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砚
随着征信制度的逐渐完善,一些长期恶意拖欠债务的老赖被列入失信人名单,被限制高消费,这显然大快人心,也体现法律的公正与权威。但同时,一些破产小微企业主也因为欠债和经营异常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统计显示,中国目前自主创业者人数突破一亿人。一亿多人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东风自主创业,在经济下行背景下,已经产生创业失败者,以至于一段时间以来注销公司成为热门生意。
截至2019年中,全国的失信人口已经达到了1300多万,这其中有一部分是创业失败者和“因商致贫”者。他们不是不主动履行法律文书,而是因为经营不善、创业失败,无法偿还债务。还有一些是因为公司经营异常、被吊销营业执照而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民营企业是我国经济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小微企业主为社会解决了相当比例的就业,为国家的经济繁荣做出了贡献。但是,当创业失败到来时,他们承受着事业、家庭、社会乃至催收机构的多重压力。
从被列入失信人那一刻起,创业失败者翻身的难度又增加了。创业失败者的失信群体越来越多,比例在逐年上涨,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法院的失信人名单,俗称“老赖”,是指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而不执行的、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情况下建立的名单。随着失信黑名单应用范围越来越广,不能搭乘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等措施的推出,以及地方不断加大对于失信黑名单的曝光力度,使得黑名单对失信人更具有震慑力。
从天使空间多年的初创企业孵化经历来观察,很多小微企业倒闭的原因就是因为资金链问题,借了高利贷、拆借、网贷,也有些是抽贷,加上同行业的恶性竞争,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到最后承受不了,被迫倒闭关门,欠下巨额债务,被平台或金融贷款公司起诉,不能如期还款,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面对社会上庞大的“失信被执行人”这个群体,我们要区别对待老赖与创业失败者,不能一刀切。对于真正有钱不还,逃避执行、匿藏财产的“失信被执行人”,坚决入刑重判,没有什么可商量的。对于创业失败者要区别对待,他们只是暂时无力履行法律文书,暂时无力还债,这并不代表他们不能重新站起来。
想要创业,必然意味着更高程度的不确定性和更大的失败可能;对于那些处于风险程度最高的创业一线、资源并不算丰富的年轻创业者来说,尽管他们未必有主观恶意,但依然很容易就陷入了失信的旋涡中。这个时候,进入失信黑名单、出行受到限制,只会雪上加霜,使得他们难以探寻自救的机会,导致恶性循环。
对于创业者群体,鼓励创新、容许失败、宽容失败,应成为社会主流意识。对于创业失败者“失信被执行人”,一定要给他们发展的空间,他们的失败经历,就是财富,就是社会的无形资产。同时应区别于老赖,谨慎将创业失败者列入失信人名单。
全国人大代表沈志强一直在关注年轻人创业失败后上了“失信黑名单”的问题。他看到,很多年轻人都参与“双创”,一旦因创业失败而进入“失信黑名单”就无法自救。他建议,要考虑能否帮助这些创业失败的人、尤其是年轻人,对其放开高铁、飞机两项出行限制,以便“让他出去找资源进行自救”。
从法律上讲,根据国家最高法院规定,失信被执行人经法院两次确认,确实无财产可执行的,可以从黑名单删除。另外个人破产法或将试点,个人破产法制度的出台并不是充当老赖的保护伞,而是给予背负债务无力偿还者一次重生的机会。
这体现了法律对创业失败者的保护,也希望更多的创业失败者能够早日回归正常、东山再起,毕竟马云、史玉柱他们也都是这样过来的。
这体现了法律对创业失败者的保护,也希望更多的创业失败者能够早日回归正常、东山再起,毕竟马云、史玉柱他们也都是这样过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