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 沈阳 110003)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2月印发《辽宁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面实施河长制,其中明确提出建立河长制工作管理平台,并实施信息共享。2018年2月,辽宁省河长制办公室印发《辽宁省河长制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关于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和技术指南的通知》,要求各市河长制办公室加快推进和规范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并明确长远目标为实施社会化“共享开发”,实现“三端服务”功能(PC端、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打造智慧水利窗口;当前目标立足“PC端”,初步实现省市县乡之间的“上下联通”和同级政府河长制有关部门之间的“横向互联”。为推动阜新市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需结合辽宁省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顶层设计要求,联系阜新市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地定制化开发,为阜新市河长制各项工作提供支撑和服务。
阜新市位于辽宁省西北部,地处东北和环渤海地区的中心地带、辽西蒙东地区的地理中心,现有流域面积5km2以上的河流313条,大中小型水库48座。按照河流对地区经济社会和群众生产生活影响程度,拟定40条河流作为“十三五”期间治理保护重点(辽、凌河流域各占20条),包括27处水功能区所在河流和2处水源保护地涉及河流。
依照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顶层设计要求,遵循“需求导向、功能实用,统分结合、各有侧重,整合共享、充分利用,方便实用、确保安全”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水利信息化资源,并根据系统建设实际需要,完善软硬件环境,整合共享相关业务信息系统成果,建设统分结合、各有侧重、上下联通的业务应用系统,形成“一个中心、一个专网、一张图(与省系统一致)、三种展现形式(PC、APP、公众号)”的阜新市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阜新市河长制管理范围全覆盖、工作过程全监管、业务信息全支撑等功能,为河长制工作提供全要素、全方位、全流程的信息化服务保障。
通过河长制信息化管理,力争到2020年,阜新市主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消除辽河流域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劣于Ⅴ类),养息牧河、柳河和绕阳河水质稳定达到Ⅳ类水质标准;牤牛河水质稳定保持Ⅲ类水质标准,细河稳定达到不劣于Ⅴ类水质标准;全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优良比例达到100%;全市地下水质量不再下降。全市所辖辽河、凌河水系河湖水生态系统功能显著恢复,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系统呈良性循环趋势。有效解决向河道倾倒垃圾、违规占河、乱采盗挖等问题,河道生态环境明显趋好。
通过对河长制工作的需求分析,在现有的水文、水质、视频监测(控)等前端数据采集系统基础上,对重点排污口、河道采砂重点保护区、垃圾清理重点河段等进行补充监测(针对采集系统已有和补充的监测站点,并通过横向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方式,满足河长制信息化工作对动态实时监测信息的需求)。同时,系统平台满足市、县、乡各级河长、河段长和河道巡查员巡查、上报的信息实时上传、汇总与统计分析等功能;实现前端感知数据信息实时采集、传输与共享。
网络建设包含“市、县、乡”网络、市直部门互联互通网络和终端通信网络建设三方面内容。其建设过程中需充分考虑与省级系统网络信息上传、下达和实时共享功能的实现。可以借助辽宁省水利信息骨干网为中心网络,通过VPN或移动网络(4G)进行扩充和延伸到乡级进行构建;终端(监测站终端设备)通信网络建设采用行业数据、行业管理的原则,在原系统通信网络的基础上进行补充构建;市直部门互联互通网络建设需要在市河长办的协调下,调研后进行制定,同时确保与省级网络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此外,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全省统一的政务网进行部署。
利用现有数据资源,整合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指挥、水政执法、工程调度管理、水土保持、水事热线等相关水利业务应用[1],在共享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数据,积极利用卫星遥感等监测信息基础上,构建阜新市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资源体系,为系统建设和相关业务协同提供全面数据支撑。以水利数据为主,通过整理市水利普查、河流健康评价和水利自绘图等数据信息,并收集河长名录、河流名录、一河一策、考核评价等河长制初步工作成果数据,满足河长制信息化平台基本查询、检索和工作进展跟踪统计的数据需求。同时,采用面向对象的统一的水利数据模型对基础、业务和行政等数据进行整合[2],实现水利数据空间、属性、关系和元数据的一体化管理,统一对象代码,统一数据字典,为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应用提供规范、权威和高效的数据支撑。
数据库系统主要包括实时数据库、基础数据库、业务数据库、空间数据库和多媒体数据库[3],数据库系统总体结构见图1。在“水利一张图”基础上,建设包括河流、水库、河长、库长、河长办、工作方案和制度、“一河一策”等信息在内的基础信息数据库,以及包括巡河管理、考核评估、执法监督、日常管理等信息在内的动态数据库。通过全省统一的系统数据库表结构和标识符、数据访问与服务共享技术等规范要求,在基础数据与国家、省数据保持一致的前提下,确保阜新市数据建设与省、国家数据库进行无缝对接,实现数据信息的实时链接与共享。
图1 数据库系统总体结构示意图
2.5.1 建设思路
河长制业务系统包括电脑PC端、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三种形式,实现“三端服务”。以服务河长,服务河长制及其六项主要任务和四项保障措施落实为宗旨,关注主要业务,加强业务协同,按照以下原则开展建设:
a.河长制管理业务应用应围绕河长及其工作范围和实际需要开展工作,重点关注河长制管理主要业务,避免将其他业务应用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造成系统过于复杂和庞大。
b.河长制管理业务应用主要开展信息管理、信息服务、巡河管理、事件处理、抽查督导、考核评估、展示发布、移动服务等。
c.河长制管理业务应用开发按照面向对象服务体系结构,将河长制管理主要业务开发形成服务组件,在应用支撑服务基础上,完成业务应用。
d.为确保省、市信息的互联互通和数据信息实时共享,需要与省级系统框架协调一致,全面对接,又要满足本地区河长制湖长制管理、考核工作需要。
2.5.2 PC端建设
以河长、河长办工作人员等为对象,围绕阜新市河长制工作实际需求,基于基础信息、动态监测和空间信息等数据库,借助通信网络,开发部署河长制管理业务应用系统,系统在“水利一张图”基础上,开发包括信息管理、信息服务、巡河管理、事件处理、抽查督导、考核评估、展示发布和移动平台等功能模块,实现河长制工作成果的查询、展示、考核、监督、管理等功能(功能框架见图2),达到管理范围全覆盖、工作过程全监管、业务信息全支撑的目标,为河长制工作提供全方位信息化服务。
2.5.3 手机APP
移动APP是为河长、河长办工作人员及巡查人员提供移动办公环境的系统。支持各级河长在移动终端上进行相关信息查询、业务处理等,为各级河长、巡河员巡查河库提供工具,并实现与PC端、水利业务应用门户提供信息推送等功能。根据不同用户需求和权限,开发移动河长APP、巡查员APP、公众APP三个移动客户端,方便各类用户参与到河长制工作中。同时,考虑到手机操作系统的不同,设计Android和iOS两款供用户选择。
2.5.4 微信公众号
微信作为一种新型的即时通信工具,具有主动性高、针对性强、信息传达快的优势[4]。建立河长制微信,主要围绕治水动态、河道信息、意见建议、公众投诉等主题内容开发,增加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提高了监督的直观性和有效性,同时加快了河长办处理问题的速度,是河道信息发布、河道管护监督、工作成效展示、热点问题回应的一个良好互动系统。
图2 系统功能框架
在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资源基础上,对网络、计算、存储等基础设施进行完善;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完善系统安全体系[5],严格用户认证和授权管理。
根据国家、辽宁省已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阜新市工作实际,系统建设在省级系统平台框架下按年度实施、逐步完善的思路进行。
一期工作任务重点为基础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数据库建设和PC端系统开发。在实现河长制核心业务支撑功能的基础上,以全省“水利一张图”为基础,首先进行河长制组织机构体系和河流、河长等基础数据的录入与查询等相关功能模块的开发,实现相关的信息管理、展示发布、信息服务等功能(与省系统互联互通、上传下达)。然后,在上述功能实现基础上,重点完善数据库建设工作,初步实现巡查管理、考核评估等功能。
二期工作任务重点为确定市级河长制相关单位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建设技术路线;实现河长制信息化考核评估、巡河管理、事件处理、移动平台等功能;建立河道信息化巡查管理和社会公众参与的监督机制。
阜新市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将有效提高水资源管理、水环境治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建设“一个资源整合中心数据库、一专网、一张图、三种系统形式”的“全面感知、广泛互联、深度融合、业务协同、决策科学、服务主动”的河长制信息系统,具备河湖信息全覆盖、过程全监管、成果全发布的河湖管理新模式,对阜新市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建设节水型社会、改善水质状况、促进水环境发展、实现水生态修复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