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政策的形成机制研究

2019-10-21 22:10曹彤春
新教育时代·学生版 2019年33期

曹彤春

摘 要:我国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WTO,短时间内全球金融服务协议无法直接造成影响,但是从长远看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终将适应国内经济发展。而且我国加入 WTO 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是按协议的要求开放金融服务市场, 且我国经济转轨的要求也是按照该协议渐进式转轨,该协议有利于将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接轨,有效的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该协议终将对我国产生重大的影响。本文经过深入分析国内外金融服务贸易政策得出它的形成由政府,金融机构,国内市场环境,国际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共同作用形成的机制。金融服务贸易开放政策不仅提高了国内经济的增长,更促进了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进程。

关键词:WTO 金融服务贸易 国际经济一体化

引言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经济基础的优劣往往由金融制度的优劣决定,我们应乘着世界金融发展的洪流,在全球金融服务协议的约束下,以保护自身利益为前提,根据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的成熟度,积极创造金融开放条件,打开国外金融机构注资我国金融市场的隘口,把握正确开放时机,同时积极开拓国外金融市场,通过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和国内金融服务贸易协议的相互交替演进过程逐步形成国内贸易有效的决策机制。

一、国内金融服务贸易开放政策的发展

第一阶段(1979年-2001年):1979年,我国正式对外开放国内金融服务贸易市场,至此,国内的各个领域都得到了甘霖的滋润并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我国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人民币是国家的名片,自1996年开始,我国在上海浦东首次允许外资银行经营部分人民币业务,并在1998年将该授权到深圳,目前国内被正式批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已有27家,其中上海设有19家,深圳设有8家。中国于2000年5月与欧盟达成中国入世协议,标志着我国为加入WTO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同时有力的推动了国内金融贸易自由化。

第二阶段(2001年-2006年):2001年我国正式加入WTO,在国内众多金融贸易行业做出了国际化承诺,并渐进式的履行承诺。由于加入WTO,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总额由2001年的29亿美元增至2006年的94亿美元[1],年平均增长率471%。其中各种利好政策的放开使外资在我国的发展越来越好,因此吸引了众多的外资加入国内金融市场,外资银行在我国的收益越来越大,更能吸引外资的加入,这使我国的金融贸易进入一个良性发展的局面。因此,本阶段对我国的进出口总额做出了巨大贡献。

第三阶段(2006年-2013年):本阶段我国从加入WTO之后的初始初始阶段发展为与国际经济标准相一致的阶段,其过程中我国的进出口总额的年平均增长率为31%,远超同期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服务贸易年平均增长率。

第四阶段(2013年至今):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基本执行“走出去”战略,此阶段我国进口总额与出口总额相差不大,年平均增长率增长较为稳定。

二、国内金融服务贸易开放政策的形成机制

1.政府与金融服务贸易

我国通过宪法授权中央人民政府代表国家签署并正式加入 WTO 关贸总协议当中,并且中央人民政府也是在 GATS 服务贸易总协议中做出对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开放承诺的唯一合法主体。政府的重点目标包含社会经济效益以及国家政治利益。因此,如何在自由贸易政策和贸易保护政策两者之间寻找到一个平衡点是我国政府制定金融服务贸易开放政策的关键所在,使政府的重点目标最大化[2]。

2.金融机构的经济利益与金融服务贸易

金融行业是服务型行业,由于竞争激烈,金融行业的产品竞争力,整体服务水准的优劣所吸引的用户量是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的市场占有率高低的关键。同时产品竞争力和整体服务水准同样对机构盈利与否产生重要影响,随着金融服贸易的开放,许多外资企业入驻国内金融市场, 众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共同分享国内有限的客户资源,严峻的竞争形势导致金融机构必须要改变其经营模式和管理观念,由机构设置、产品开发、企业制度等诸多方面实行金融创新,以此来迎接全方位的挑战。同时外资金融机构所享受的待遇比国内同等金融机构所享受的待遇要优厚,即“超国民待遇”,致使国内金融机构处于不利地位,金融机构所做出的改变对于国内金融服务贸易政策的形成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3.政府与金融机构经济制度的核心部分是金融制度,因此,金融制度的变迁在推动转型国家的经济增长与发展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和深远的意义。转型国家的金融制度的改革必须是由内而外且由政府督促的改革。我国政府通过引入市场经济来完成开放政策。所以,任何金融机构变更结构和制度都需要通过政府的许可和推动才能获得成功。许多金融机构在改革过程中会自发的革新金融结构和金融制度,但是若没有政府的认可和帮助,全新的金融服务无法进一步实施,进而难以继续维持下去。

4.国际关系影响

所谓“囚徒困境”,即各个国家为了自身的利益而非出于合作的目的而指定的一系列贸易政策。这些政策不利于不同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因此国家之间迫切需要制定合理的贸易政策,以促进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在国际贸易上,我国仍需要通过谈判的方式制定金融服务贸易政策,进而约束国家间的金融整体行为。并且,我国政府通过与他国政府开展跨部门的双边或者多边贸易谈判,我国政府和他国政府之间进行多次的、反复的动态博弈,进而完成我国政府与他国政府由非合作贸易协定全面迈向合作贸易的目标,创建互惠双赢的多边贸易制度,消除贸易壁垒,进一步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14]。

结语

我國的金融服务贸易开放政策不是由一方面决定的,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由政府,金融机构,国内市场环境,国际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共同作用形成的机制。金融服务贸易开放政策不仅提高了国内经济的增长,更促进了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进程。

参考文献

[1]王丽荣,沈雨彤,沈小瑞,etal.基于VAR模型的中国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研究[J].经济问题,2016(7):55-58.

[2]于志坚,李英.中国金融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J].北方经贸,2014(5):4-4.

[3]王旭锋.中国金融服务贸易开放度评估——兼论中国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路径选择[D].华东师范大学,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