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鹏 夏楚瑜
(1.浙江工业大学 经济学院,杭州 310011;2.浙江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杭州 310058)
全球价值链(global value chain,GVC)的出现改变了近几十年来的生产和贸易格局。如今的生产过程分裂成不同环节,进入多个国家的多个部门当中。并且随着产品的生产链逐渐被分解,中间品贸易规模迅速扩张。但是这种新的生产和贸易方式不仅会使得传统的贸易统计失真,各个国家和地区参与价值链的实际情况也难以直观体现。Koopman等(2014)指出,在某些领域,中国和美国可能有类似数量的增加值出口。但是对于中国来说,增加值出口可能主要以在出口的最终产品中使用外国零部件如外国产品设计或机械的形式出现。对于美国来说,增加值出口可能主要以国内增加值的形式出现,且最终返回并在美国国内消费(例如苹果公司在海外生产但在美国市场销售的最终苹果产品中使用的产品设计)。那么在此环境下,嵌入全球价值链的利弊究竟如何权衡?本文应用world input output database(WIOD)的投入产出表测算2000—2014年我国47个行业的全球价值链参与指数,然后在此基础上考察嵌入全球价值链对我国收入水平的影响,为政策建议提供支持。
首先,关于测度各个国家和地区参与价值链的地位、利益分配和经济效应的计算方法,一类学者利用投入产出表(I-O Table)开展了对嵌入全球价值链的研究。起先Hummels等(1999)提出垂直专业化(vertical specialization,VS)的测算方法,但是该方法的前提假设过于严苛,计算结果也被认为严重高估了我国出口产品的国内附加值率(domestic value added rate,DVAR)。由此Antras等(2012,2013,2018)以及Wang等(2016)分别基于非竞争型投入-产出表计算平均生产长度、参与程度和生产网络的相对上游位置等一系列指数,描绘了跨国生产分享模式在不同国家相应时间内的演变。同时,另一类的研究主要是基于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和海关贸易数据匹配形成的微观数据所测算的我国出口产品的国内附加值率DVAR和国外附加值率(foreign value added rate,FVAR)。
其次,已有文献表明,发达国家的跨国企业垄断了行业主要资本和技术,掌握着研发、设计、品牌、营销等高门槛、高利润的生产环节(Kaplinsky,2000),同时获得了价值链分工带来的分工利益和贸易利益的双重利益,成为了全球价值链当中的最大受益者。而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只能仰赖于劳动力和自然资源等优势,出口低成本优势的技术成熟型或劳动密集型产品,往往只获得分工利益(曹明福等,2005;吕越等,2017)。并且一旦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向价值链的更高环节迈进,容易受到发达国家的控制和阻击,倾向于被牢牢“俘获”“锁定”在价值链中的低端环节,最终造成两种类型的国家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中获得的利润分配完全不对等(Gibbon等,2008;Gereffi等,2005)。
再次,针对中国的研究表明,嵌入全球价值链对中国的经济增长起到了一些正面作用,高质量的中间品进口提升了我国出口产品的质量(裴长洪,2011;许家云等,2017)。且中国出口产品的DVAR自2000年以来持续上升,进而显著促进了中国出口企业工资水平的提高,主要体现在港澳台地区资本和国外资本的企业(张杰等,2013;Kee等,2015;陈继勇等,2016)。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中国目前还处于全球价值链的低端加工、组装环节。低技术劳动力仍是中国制造业的主体。张杰等(2017)和诸竹君等(2018)从进口的角度考察嵌入全球价值链对我国企业生产活动的影响时,认为进口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我国本土企业的创新行为,且进口中间品质量愈高对出口产品DVAR的抑制作用愈明显,验证了中国企业遭受全球价值链“俘获效应”“低端锁定”的假说。并且大量进口中间产品不仅阻碍了我国本土企业的创新,同时替代了高技术技能劳动力,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扭曲国内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的报酬。甚至在“低端锁定”这一困境尚未彻底解决的情况下,中国的低技术劳动力成本优势不再,要面临国际劳动力市场上廉价劳动力的激烈竞争,在相应环节出现“挤出效应”(王磊等,2017)。总的来看,当下嵌入全球价值链的方式对我国长远的影响似乎并不乐观。加上我国现处于的国内劳动力成本不断上涨、国外贸易保护主义不断抬头的“内忧外患”之局面,针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就显得格外重要。
基于我国嵌入全球价值链可能陷入“低端锁定”困境的猜想,验证全球价值链参与度指数对我国收入水平的阶段性影响特征,本文设置计量模型如下:
lnwjt=β1GVC_Pjt+β2GVC2_Pjt+β3Zjt+φ1+φ2+ε
(1)
其中:lnwjt表示j企业在t年时的工资;GVC_Pjt表示j企业在t年时的全球价值链参与指数;GVC2_Pjt表示GVC_Pjt的平方项;Zjt表示其他控制变量,包括企业资本lnKjt、企业总收入lnAIjt、企业利润率lnPRjt;φ1和φ2分别表示年份的固定效应和行业的固定效应;ε为残差项。
参考Wang等(2016)对最终产品生产的解构和对全球价值链参与指数的定义方法,将总产出分解成3大部分,分别为国内附加值被国内市场直接消费的部分(Y_D);国内附加值被最终产品出口所吸收的部分(Y_RT);国内和国外增加值被进口中间品所吸收的部分(Y_GVC)。总产出的分解式可以表示为
(2)
同时定义全球价值链参与指数(GVC_P)为所考察对象部门的总增加值(劳动力和资本)投入于国际生产分工的部分,即国内和国外附加值被进口中间品吸收的部分占总产出的比率:
(3)
最终利用上述式(3)和2000—2014年WIOD投入产出数据计算得到中国各行业全球价值链参与度指数。
被解释变量收入水平lnwjt采用上市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应付员工薪酬项;企业资本lnKjt,采用上市公司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项;企业总收入lnAIjt,采用上市公司利润表营业总收入项,以代表企业的规模;企业利润率lnRPjt,采用上市公司利润表营业总收入项减去总成本再除以总收入,以代表企业的盈利能力。上述被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均由国泰安数据库提供的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与公司基本信息年度表按股票代码匹配所得。
表1汇报了基准的回归结果。其中,1~3列为普通最小二乘(ordinary least square,OLS)的结果,4~6列则同时控制了年份的固定效应和行业的固定效应。
表1 基准回归结果
注:***表示1%显著水平;**表示5%显著水平;表示10%显著水平。括号内汇报了t统计量
通过观察表3可以发现:1.我国全球价值链参与指数对不同行业收入水平的影响总体显著为正,可是加入GVC_Pjt的平方项之后,该项的系数显著为负。这说明嵌入全球价值链对我国收入水平的影响确实存在倒“U”型关系,应当警惕陷入“低端锁定”的困境。2.结合本文测算所得的全球价值链参与度指数可知,在参与全球化生产分工的初始阶段,我国的GVC_P不断上升并显著促进了收入水平的提升。而后GVC_P对收入水平的影响表现为负,但是其数值开始下降。这表明虽然我国总产出中的国外附加值率在降低,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的国内附加值率在提升,侧面反映了我国参与全球价值链的方式有所改善,在价值链当中的地位有所提升。值得注意的是,本文所设置的全球价值链参与度指数,是总产出中部分的国内附加值与国外附加值之和的比例,相较于单以国外附加值率代表嵌入全球价值链程度来说更为合理。3.加入企业资本lnKjt、规模lnAIjt、盈利能力lnPRjt作为控制变量后发现,企业资本和规模都能有效促进收入水平的提升,但是盈利能力对收入水平的作用表现为负,同时系数非常小,即企业的盈利能力对收入水平作用很小。造成该现象的原因可能有以下2点:我国上市公司大规模、高负债的运营模式对收入水平的提升作用十分有限;企业的转移支付没有做好,劳动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过低。
3.2.1内生性问题分析
由于OLS的方法依赖较强的前提假设,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且考虑到“某企业的全球价值链参与指数等同于其所在行业的全球价值链参与指数”这一假设可能存在测量值与真实值之间的误差所导致的内生性问题。经过Hausman检验,结果显示P值通过1%的显著性检验,拒绝原假设,存在内生性的问题。故采用广义矩估计(GMM)的方法,并采用GVC_Pit的滞后一期作为其工具变量进行稳健性分析,得到回归结果见表2。同样,1~3列汇报了OLS的结果,4~6列同时控制了年份的固定效应和行业的固定效应。由表4可知,回归结果总体仍然支持上述结论。但是第5列的汇报结果显示,控制了年份和行业的固定效应后,GVC_P对收入的影响不显著为负,这可能是由其非线性影响所导致的。
表2 测量误差的稳健性检验
注:***表示1%显著水平;**表示5%显著水平;表示10%显著水平。括号内汇报了z统计量
3.2.2倒“U”关系再验证
基于上述对嵌入全球价值链对我国收入水平影响呈现非线性关系的论证,借鉴Hansen的面板门槛模型对其中关系进行再次检验,设置面板门槛模型如下:
lnwjt=β1GVC_Pjt(GVC_Pjt<γ)+β2GVC2_Pjt(GVC_Pjt>γ)+ lnKjt+ lnAIjt+lnPRjt+μ
(4)
其中:被解释变量任为工资lnwjt;解释变量和门槛变量为全球价值链参与度指数GVC_Pjt;控制变量为企业资本 lnKjt、规模lnAIjt、盈利能力lnPRjt;μ为残差项;γ为门槛值。首先进行门槛效应和门槛数量检验,生成结果见表3。由表3可知,公式(4)在单门槛效应检验下显著,初步判断具有门槛效应。继续考虑双门槛效应,F统计量没有通过10%水平的显著性检验,故认为存在一个门槛值。在模型形式检验的基础上,对不同的门槛值进行回归,并通过最小化残差平方和得到门槛的估计值γ为0.0462。LR统计量如图2所示,其值明显小于临界值7.35。故本文所得的门槛估计值真实有效,验证了全球价值链参与度指数对我国收入水平的阶段性影响。
表3 模型形式检验
注:Bootstrap次数300,***表示1%显著水平;**表示5%显著水平;表示10%显著水平
图1 全球价值参与度指数的单门槛值
3.2.3基于行业技术水平的分析
按照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分类,将所有行业分成高技术和中低技术两个子样本,同样利用GMM方法进行回归分析,得到结果见表4。观察表4可知:1.在高技术行业领域,GVC_Pjt对收入的影响表现为负的不显著,加入二次项后其结果也不显著。结合对全球价值链参与度指数的定义,该表现的原因可能是由FVAR占GVC_P过高导致的。这也进一步反映出,在高技术领域我国的国产化水平不高,不利于收入水平的提升。2.在中低技术行业领域,GVC_P对收入水平的影响表现仍然为倒“U”型关系。这说明嵌入全球价值链对我国收入水平的提升作用主要集中于中低技术领域。上述结论也反映出我国陷入“低端锁定”的困境。
表4 分高技术、中低技术子样本回归结果
注:***表示1%显著水平;**表示5%显著水平;表示10%显著水平。括号内汇报了z统计量
在生产和贸易全球化的背景下,积极嵌入全球价值链确实对我国的收入水平产生了重大影响。本文研究计算了2000—2014年我国不同行业的全球价值链参与指数,并将之与不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各项参数数据对比,实证检验了嵌入全球价值链对收入水平的影响。得到以下结论:第一,嵌入全球价值链对我国收入水平的影响总体为正,但存在阶段性特征,具体表现为倒“U”型关系。在初始阶段嵌入全球价值链确实能显著提升收入,但是在后一阶段,对收入的影响表现为负。这表明我国应当警惕陷入“低端锁定”的困境。第二,虽然我国全球价值链参与度在下降,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参与国际生产分工量的减少,而是生产分工的自主性在提高,嵌入价值链的方式有所改善,同时这种提高显著提升了不同行业人群的收入水平。第三,嵌入全球价值链对我国收入水平的提升作用主要集中于中低技术领域,高技术领域则表现为不显著。这说明在高技术领域我国的国产化水平不高,从事生产分工的环节并不利于收入水平的提升。
从中我们可以得到启示:第一,继续提高我国在全球生产分工中的自主性。虽然样本统计中历年以来我国参与全球价值链程度就数值而言与发达国家及地区相当,且生产产品的国内附加值率在提高,但收入水平仍然与国外发达经济体有不小的差距。只有通过不断国产化生产过程,掌握价值链生产环节中的核心技术,企业才能在价值链当中创造更多的价值,谋得更高的利润,老百姓的收入水平才能因此而提升。第二,继续扩大开放,但注重引入高质量的FDI,提升技术水平。依赖于我国庞大的消费市场,继续扩大开放不仅是要集中于扩大开放的广度或者说是参与全球价值链的程度,更要注重扩大开放的深度即参与全球价值链的方式和质量。吸引高新技术的投资,特别注重于高技术行业的投资能有效促进收入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