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苍溪县纪委监委派驻部门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规则》)出台后,既从体制上理顺关系,又在监督检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等方面作出规定,为派驻部门纪检监察组划出履职轨道。
《规则》从履行主体责任、权力风险防控、履行岗位职责清单、廉洁从政从业等方面建立“四张清单”;从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防控“一把手”权力任性、督促普通干部工作履职尽责等方面,细化了近20项指标,明确指出采取会议监督、督查监督、提醒监督3种监督方式,实现监督全覆盖、常态化。今年以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开展各种监督检查超过200多次。同时,《规则》还注重从源头上拧紧“监督阀门”。派驻纪检监察组发现驻在部门存在重大风险需立即纠正整改的事项,可根据需要提请县纪委监委发送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两书”,督促其整改清零問题,又扎密“制度笼子”。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共向6个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7份,提出监察建议26条,治理党员干部作风不实、重大项目风险防控等突出问题20多个,督促相关部门完善相关制度10余种。(苍溪县纪委 邹建平 阳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