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英国自1973年加入欧盟以来,成千上万的欧盟法已植入英国法律体系。2016年6月23日退欧公投导致英国将退出欧盟,“脱欧先脱法”,如何清理欧盟法并保障英国法律系统继续稳健良好运行是英国有序退欧的关键。本文从英国清理欧盟法的角度研究和分析英国脱欧问题。
【关键词】:英国脱欧 法律清理 《大废除法案》
2016年6月23日,英国公布退欧公投结果( 51.9%:48.1%),宣布其将退出欧盟。2017年3月29日,英国首相特蕾莎·梅正式签发信件致函欧盟,启动《里斯本条约》第50条,英国脱欧程序正式启动。2017年7月13日英国政府公布了英国意在退欧后夺回司法大权的《大废除法案》(后更名为《退出欧盟法案》。该法案确保退欧后英国的法律体系能够独立顺畅的继续运作,有效地防止可能出现的“黑洞”,为清理欧盟法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和措施上的指导。
一、 英国清理欧盟法的法律基础
(一)法律清理的定义
法律清理亦称法规清理,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一定时期制定的或一定范围内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从体系、内容上进行审查、分析和整理,并做出继续适用,需要修改、补充或废止决定的活动。 各国法律清理的主体不同,大陆法系主要立法机关通过立法途径展开。而普通法系由于思维方式和法律传统的不同,除了立法途径外,法官在法律的清理当中起着非常重要的地位。
(二) 英国清理欧盟法的法律基础
1. 《里斯本条约》第50条
2009年由所有欧盟成员国签署成法律,提供成员国脱离欧盟的正式机制。条文重点是成员国一旦启动第50条,如果没达成一致协议同意延长协商时间,则将在通知后2年内退出欧盟。 2017年4月29日,英国首相签署的一封旨在通知欧盟英国脱欧意图的信函由英国驻欧盟大使蒂姆巴罗亲手递交给欧洲理事会主席唐纳德图斯克,这意味着英国将在2019年4月前脱离欧盟。
2.《大废除法案》
该法案将确保退欧后英国的法律体系继续稳健运作,被视为英国在退欧过程中,最重要的法律依据。法案中的次级立法赋予英国政府有权修改或废除现行于英国的欧盟法,英国政府有两年过渡期去纠正欧盟法律移植至英国时的缺陷。退欧部门表示,英国“修正”这些欧盟法需要大约800-1000个法律文书,这项立法将是英国有史以来最大的立法项目。
二、 英国对欧盟法律的清理
(一)面临的困境
1.两年内是否谈成。Catherine Barnard教授认为,现实情况让政府难以在两年内完成,随着谈判条款一再出现,每谈判一个就会发现背后盘根错节的问题。
2. 公务人员不足。彭博社指出,目前英国现有的官员人数不到40万人,脱欧后依然必须维持基础运作和其他国家进行商务往来,新的监管机构和制度、边界的海关和移民管理都需要人力,人员不足已是个重大问题。
(二)清理欧盟法的途径
1.制定法中欧盟法的清理
英国法律的主要渊源有:判例法(包括普通法和衡平法)和制定法。在英国法律体系中,制定法所占比例较小,但它可以对判例法进行修改和整理。自1972年英国加入欧共体后,根据欧洲联盟法优先适用和直接适用原则,这些法律不仅是英国法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其效力高于国会制定的法律。英国公布的《大》为清理欧盟法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和措施上的指导。所要清理的欧盟制定法包括:(1) 与英国签定的有关欧洲联盟基础条约和后续条约(包括《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条约》和《政治联盟条约》,统称“欧洲联盟条约”;《阿姆斯特丹条约》;《尼斯条约》;《里斯本条约》)。(2) 欧洲联盟立法机构制定的各种法规。其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一为机构法。二为实体法。是为了实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一体化而制定的用以规范各成员国及其公民权利义务的实体法规。 包括:条例,指令,决定。
2.判例法中欧洲法院判例的清理
司法判例一经确立,就具有相当的权威性,不得任意推翻,这是判例法的一条最基本的原则。英国退欧后是完全推翻欧洲法院的司法判例还是以另外的方式清理欧洲法院的司法判例?在司法实践中,英国法官在创设司法判例的同时,也在创设规避判例的规则。这些规则主要区别前后案件规则。这种规则的要旨是,尽量找出目前案件与包含司法判例之先前案件之间在事实上的差异,从而规避判例的适用。英国判例法有一条基本规则,即只有当前后两案在事实上类似时,才能适用先前的判例。因此,只要找出差异,甚至是细微的差异也可能达到规避判例的目的。
三、 英国清理欧盟法对其在国际私法领域的影响
(一)在法律渊源方面
脱欧后,《欧盟运行条约》第5章第3编涉及的民事司法合作事项不再适用于英国。直接影响英国国际私法的渊源。
(二)在公司法领域
由于共同市场保障的四大自由不再適用与英国,在公司法领域会恢复“制度竞争”,英国离岸注册登记的Ltd.和LLP在欧盟将丧失优势地位,这些公司将恢复适用主营业地法,而不是注册登记地法。
综上所述,英国清理欧盟法将是一个立法上的大挑战,但基于英国健全的法律制度和普通法的智慧,以及《大废除法案》提供的保障和指导,将使得英国有序脱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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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卡拉布雷西 著,周林刚 译.《制定法时代的普通法》[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版.
【4】(德)魏德士 著,丁晓春译 《法理学》[M]. 北京 . 法律出版社. 2013年06月版
作者简介:李小华(1977—),女,汉族,籍贯:广东湛江市人,学历:硕士在读,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东国际战略研究院,研究方向:欧洲法律