而成。激进型寿险公司面对监管压力,调整业务结构,在保费收入下降的同时,退保金却大幅增长,满期给付总量处于高位,现金流将面临严峻考验。根据2017年保监会[3]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流动性风险被列为首位,监管层要求保险公司从管理机制、市场监测、应急处置等方面,针对性地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也说明了流动性风险形势的严峻。
3.保险多元化经营可能引起的风险传导
近年来,我国保险公司多元化经营快速发展,保险业与其他金融业、房地产业之间的风险关联度增加,加剧了其他金融体系乃至房地产风险向保险业的风险传导。有一些大型保险机构业务规模大,市场跨度广、风险溢出效应明显,有的已经具备了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的特性,对这些大型保险机构的监管尤其重要。
其次,各路民营资本广泛参股控股保险机构。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至少有28家民营资本通过并购收购持股保险公司,规模比较大的有明天系、中植系、复星系等,这些民营资本在持股银行、证券、信托、期货等金融机构的同时,还控股参股保险机构。一时之间,保险牌照成为市场青睐的“香饽饽”,各路资本都想从中分得一杯羹,新设保险公司出资、增资主体混乱,保险与房地产、实体企业等的业务交叉性、风险关联性明显增强,市场乱象格外明显。在金融的各个子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通道打开之后,金融领域的其他风险极易传导影响到保险行业。在《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中,监管机构强调要“加强外部风险摸排和管理,切实防范外部传递性风险”,其中重点提到信用风险的爆发可能会造成保险公司债券投资的巨大损失,以及股市的大幅波动,金融市场的灰犀牛、黑天鹅事件也可能危及保险机构[4]。目前保险之外的金融子系统中的风险,如债市违约、银行坏账等风险均“极易传染”。各式各样的资管产品如各类债权、股权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加强了保险业与其他金融体系在资本、资金、产品等方面的联系,其他行业、市场的风险会通过股权控制、资金交易等渠道传导到保险业这个子市场。保险与其他金融行业的交叉业务,使传统金融风险在保险等金融机构之间传染的速度明显加大,扩大了风险的外溢效应,使保险业受到系统风险影响的概率和程度增加。
四、“保险乱象”的实质与根源
(一)“保险乱象”及其影响
中国保险市场的“保险乱象”并不是近来有之,其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表现类别。早期的“保险乱象”表现为公司外部的一种混乱,形式比较单一,主要是公司与公司之间的产品价格之战,企业与企业之间的队伍挖角之争等。眼下的“保险乱象”则是公司内部的一种混乱,表现形式相对复杂,后果影响相当严重,既有产品乱象,又有销售乱象;既有违规套费乱象,又有理赔乱象;既有资金运用乱象,又有数据造假乱象;既有股权投资乱象,又有公司治理乱象。这些“保险乱象”被人形容为长在保险市场主体上的一个“肿瘤”,对保险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5]。从历史经验来看,如果一个国家的“保险乱象”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理,不仅会导致保险市场的竞爭失序、经营失衡,而且会造成保险行业的群体失信、企业失败。如果说早期的价格之争、挖角之战等“保险乱象”还是一种难于避免的市场行为,那么当下的股权投资乱象、公司治理乱象和数据造假乱象等则是一种触碰底线的犯规行为,由此导致的严重后果,着实令人担忧。
1. 承保业务与投资业务匹配错位
保险经营本质上是一种负债经营,保险经营的核心是保持承保业务与投资业务之间的相对匹配,控制负债成本和提高资产收益是保险经营的内在要求。由于“保险乱象”的长期存在,保险经营的这种匹配发生错位,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期限错配。一方面是“长钱短用”。由于国内金融市场缺乏大量久期长的固定收益资产,导致寿险业整体上负债期限长于资产期限,仅久期在15年以上的资产,缺口就达5.4万亿元[6]。另一方面是“短钱长用”。部分公司为了扩大规模或应对满期给付及退保压力,大量销售实际期限较短、成本较高的高现价产品。为满足收益需求,所获取的保费往往投资于流动性较低的权益类或另类资产,蕴含着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二是收益率错配。保险资金具有逆周期性,市场平均投资收益率降低时,保费收入易,保险投资难。反之,则保险投资易,保费收入难。近年来,全行业保费持续快速增长,但高收益的优质资产越来越少。如果市场可投资产收益覆盖不了资金成本,保险公司将出现利差损失。如果产品实际利率达不到客户预期,保险公司将面临较大的退保压力,个别公司可能面临现金流不足的风险。
2. 保险供给与保险需求出现失衡
供给与需求的矛盾是市场经济中始终存在的一种基本矛盾。供给与需求的绝对平衡只是人们的一种主观愿望。没有供给与需求的矛盾,就没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供给与需求矛盾存在和运动的结果。就此而言,供给与需求矛盾的存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保险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作为市场经济组成部分的保险市场,不能不受到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支配和影响。保险供给与保险需求之间的矛盾,过去是、将来也是保险市场长期存在的一种现象[7]。中国的保险供给与保险需求矛盾的特殊性在于:
首先,保险供求的“双不足”,即保险供给不足,保险需求也不足。中国保险市场经营主体面临双重压力,既要增加供给,又要激发需求。相比之下,激发保险需求显得更为迫切。经济学界一个基本共识是“短期看需求,长期看供给”。过往的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引擎主要是增加保险供给,以此拉动保费收入总量的增加,实现保险规模的扩大。加之选择保险供给拉动发展的动机,不是为了满足社会的保险需求,而是为了扩大保险的市场规模,其结果是保险市场内部结构失衡,保险供给不足,保险需求也不足。
其次,保险发展的不平衡。保险发展不平衡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业务结构不平衡。人身保险市场上的健康、意外、养老等风险保障型、长期型的保险业务发展相对不足,2017年,长期寿险、意外保险、伤害保险的保费收入在人身保险业务中的比重仅为23.75%;补充型保险产品的保费收入在养老金业务中比重只有37.21%。财产保险市场上的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占比常年保持在70%以上,而那些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保险业务则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中国的企业财产保险的保费收入在财产保险业务中的比重仅为3.99%,责任保险仅为4.59%,农业保险仅为4.87%,信用保险仅为4.86%。二是区域结构不平衡,中西部地区保险业发展的程度明显落后于东部地区[8]。2017年东部地区的保费收入是2.1万亿元,占全国保费收入的比重达到57.73%,高于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总和。西部地区的土地面积占全国土地面积的比重为71%,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为28%,然而,其保费收入仅占全国保费收入的17.79%。三是保险市场要素不平衡,主要表现在集中度上。2017年,排在财产保险市场前两位的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在全部财险保费收入的比重高达53.62%;排在人身保险市场前五位的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在全部寿险保费收入的比重高达49.15%。理论上而言,如此之高的市场集中度对保险市场的正常发展是不利的[9]。
五、金融危机下中国保险风险管理对策
(一)资本金的有效管理
通过这次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获得这样一个教训,即在资本金管理中,金融机构一直非常重视安全性,对于在对金融机构进行引资识别的投资银行,主要基础为资本金,导致负债杠杆的不断上升。在最近几年中,美国部分保险公司均在对小型存贷机构进行收购,希望能够通过对银行进行购买,希望能够对自身身份进行有效转变,进而能够获取救助方案的资本几年援助[10]。实际上,对资本金进行管理,属于动态过程,不但要保证在既定负债水平下,有效匹配资本金的规模,保证资本金高质量的资产,而且在资产价值和负债不断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能够动态管理资本金,当资本缺少时,能够通过股权融资途径,以对资本进行及时增加,且能够对资本结构有效优化。对于当前我国的保险公司,因为我国政府对其制定了非常严格的监管规定,所以大大降低了资本金投资资产的风险,有效提高了资本金的安全。另外,因为我国保险行业无法得到稳定的资本回报,不能够获得较高的分红,同时资本的内源性增长存在非常多的约束性。针对本次金融危机,通过吸取教训,保险公司一定要对自身综合实力和偿付能力进行提高,不断提高资本金的管理水平。
(二)偿付能力的有效管理
资产负债管理的具体化,主要表现为偿付能力的有效管理。为能够有效管理偿付能力,不但要能够将法律规定作为主要依据,以科学计算认可资产,而且应将最低偿付能力计算值作为主要依据,以对负债规模进行有效控制,通过多种不同路径,对偿付能力进行加强管理。从有效管理资产角度来说,可以通过对资产收益率进行提高,对认可资产进行增加,以对偿付能力进行有效增强。从负债角度来说,可以通过对负债规模、负债结构进行有效控制,以对资本需求进行有效减少。此外,还能够在对资产负债情况不改变的情况下[11],通过对股本进行发行,或者通过股东不断进行增加投资,以对偿付能力进行提高。因此,有效管理偿付能力的根本途径,就是对资产管理进行强化、对负债结构进行优化。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采用债券或者股权来进行融资时,不但可能会出现增加融资成本的风险,而且还可能会因出现压缩、冻结信贷现象而影响融资顺利实现的风险。
(三)再保险的有效管理
通过有效管理再保险,能够促使风险的转嫁,有助于保险企业承保能力的提高。因为在保险责任、保费收入二者之间,保险产品起着杠杆的作用,使得个别险种的保单或者个别大额保单并未安排分保,由此可见,保险公司一大极具杀伤力的致命武器,就是保险产品。如果再保险的偿付能力不够高,同样会严重危害分保人。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再保险人和全球保险人在财务方面的分化是非常显著的,因此对再保险人的资质选择是非常重要的。
(四)对资产负债进行有效管理
资产负债表的危机是当前金融危机在保险企业中的主要反应,第一,负债比例偏高,表外负债引发的风险;第二,資产流动性和资产总量的风险。针对国外金融机构所遭受的经济损失,部分是由有毒资产导致的,有毒资产的价格不但会发生下跌现象,而且很多资产缺少市场流动性和市场报价。在负债方面,在应对危机中,金融机构表现得非常脆弱,其重要原因就是高负债比例。不过对保险机构来说,表外负债引发的风险是最为主要的。所以,保险公司在管理风险过程中,有效管理资产负债表是极为重要的。通过有效管理资产负债,不但能够有效匹配资产负债,而且能够使股东获得更多的价值。因此作为保险企业,第一,要对资产管理水平进行提高,保证能够有效匹配负债期限和资产。另外,还应对配置资产的质量进行有效提高,有效避免出现有毒资产。第二,一定要对负债管理水平进行优化,能够使偿债能力和负债规模互相适应,对表内互融负债进行严格控制。
(五)有效管理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
因为大多数收益和风险都是由保险企业资产配置决定的,合理的资产配置能够有效防范市场风险,之所以很多金融机构会发生偿付能力危机,主要原因就是没有合理配置资产。随着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不断继续深化,继市场风险后出现的又一个矛盾,就是信用风险。随着信用风险的不断上升,极有可能是金融危机爆发的一大重要导火线。针对纯信用产品的投资,目前我国保险企业是受约束的。随着经济的不断下行,人们越来越关注相关产品涉及到的信用风险。目前,全球金融危机仍处于继续深化环节,所以一定要深入分析信用风险,这样才能够有效提高保险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安全。保险企业是一种对风险进行管理的行业。针对负债业务,保险企业是风险的主要承担者,因此,保险企业的资产业务是无法对过高风险进行有效承担的,资产负债表不会产生偏高的杠杆率,在保险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应始终对风险管理水平进行提高,对其给予高度重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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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张振宇(1993.01.02)男,汉族,河南驻马店人,单位:云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金融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