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执纪??抓好作风建设

2019-10-21 06:53夏惠文
青年生活 2019年18期
关键词:党纪执纪作风

夏惠文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驰而不息的纠正“四风”问题对于党的形象,对于干部的作风建设,对于密切干群关系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纠正“四风”不松懈,注重突出节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促使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党风政风也得到有效好转。

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四风”问题根深蒂固,并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因此,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纠正“四风”问题不是一蹴而就的。在2017年12月,党的十九大刚刚闭幕,习近平总书记就新华社一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的文章作出指示的。他指出,文章反映的情况,看似新表现,实则老问题,再次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所以,纠正四风问题必须要有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决心和信心,不断把监督执纪的工作做得更加严密,更加深入,更加持久,让广大党员和干部看到我们党反“四风”的雷霆之势不减,力度尺度不松,才能打赢作风建设的攻坚战。

一、坚持开展巡视巡察,强化监督执纪力度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指出,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应当推动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使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巡视巡察的重点是党的建设、党的领导、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的情况。

作为基层企业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在狠反“四风”的过程中,要深入开展巡察工作,把巡察作为强化党的领导,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力武器,全面为党组织的各项工作会诊把脉。尤其是要为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廉洁自律情况存在的问题把准脉络,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并督促整改。对巡察中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能够及时处解决的问题,要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处理意见,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要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或政法机关处理,形成震慑“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

尤其是目前,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出现了“四风”变异问题和打擦边球的问题,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并不一定体现在腐败问题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者慢作为、推诿扯皮都是“四风”问题的一种表现。在开展巡察过程中对此类问题也要有所重视,并及时对一些具体表現及时指出,以便被巡察单位及时整改。

党的十八大以来,事实证明,深入基层企业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对强化党的建设,加强党的领导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切实保证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根和魂”的具体落实,在国有企业形成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强大氛围,“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巡视巡察的利剑作用也得到不断巩固和发挥。

二、科学运用好“四种形态”,形成纠正“四风”的常态化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党内监督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纠正四风,做到监督执纪严紧硬,就必须强化“四种形态”的运用,并形成常态化,抓长、抓早、抓细、抓实。特别是纪检监察部门在监督执纪的过程中,要打破“面子关”,突破“人情关”,攻克“老好人关”,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就要及时谈话提醒。但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发现存在的苗头性或者倾向性的问题,因为碍于面子,或者觉得没有什么实质性的问题和错误过早谈话太过敏感,更有的因为不愿意得罪人,有当“老好人”的思想,就放任不管,睁一眼闭一眼,结果造成了更为严重的后果。

在监督执纪的过程中,我们要经常运用第一种形态,发现“四风”的苗头性问题“露头就削”;要正确运用好第二种形态,掌握好尺度,做到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要严格把握第三种形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为准绳;要用铁的手腕用好第四种形态,不包庇,不纵容,该立案审查的就要立案审查,要形成监督执纪不手软的震慑作用。

三、建设全覆盖的监督网络,强化监督力度

在十九大报告中,习总书记指出,要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互相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

整治“四风”问题,建设全覆盖的监督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要形成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内外部相结合的监督体系,认真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四风”问题进行监督和纠察,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坚持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提高监督的实效性和严肃性。

要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把群众监督作为党外监督的重要途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的“四风”问题和“四风”变形问题不回避、不敷衍、不推脱,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并增强透明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达到群众满意。形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监督态势,坚决打赢整治“四风”的攻坚战。

四、打铁必须自身硬,练就过硬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上指出,“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纪检干部在纠正和整治“四风”问题的过程中,要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树立坚定地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纪检监察干部不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能存在“七个有之”的问题,在思想上要树立维护《党章》尊严和党纪严肃性的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四个意识”,才能首先从自身杜绝“四风”问题的存在和产生,才能对“四风”问题真正做到敢抓敢管,真抓真管。

二是要树立坚定的宗旨意识。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习总书记曾经指出,坚持不忘初心,就要坚信党的根基在人民、党的力量在人民,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把为人民造福事业推向前进。全党同志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我们要看到,“四风”问题是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的,也是关系到民心向背的关键所在,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就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和群众面对面,心贴心,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前提,紧盯“四风”问题不放松,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解决,一个现象一个现象的纠正,转变干部作风,达到群众满意。

三是要增强学习的紧迫感,不断提升业务能力。要坚持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增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打牢政治信仰基础。要认真学习各项党纪党规以及《宪法》、《刑法》、《监察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并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监督执纪的有力行动,真正做到敢担当、能担当。

总之,驰而不息的整治和纠正“四风”问题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职责所在,不容推脱,不容忽视,不容松懈。我们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用严紧硬的工作方法和措施,不断强化“四风”问题的整治力度,坚决与一切违背党的宗旨和要求的行为作斗争,将整治“四风”问题不断引向深入,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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