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编辑部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共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4030 万套,惠及了一亿多的住房困难群众。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和使命。
1994年至2007年,全国共建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1000 多万套。自2008年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来,到2018年底,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合计开工约7000 万套,约2 亿困难群众圆了“安居梦”,改善了住房条件,增强了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从1949 到2019,这70年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新中国成立之初的8.3 平方米,增长为2018年底的39 平方米,中国住房建设的加速度,创造了前所未有的人间奇迹。
公租房“兜底”保障,成为社会的安全网、稳定器。截至2018年底,3700多万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还有累计近2200 万困难群众领取了公租房租赁补贴。
经济适用住房等配售型保障房建设,为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拉动住房消费、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8年底,通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配售型保障房,5000 多万买不起商品住房、又有一定支付能力的城镇中低收入群众有了合适住房,实现了稳定居住。
棚户区改造这项“暖心工程”有效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2013年至2018年,全国累计改造各类棚户区3271 万套,7000 多万居民“出棚进楼”,改善居住条件,共享发展红利。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一间间保障性住房,就像一艘满载着千万人安居梦想的巨轮,沐浴着党和政府的温暖阳光,向着更加美好的彼岸一往无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