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不到两个月,大勇就向小美求婚了。周围的朋友都很惊讶,小美也觉得有点仓促,她从来没想过自己会“闪婚”。可大勇各方面条件都不错,对她也一往情深,应该就是那个能携手白头的人,于是,小美答应了大勇的求婚。
婚礼在即,大勇突然向小美提出:为了保证他们的婚姻长长久久,两人先立个协议,婚后无论哪一方先提出离婚,都要无条件赔偿对方10万元。
小美认为大勇的话有道理,“闪婚”最怕的就是“闪离”,签了这个协议,婚姻会更加稳定,反正自己应该不会先提离婚的。就这样,小美痛快地在协议上签了字。
婚后,小美才发现大勇的另一面。大勇好吃懒做,是个典型的“啃老族”。更让小美郁闷的是,大勇疑心很重,只要小美出门不带他,大勇就找茬跟她吵架。天长日久,小美觉得两人的感情已经被消磨殆尽。在一次激烈的争吵之后,小美鼓起勇气向大勇提出离婚。没想到大勇马上拿出“闪婚协议”,对小美说:“你忘了这份协议吗?想离婚可以,但必须按照协议赔钱!”
小美傻眼了,她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只好和大勇凑合着过下去。
“闪婚协议”成了大勇的“护身符”,他每天花天酒地,却不许小美干涉,小美一提离婚,大勇就会拿出那份协议。
无奈之下,小美只能找律师咨询,自己如果提出离婚,一定要按协议赔钱吗?
律师告诉小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而她和大勇签订的“一方提出离婚,必须向另一方无条件赔偿10万元”的协议,实质上是为离婚设置了障碍,违反了离婚自由的原则,所以是无效的。小美只要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就有权提出离婚,不需要承担这10万元赔偿。
律师还提醒小美,夫妻双方为了避免婚后不必要的纠纷,可以订立婚前协议,但不得约束任何一方的正当权益,否则会影响其法律效力。委托律师草拟或到公证处进行协议公证,是更为科学稳妥的办法。
知道了这些,小美马上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准予小美和大勇无条件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