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构建和谐的家校关系、形成合作共育的格局,是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根本保障,也是我国教育的基本理念。2012年教育部颁布了《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指出了家长委员会功能、组建方法、职责、重点工作,保障措施等,为学校构建良好家校关系、形成合作共育提供指导意见。
近年来,在妇联、教育等部门的推动和支持下,一些地方的中小学通过家长委员会动员组织家长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工作,学校不断创新手段给予家庭教育有益指导,取得了积极成效。随着信息技术的深入发展,传统的教育方式也正面临深刻变革。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单一化、封闭式的教育,将被更为开放、更为豐富的学习方式取代。在这样的大趋势下,家庭、学校、社区携手前行的家校合作共育机制,也将成为未来教育的一种常态。
本期,我们聚焦家校共育的话题,以期给各地家校工作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